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拉:出走或归来(第6/11页)

胡适以及以胡适为代表的新月社批评家的言论算什么言论呢?鲁迅给了一个很恰切的说法,即《红楼梦》贾府里的焦大式言论。“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耍弄不下去了。”即使对党国有一点微词,也无非“挥泪以维持治安”,“所要的却不过是‘思想自由’,想想而已,决不实现的思想。”

一个反动的政府,连像胡适一流的最温和的批评一一鲁迅称之为“好药料主义”一一也不能优容。结果,新月书店被查,伙计被捕,仍用鲁迅的比方,即等于焦大被塞了一嘴马粪。这时,罗隆基复引西洋的经典与事例,为了论证,争辩,要求“政府守法”。“法”为政府所订,何“守”之有?不指政府存在之荒谬,乃指政府所属执法者越职侵权,正是罗隆基本人之所谓“顾小失大”。所谓“大”者,当是对政府现行统治的挑战。舍此而讨论如何“保障人民权利”,“达到法制目的”,倘非欺世,便属空谈。

中国第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独自一一

胡适:“我终自信我在政府外边能为国家效力之处,似比参加政府更多。我所以想保存这一点独立的地位,决不是图一点虚名,也决不是爱惜羽毛,实在是想要养成一个无偏无党之身,有时当紧要的关头上,或可为国家说几句有力的公道话。……以此之故,我很盼望先生(按,为汪精卫)容许我留在政府之外,为国家做一个诤臣,为政府做一个谏友。”

傅斯年:“我拥护政府,不是拥护这般人(按,指孔、宋家族)的既得利益,所以我誓死要和这些败类搏斗,才能真正帮助政府。”

蒋廷黻:“我们应该积极拥护中央。中央有错,我们应设法纠正;不能纠正的话,我们还是拥护中央,因为它是中央。”

丁文江:“新式的独裁如果能够发生,也许还可以保存我们的独立。”......

胡适晚年曾为《自由中国》杂志写下《容忍与自由》一文,称引康乃尔大学史学家布尔的话:“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他认为,能够容忍“异己”是难得的,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容忍,在这里并非指共存的客观实在,而是代表了一种中庸退让与苟且因循的主观态度。

容忍是批判精神的反动。

容忍也即宽容。倘要借用意义相近的外来术语,便有所谓“费厄泼赖”。有关费厄泼赖应该实行的主张,二十年代曾经有过;到了八十年代,竟会留声机一般重现,简直丝纹不差。

在专制主义政体底下,且由焦大式人物来奢谈自由主义,实在很有一点喜剧意味。

鲁迅论及我们中国人决没有被“洋货的什么主义”引动,有抹杀它扑灭它的力量时,说到自由主义与人道主义在中国的现状,说:“自由主义么,我们连发表思想都要犯罪,讲几句话也为难;人道主义么,我们人身还可以买卖呢。”

胡适和鲁迅都曾以乌鸦鸱鸮之类不祥之鸟自喻。胡适说:“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结果他很快变作“王谢堂前燕”了,而鲁迅仍作着“枭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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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现代化进程是同大学联系在一起的。

大学不复如神学院一般,惟以传递信仰的薪火为职志;它敞开大门,广泛散布科学知识、真理,自由民主的思想。大学是重要的。莫斯科大学,就是俄国革命的火药库;巴黎高师是思想家的产床;许许多多的科学巨子,都出自大学之门......

北京大学是中国文化启蒙的发祥地。它所以引起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经久不息的向往之情,惟在“敢为天下先”的自由创造和理性反抗的精神。

知识具有实践性,也具有形而上学性;知识者可以走向社会,也可以留在书斋里,埋首于自己的专业而不闻窗外的风声雨声。但是,无论如何,大学总不失为一具独立的大脑。如果连学术教育都必须取媚于权力的话,那么,不管大学的声名如何煊赫,它的生命实际上已经完结了。

蔡元培是北大精神的培育者,也是北大精神的损坏者。

1922年,校内数十名学生因反对征收讲义费而闹起风潮,蔡元培带头辞职,直到大部分学生也反对风潮,并且公推代表挽留,才宣告复职。虽然校方最终取消了讲义费,但也相应地作出了一个旨在维护当局权威的决定,就是:把发动风潮的学生领袖,一个分明有为的青年开除出校!

见微而知著。北大校徽的设计者鲁迅,对此表示了他的忧愤,有文章《即小见大》为证。然而舆论界是沉默的。

大约因为权力的存在,尤其是政治强权的支配势力,作为民间知识分子的自由集合体,北大的维持是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