我是这头熊,我不使用(第3/4页)

与一些诗人追求澄明相反,模糊与混沌,是余怒所追求的写作效果,他主动取消了对意象的修饰,打破语法和语义的陈规,扭转读者的阅读惯性,“禁止旁听”(罗兰·巴尔特),又试图打开读者灵感的翅膀。这种方式就像他的一句诗:“我伸出十指,长短不一/毫无逻辑。”(《谬论》)在他的《守夜人》一诗中,我们同样看不到常规上的逻辑,但我们却可以从这份荒诞中梳理出另一种秩序。从“钟敲十二下,当,当”到“钟敲十三下,当”,不可逆转的时间向前推进的强大声音,构成“苍蝇的嗡鸣”与“一声咒骂”之间相互对峙的整体处境和背景,这是一件“小事情”,在微弱的反讽中蕴涵了生存的尴尬与愤怒。加西亚·马尔克斯说:“是卡夫卡使我懂得了可以用另外的方法写作。”那么,当我们面对余怒的诗歌时,能否先不要抱怨“晦涩”、“读不懂”,而尝试用“另外的方法”?

创作于1992年8月的《守夜人》是一首很奇特的诗歌,也是余怒影响最大的作品:

钟敲十二下,当,当

我在蚊帐里捕捉一只苍蝇

我不用双手

过程简单极了

我用理解和一声咒骂

我说:苍蝇,我说:血

我说:十二点三十分我取消你

然后我像一滴药水

滴进睡眠

钟敲十三下,当

苍蝇的嗡鸣,一对大耳环

仍在我的耳朵上晃来荡去

短短十二行,似乎很简单,它“纠缠”了我近十年,我却说不出它的魅力何在,却又情不自禁地去思索它的深意。诗歌讲述了一个过程,说的是“我”无法入睡,“在蚊帐里捕捉一只苍蝇”,但从后面的表述看,这个“捕捉”不是用手,而是“用理解和一声咒骂”。“我”对苍蝇的这种态度看似矛盾实则正常:“理解”是因为苍蝇本来就是这样一种好动的、让人讨厌的动物;“咒骂”,就更不需解释了,相信曾经遭受过苍蝇打搅睡眠的读者都会产生这种心理。有意思的是,“我”在愤怒之时,顾不上苍蝇听不懂人话,竟然以“血”来进行威胁,扬言要将它“取消”,并且定下了“下手”的时间——“十二点三十分”。

“十二点三十分我取消你”既是威胁,也是无奈,这意味着如果不能打死苍蝇,自己也只好因为困倦而入睡。从字里行间看来,这场“人蝇之战”,苍蝇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当“我”昏然入睡,苍蝇仍然在蚊帐里飞舞。半梦半醒间,耳边传来钟鸣,苍蝇的声音仍在“晃来荡去”。于是,小小的苍蝇将一个看似强大的人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守夜人”。“我像一滴药水滴进睡眠”以及将苍蝇发出的声音比喻为一对大耳环,精彩而传神。“耳环”和钟声成为“守夜人”消夜的唯一伴侣,孤独的氛围四处弥漫。

“钟敲十三下”颇有深意。我们知道,时钟最多只响十二下,那么“钟敲十三下”又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诗人在进一步渲染了“我”因心烦、无奈而似梦似醒的一种状态。“我”尽管入睡了,但脑神经仍然是兴奋的,仍对“钟敲十二下”存留着记忆,所以,当十二点三十分到来时,钟又响了一下,前面的十二下与后面的一下就在诗人的意识中连接了起来,成为“十三下”。从这些诗句,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幅幅生活场景,看到作为“庞然大物”的人类对细小的苍蝇的无可奈何。而生活,不也时常如此吗?我们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却往往败得最惨;众人公认的弱小者,最终成为大赢家;我们甚至可以从诗歌中得出另一个“真理”:小人不可得罪……

曾经在多个地方看到一些论者对《守夜人》的质疑,他们认为“苍蝇”是一大败笔。因为晚上十二点在蚊帐里不可能出现苍蝇,苍蝇可能是蚊子之误。最为严厉的是台湾诗人向明在《假如诗是游乐场》一文的批评,向明认为,《守夜人》一诗“描写叙述过程虽还精彩但不合理,根据常识的验证且是极为荒唐,令人有诗人没知识胡搞骗人的感觉”。

这个质疑并无力度。在我的少年经历中,苍蝇在晚上出现的情况十分普遍。其实,不管是苍蝇还是蚊子,在这首诗里都无伤大雅,我们能够感受得到诗歌所烘托出来的那种氛围以及无奈的情绪就够了,何必放着西瓜不管而去注意芝麻?

余怒也曾在一个访谈中对向明的批评进行了回应:

《守夜人》是不是一首好的作品,是不重要的。有趣的是那些批评者的解读,有时候令人啼笑皆非。例如一位著名的批评家始终搞不懂为什么作者在十二点钟时使用两个“当”,而在十二点三十分时偏偏只使用一个“当”,这样无关宏旨的问题回答起来有什么意义?记得有一位批评家对“钟敲十三下”提出质疑,我索性回答他:“我家的钟坏了,乱敲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