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八十年代这样走过(第4/5页)

……制度,如果没有传统的支持,往往适得其反。譬如说,议会里的反对党本来应该是防止多数党偷窃纳税人的钱的,但是我记得一个东南欧国家的例子;在那里,反对党和多数党一起坐地分赃。总而言之,能够让制度达到个人期待的,最终必须是传统文化的支撑。

显然,反对党和多数党坐地分赃的不只是咱们台湾人。但是波普尔一直强调的传统文化——使民主制度落实可行的传统文化在台湾的历史环境里非但不是一个可以补充民主制度的力量,反而是一个必须克服的障碍。政论家批评李登辉专断,可是他的专断难道不是围绕着他的人的顺服所养出来的?这些人对主子的顺服里头又揉杂了多少传统文化的线索?

独裁体制没有了,而党主席在党内依旧可以一言专断,而议会依旧可以拿公款自肥。这时候云消雾散,问题的真正症结才暴露出来:是文化,不是政治。

文化又是什么意思?无非是一个群体中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体现吧。走过纷纷攘攘的十年,发现的竟是:只要有权力的诱惑,任何人都可以堕落。这当然包括,或者说,尤其包括,80年代理想主义的英雄们。

13年前,“野火”的作者相信“比体制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个人”;13年后,她仍这么看吗?

解放竟是过程

当极权体制瓦解了,还有什么东西压迫着个人呢?从什么解放出来,向什么争取权利?80年代,这些都不是问题。个人面对着强悍的体制,像瘦小大卫仰望巨人。只有在巨人倒下之后,大卫才赫然面对了自己和自己的伙伴们。

伙伴们的意见就叫做“民意”。90年代,民意以铺天盖地的气势主宰社会,透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塑造新的价值标准,“政治正确”是它一件剪裁得体的西服。于右任的铜像被拆走,换上庸俗不堪的眩目花灯;但是没有人敢站出来说眩目花灯庸俗不堪而于右任的书法和当年办教育的理念值得尊敬。花灯,代表新兴大众,不管怎么庸俗丑陋;于右任铜像,代表要打倒的国民党旧秩序,不管他是不是有更深远的意义。反对民意,就是反民主。

但是在民意当权的时候,竟也有人这么说:

独立的个人迷失在群体中。在政治上民意掌控这个世界。唯一有权力的就是大众和那以执行大众意向与直觉为宗旨的政府,在道德领域、人际关系、公共政策上,率皆如此……这个大众并不向他们的……精英或书本求取意见;他们的意见来自他们的同类,以大众为名义,透过报纸,草率形成。

也就是说,民意可能恶质化成一种多数的、平庸者的暴力,限制个人的发展,所以──

“当集平庸之大成而形成的民意越来越是社会主流的时候,制衡这个趋势就得让更多的思想顶尖的个人出头……一个社会中特立独行的人越多,天份、才气、道德勇气就越多。”

也就是说,个人要从民意的强大束缚中解放出来,要向民意的平庸统治争取不同流俗的权利。极权瓦解之后,压迫着个人的是无数个个人所结成的集体“民意”。

说这话的可不是什么80年代历尽沧桑的英雄,而是英国的政治哲学家小弥尔,写在他的经典之作《论自由》里,发表于1859年。

在1859年,他警告英国同胞:如果维多利亚王朝的英国人不抵抗民意的专制、不鼓励个人的独立发展,那么他们最可悲的下场将是……变成另一个中国,1859年的停滞不前的中国。而中国之所以停滞不前,是因为那个国家只知道群体的齐一,不知道个人超越卓群的重要。

不,我识见短浅,阅历有限。80年代中完全没有想到,或者说也没有时间想到小弥尔在一百三十年前提出的问题。现在,严复把《论自由》译为《群己权界论》所表达的对“自由”被无限扩张的不安,我开始有了新的体会。梁启超在七十年前说过的话,更令我惊诧其早熟:

……岂独军阀财阀的专横可憎可恨,就是工团的同盟抵抗乃至社会革命还不是同一种强权作用!不过从前强权,在那一班少数人手里,往后的强权,移在这一班多数人手里罢了。

难道说,解放竟是一个永无休止的过程?难道说,如前人已陈述,解放不等于自由,因为得到了某一种自由之后势必要出现另一种不自由,需要更进一层的解放?于是我想起哲学家德沃根所提出的“背景理据”(background justification)。争取什么权利要看当时当地的“背景”作为“理据”。譬如近代西方社会的组织及法律原则多依据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而形成,那么在这个社会中所谓争取权利就是争取反对效益主义的权利。换一个时间空间,争取什么权利要看当时当地的“背景理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