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粗布衫的和穿燕尾服的终究要分手(第4/4页)

像这样一个任性的人,目空一切的莽汉,高尚的粗人,现存的秩序和高高在上的权威当然不是他可容忍的。正如他所歌唱的那样:“因为我面对着平静、安全和所有既定的法规,要推翻它们”;“我歌颂‘扩张’或‘骄傲’。我们已经低头求免得够了”。平民主义成了惠特曼的诗歌创造的旗帜、火焰、原动力。无论过去的诗歌,还是现在的诗歌,在惠特曼的眼中唯是“一位第一流的绅士”,从头到脚灌注着上流社会的精神,以华美而时髦的形式回忆、颂扬等级的一切。在这中间,《草叶集》当然成了“奇怪的声音”。惠特曼对于他和他的诗歌的境遇十分了解,所以,当他匿名评论自己时,会以究诘的语气说道:“如果这是诗歌,它的前驱又该占什么地位?那一批批的打油诗人,情绪忧郁,穿着燕尾服,还有所有那些把诗句制成蜜饯和装饰品的人又怎么办?难道就让这个脸膛被晒得黧黑的人走上前来,自命为美国和公元十九世纪的发言人,让他作为诗人的理所当然的代表吗?”

文学思想的歧异与斗争,其实从来没有过温和的礼让,这样分裂便变得不可避免。如果说,爱默生和惠特曼都代表着美国精神的话,那么,爱默生所代表的便是英国绅士和清教徒所残留的部分,传统的部分;惠特曼则是一代移民将要生成的部分,开敞的部分,未来的部分。如果说,个人主义是美国精神的核心的话,那么爱默生的个人主义基本上是吸收的,观念的,感悟的,而惠特曼的个人主义则是来源于生存的,生命的,直接来自根部,是情感对观念的深切的呼应。如果说在爱默生那里,难免矫糅造作,观念与实践相脱节;那么对于惠特曼来说,他的所有一切,包括诗歌,都像大自然一样,自然,平凡,从内到外融洽一致。

只要社会依然划分为上层和底层,强势和弱势,只要还存在着贵族(特权阶层)和平民的区别,就不可能有完全统一的诗歌。这是两种不同的文学气质,代表着不同的文学思想和路线。爱默生和惠特曼的最后分手是一个标志,既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必然。

分裂是伟大的。

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