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粗布衫的和穿燕尾服的终究要分手(第3/4页)

惠特曼对爱默生的态度,前后发生很大的变化。他说过:“爱默生主义最好的作用是,它哺育了伟人来消灭自己。谁甘愿只充当某一个人的追随者而隐匿在每一张书页的背后呢?”这就是惠特曼的独立性。真正的创造者不需要导师,至少这时候他不需要导师;何况在他看来,爱默生的思想停留在老地方,再没有向前挪动过。1872年,他同朋友一起听完爱默生题作“想象力与诗”的报告,深感失望,认为唯是老生常谈而已。

到了1874年,爱默生完成了一个叫《帕纳萨斯》的诗文集的编选工作。他很看重这个选集,夸耀说是足够可以同广为流行的帕尔格雷夫编的《英国抒情诗歌集萃》相媲美。在这部多达500多页双栏排印的选本中,竟连惠特曼的一行诗都没有收入。

爱默生的这种有意忽略的做法,是整个美国文学出版界对惠特曼的打击、迫害和歧视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惠特曼对此是重视的。他在晚年的一篇匿名的自我辩护和宣传的文章《沃尔特·惠特曼在美国的实际地位》中专门提到过,但是,最后他仍然很唐吉诃德地宣告说:“诗人自己却变得更加坚定和刚强。”当时,他已因战争中志愿参加伤兵看护工作而受病毒感染致残,又没有工薪收入,可谓贫病交迫。他的生活费用,除了有限的稿费来源,基本上依靠英国知识界的资助。美国整个知识界,可以说是敛手旁观,等待不可一世的惠特曼渐渐衰弱下去,直至悄无声息。这其中,就包括了爱默生。

两位著名的人物终于分手了。

对于他们之间的关系史,一些传记作家或者轻描淡写,或者讳莫如深;稍为详尽一点的,几乎无不责备惠特曼的粗鲁、自大和不义。可是,只要了解他们的身份、性情和经历,就会知道,分道扬镳是一种必然。

爱默生出生于牧师家庭,后来也当了牧师,一生致力于布道。从很年轻的时候开始,他便做了职业演说家,在长达四十多年中,共发表1500次左右的公开演说,大可以看作是牧师生涯的延续。他毕业于哈佛大学,十分重视知识,注意材料的积累和利用,不断地抄书,编写索引,以及索引中的索引。他曾经游历欧洲,对于1848年欧洲革命,明显地持反对态度。他在日记中写道:“我为商业主们的胜利由衷地感到高兴。”有一个象征性细节,说他看到革命者手执火炬路经林荫道,两旁的树木当了路障时,不觉深为惋惜,说:“年终时我们应当算算账,看看这场革命到底是不是抵得上这些树木的价值。”一个天性保守的人,是不可能从根本上理解革命的。

总的来说,爱默生宝爱秩序,崇仰权威,有上流社会人物的癖好。旅欧期间,他到处拜谒名家、伟人、最有才智的人。歌德成了他的偶像。以英雄崇拜著称的卡莱尔,也是这个时候认识的。他写的《代表人物》,开具伟人清单,虽然没有卡莱尔般的狂热,但名单中没有美国人和当代人,这是的确的,由此可以看出他的观念和趣味所在。他在《自然贵族》中认定,“真正的贵族,是凌驾于自己的身份等级之上的人。”他虽非贵族出身,但很明显,他是那种全身散发着贵族气味的人。

惠特曼是地道的农民的儿子,母亲是文盲,而他本人也只念过五六年小学,因此根本不可能沾染可恶的经院习气。他当过印刷所学徒、排字工人、差役、木匠、小学教师、报馆编辑,战时担任义务看护,一生为贫困、失业、疾病所折磨。他一身粗布衣服,喜欢敞胸,不结领带,在室内或室外都歪戴着帽子,随心所欲。爱默生的朋友康韦注意到,他就像那些下等人那样,习惯地把裤脚塞进牛皮靴里。康韦还发现,他一路上热情地和碰到的水果小贩、收票员和码头工人打招呼,把他们看作是自己的朋友。他告诉康韦,说他熟识几千个这样的人,并且十分自豪地声称他自己就属于这个“劳动阶级”。如果和朋友一起相聚,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人行道下面的阴暗的地下啤酒店,他觉得在这里比在豪华的客厅里更感到适意。跟爱默生相反,他不喜欢卡莱尔,也不喜欢优雅的丁尼生,不喜欢通体笼罩着“死亡的气氛”的莎士比亚。他认为,《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虽然在不少方面有可敬的表现,但是也同卡莱尔一样,蔑视周围普通的人们。在他看来,新英格兰的文学界人士一般来说总是势利的,保守的,反民主的。在说到塞缪尔·朗费罗等一批文人时,他说道:“我不属于他们一伙,最好不要把我推进去,或者进去之后要我留在那里。”还说:“爱默生是他们这些人之中算得唯一平易可亲的人,但也被他们给搞坏了。”在描述自己的时候,他说他不爱跟文学界人士来往,从来没有人让他在公共宴会上发表演说,当然他也从来不在台上和那些官员、牧师、教授之类坐到一起。在上流社会里,他始终保持了一种平民式的洁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