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铺展文化传承(第6/23页)

在各个朝代,最有活力的教育都是书院类型的私学,而当这些私学发展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往往因受到政府的认可和资助而转化成官学,而一旦成为官学之后,便往往失之了她的活力,最后趋于衰落,被其它新兴的私学取代。有学者将其称为“三部曲”,即私学由兴起,到转为官学,到最后衰落的三个阶段。以四大书院为代表一些的书院,其前身多为地方官或其他人私创,后来朝廷通过赐额、赐书、赐田和任命教官等手段加以控制,使其具有了半官办性质。随后因办学重点转移、财政困难、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关闭。但也有很多书院在制度上,既吸取了官学与私学的经验教训,又采纳了佛教及道教讲学的经验,博取各家长处形成别具一格的特色,加之许多著名学者由官学转向私人书院、印刷术的发展为书籍的出版提供了便利条件等,从而使书院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元朝统治时期,也非常重视教育,常常奖励学校和书院的建设。不但文化兴盛的江南普遍创建或复兴了书院,连北方也相继设立了许多书院,但其管理和讲学水平都很一般。到了明代,情况又有了改变。明代以官学结合科举制度,推行程朱理学,政府重点是办官学,提倡科举,所以不重视书院。从整体上说,书院处在一个发展的低谷,而这时也正是中国学术思想文化的低落期。程朱理学长期处于官方学说的地位,使它失去了往日的进取而流于僵化,而八股文的盛行更加重了这种僵化。到了嘉靖(公元1522—1566年)年间,以王守仁、湛若水为代表的理学思想家,以书院为阵地,发动了一场思想解放运动,由此明代书院由衰到兴。更加值得一提的是,嘉靖、万历(公元1563—1620年)年间,中国书院东植朝鲜半岛,形成了几乎与李朝相始终的朝鲜书院制度,造就了其立国的文化基础。中国书院文化传播由此可见一斑。

清朝书院承袭明朝遗风。清初,政府一直奉行“不许别建书院”的禁令。直到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才准许各省创建书院,但一直实行严加控制的文化政策,加上文字狱的影响,迫使书院改变了最初的学术追求。多数书院都以科举为业,对学术的发展没有过多的增进,但书院的这种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普及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影响了东南亚等一些国家的办学。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印度尼西亚华侨创建的明诚书院为海外第一所华人书院;其后,新加坡华侨也在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创建了萃英书院;美国的旧金山也在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建有大清书院。虽然这些海外华人书院与朝鲜等仿照中国制度建立的书院有所区别,但是书院已传播到中华文化领域之外,为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做出了贡献。

余秋雨先生在《远年琥珀》一文中说过:“文化如远年琥珀,既晶莹可鉴又不能全然透明。一定的沉色、积郁,即一定的浑浊度,反而是它的品性所在。极而言之,彻底透明,便无色彩和图纹存在,而没有色彩图纹,便没有文化的起点。”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慈禧太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不得不颁布诏书,将各省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地普遍设立中小学堂。至此,中国一千多年的书院制度被人为地划上了句号。从书院的产生到发展、兴盛到衰落,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传承文明、传播思想与文化载体的书院,同文化传承有着难解难分的姻缘关系,它始终是封建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统治阶级既有调和,又有斗争,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教育主张和教学特色。用哲学的观点来解读,书院改为学堂,使中国古代教育和近代教育得以血脉传承,使中西文化得以交融贯通。所以,书院并没有就此灰飞烟灭,而是在这次“改制”中得以涅槃重生。

◎书院文化的复活

文化,在它的至高层次上绝不是江水洋洋,终年不息,而是石破天惊,又猛然收煞。最美的乐章不会拖泥带水,随着那种神秘指挥的一个断然手势,键停弦静,万籁俱寂。

——《奇怪的日子》

书院作为一种高级形态的教育和学术机构,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瑰宝。纵观我国历史,国势兴,则教育兴、学术兴。书院起源于繁荣的唐代,至宋代,达到了全盛时期,曾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贡献。然而在近代,书院被学堂所取代,历经了近百年的沉默。20世纪整整一百年,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了各种革命和运动的“否定”。可是,书院仍然是中国文化人心中永远抹不掉的记忆,仍然是中国文化人所向往的一个美好的精神家园。今天,人们又开始认识到它的价值,书院文化又在人们现代意识的觉醒下悄然兴起,象征性地对当今的现代教育制度进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