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到谋杀几小时后,妈妈忙着四处打电话,爸爸则在附近挨家挨户找我。这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玉米地里的地洞,拿着装有我尸块的布袋离开了现场。他经过距离我家两栋房子远的地方,爸爸正站在那里和塔金夫妇说话,他继续往前走,小心翼翼地穿过奥德怀尔家和史泰德家的分界树篱。奥德怀尔家的黄杨树和史泰德家的黄菊树几乎碰在了一起,哈维先生穿行于茂密的树叶之间,所经之处留下了我的气味。正是凭着这股味道,吉尔伯特家的小狗才找到了我的胳膊肘。但三天之后,雪水与冰霜冲淡了我的味道,连训练有素的警犬也找不出任何踪迹。哈维先生带着我的尸块回到家中,进门洗脸洗手,而我则在布袋里等着他。

这栋房子易手后,新屋主一直抱怨车库地面上的污点。房产中介带客户看房子时,总是告诉买主那是车子的油垢,其实那是我的血迹,血从哈维先生手上的袋子里渗透出来,滴在水泥地面上,这是向世人揭示我的下落的第一个线索。

你八成已经猜到我不是哈维先生手下的第一个牺牲者,但我是过了一阵子才醒悟过来的。他知道要把我的尸体移出玉米地,也知道要先看天气,选择雨雪转强之际下手,这样雨雪才会冲刷掉警方找寻的证据。但他也不像警方以为的那么滴水不漏,比方说,他忘了把我的一条胳膊肘装进布袋。除此之外,他还拿了一个布袋装血淋淋的尸块,如果当时有人看到他提着布袋,穿行在狭窄的树篱间,肯定会觉得很奇怪。奥德怀尔家和史泰德家用来保护家产的分界树篱距离非常近,连喜欢躲在这里玩耍的小孩都觉得有点窄,更不用说大人了。

他走进浴室去洗热水澡。郊区房子的浴室都大同小异,琳茜、巴克利和我共享的浴室与哈维家的浴室也差不多。他洗得很慢,一点儿都不着急,内心异常平静。他关掉浴室里的电灯,黑暗中的热水慢慢冲去了我的气息,但他突然又想起了我。他的耳际响起我沉闷的叫喊声,死亡的哀鸣真是动听。他也想到我如同婴儿般、从未受过阳光暴晒的细白肌肤,他的刀锋一划,多么完美的一刀。想到这里,他在热水中浑身颤抖,阵阵喜悦让他的手臂和大腿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把我装进一个上过蜡的布袋里,里面还有地洞架子上的刮胡膏、剃刀、十四行诗集和血迹斑斑的刀子。这些东西和我的膝盖、手指、脚趾混在一起,但他写了个便签提醒自己要在当天夜里血迹变黏之前,把这些东西拿出来,最起码要把诗集和刀子拿出来。

各种各样的小狗出现在晚祷时刻,有些小狗一闻到感兴趣的味道就抬头张望,这样的小狗最讨我欢心。有时候味道分明,它们一闻就知道是“一块浇汁牛排”,有时则很难马上分辨出来。反正,小狗一定会循着味道追踪,直到找到东西才停下来,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办。狗儿就是这样:它们不会因为味道不好或是目标太危险就放弃渴望,它们不断搜寻。我也是这样。

哈维先生把装有我尸块的橙色布袋塞进车里,开车前往离家八英里的落水洞。最近这一带人迹罕至,堆满了铁路车轨和附近一家摩托车修理厂的杂物。每到十二月,一些电台就会不停地循环播放圣诞颂歌,此刻哈维先生便转到了其中一个频道,在他那部巨大的厢型车里一边吹着口哨,一边为自己庆贺。他觉得心满意足,就好像享用了苹果派、芝士汉堡、冰激凌和咖啡一样。如今他作案越来越得心应手,技巧也越来越纯熟,每次都出新招,连自己也意想不到,每一次杀戮都像送给自己一个惊喜的礼物。

车内空气冷冽而稀薄,看到他呼出的热气,我真想压压自己已如石头般冷硬的肺部。

他抄近路,穿过了两个新工业区之间的狭小车道,厢型车摇摇晃晃地前进,忽地在一个深坑里重重颠簸了一下。装了尸块的布袋放在后座的一个保险箱里,此时保险箱受到震动,猛地撞向车内部的轮毂,刮下一小块塑胶皮。“该死的。”哈维先生骂了一声,但很快又开始吹起口哨,车子也没有停下来。

我记得曾和爸爸、巴克利来过这里。我和巴克利依偎在后座,两个人合系一条安全带。我们三个人是偷偷摸摸从家里开车出来兜风的。

爸爸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电冰箱是怎样变没的。

“地球会把冰箱吞下去。”爸爸说,他边说边戴上我垂涎已久的深色皮手套,我知道大人都戴皮手套,小孩才戴连指手套,我想要副皮手套已经想了好久。(一九七三年的圣诞节,妈妈买了一副皮手套给我当圣诞礼物,琳茜最终得到了这份礼物,但她知道手套原本是给我的。有一天从学校回家途中,她把手套留在了玉米地边。琳茜总是带东西给我,她向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