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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没跟我妻子上床了。”他像是把这个当作礼物放到我面前,像一条狗在树林里探索一番以后,衔着被咬得支离破碎的尸体出现,并像战利品一样献给它的主人。

“我无所谓,这跟我没关系。”我有点厌恶地说。之前他从未提及过与妻子之间的亲密关系。我又补充说,“我想我们不该再见面了。”

“狗屎!狗屎!狗屎!”他用双手捧住脑袋,就像一个三流演员在试图表达又惊又怒的神情,“我知道给你的太少,但是我没有办法不再见你。”接着,仿佛是感到难为情,又仿佛是个心虚的谎言,他小声地补充说,“我很爱你。”

问题就在这里,我想。而且我很惊讶自己已经开始使用过去式了。问题就在于,他不是爱我,而是很爱我。但是我什么也没说,因为一切都太迟了,世界上没有哪种对话会比两个人试图丈量他们之间的爱更加凄凉,更会注定失败。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他的妻子,刚刚从另一个镇上听完音乐会回来,问他在哪里。他飞快扫了一眼那块超级昂贵的手表,那是岳父送给他的礼物,他戴在手上就像戴了一枚婚戒。他用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

“我得走了。”

“我也是。”

“我们很快再见,好吗?”他用力而笨拙地把嘴唇压在我的唇上,而我的双唇像麻木了一般。

他渐渐远去,我看到他的腿是弯曲的。

我在镇子的广场上坐着抽烟。乐队还在演奏,而拖家带口的游人已经换成了一群夜猫子,人数更多,也更愿意跳舞。在你生病和死亡期间,我从未想到过要在街边的长椅上坐一会儿。如果我在街上,那就是为了去某个地方,或者为了散步。此刻我享受着这种在人群中的安静,享受着这些小小的公共“救生筏”。世界分为两种人:坐在街边长椅上的和不坐在街边长椅上的。我想自己已经成为那些老人、移民、无忧无虑的人和无处可去的人中的一员。突然,在人群中我看到了一个高得突兀的身影,隐约觉得熟悉,他挥动着长长而佝偻的手臂,我不知道是在跳舞还是在跟我打招呼。

“布兰卡!我的天!”

他亲吻了我的嘴唇,就像第一次亲吻我一样,那是很多很多年前,我们认识以后的五分钟,在一张坐满了人的桌子中间。那一瞬间我想起了艾丽莎,她像精明老鼠一样的脸,用弗洛伊德理论全副武装来面对和驯化这个世界。真希望她也在这里,她会向我解释一切,我们会哈哈大笑,她肯定会说一切都是你的错。

“纳确!”

“你一个人在这儿干吗?”

“我也不知道。最近全世界都弃我而去了,我的前夫,我最好的朋友,我的情人……”

“走吧,”他说着拉起我的手,“带你去个派对。”

我们穿梭在镇子的大街小巷,我偷眼看看他。曾经的世界中心、运动健将、执迷不悟的花花公子,如今已经变成尘土满面的乞丐。我们从小相识,但是直到二十年以后才成了朋友,因为只有那时候,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才没有那么明显和重要——他比我大九岁——我对他来说不再是个小矮人,虽然他还一直这么称呼我,而他对我来说也不是那么老不可及。又坏又浪漫的男人那种光明和黑暗曾在他身上结合得十分完美,这种电一样的光辉使其他人都像飞蛾扑火般不顾一切地接近他。幼鹿般的眼睛、彻底放荡堕落的生活、嗑药、游手好闲、沉迷于自己混乱的世界。他的外表是如此俊美,在很多年间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抵抗,我也同样未能幸免。不止一个晚上,我们一起看日出,在沙滩上相拥,或者躲在某个门廊底下。但奇怪的是,虽然彼此都互有好感,我们从未试图在巴塞罗那见面,虽然两个人都住在那里,也从未交换过电话号码。对我来说,纳确是夏日的一部分,跟坐船出海、吊床里的午觉或于清晨购买的刚出炉的面包一样。那些面包是直接从烤箱里买的,揉面工人们把袖子卷得高高的,用疲惫而悲伤的眼睛望着我们,而我们在回家睡觉之前就把面包狼吞虎咽地吃掉。我从未想过他会存在于卡塔尔克斯之外的任何地方。最终,可卡因成了他唯一的爱人,把他那所向披靡的迷人微笑变成了紧张而怪异的苦笑。他那幼崽一样皎洁的眼神,也被狡猾、饥饿而阴云密布的眼睛所取代。他矫健而挺拔的身体已经变成一具行尸走肉般的躯壳。在爬上镇子一个铺着碎石的斜坡时,他行动僵硬,我感觉他每走一步都像是受到重击般痛苦,仿佛整个人都是空的;我想每个人的身体都诉说着他的快乐、恐怖或无依无靠的故事。

我们来到一座巨大的房子里,客厅全是白色的,沙发腿显得十分陈旧,上面摆满了垫子,东方风格的地毯覆盖着红色水磨石地面。到处都点着蜡烛,有些已经燃尽。朝向镇子和大海的落地窗大开着,苍白而轻盈的窗帘像被囚禁的蜡烛一样盘旋飞舞。人很多,放着音乐,两张矮桌上到处散放着毒品,几个巨大的彩色盘子里放着酒和一些吃剩的水果干。我认出了镇上的另外几个难兄难弟,都是第一批外来居民的孩子。父辈们都是学者或艺术家,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来到这里,那时候卡塔尔克斯到处都是魅力四射、才华横溢的人。他们有改变世界的雄心,最重要的是,有享乐的欲望。我一眼就能认出那一代人的孩子,和我一样,那些野孩子都是由理性、杰出、成就卓越而忙碌非凡的父母们教育出来的。成人们都努力把这世界变成一场派对,他们的派对。而我们,我想,是需要努力赢得父母兴趣或关注的最后一代。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我们得到这种关注时已经太迟了。他们不认为孩子们是一个奇迹,而是一种烦扰,是一些讨厌的半成品。他们生来就是全世界注目的焦点,而我们则成为其羽翼下迷失的一代,不得不发明出比拽着袖子或放声大哭更加精妙的方法来吸引他们的注意。他们对我们的要求跟对成人一样,或者至少要做到不去烦扰大人,别跟大人说话。我第一次给你看我在学校里获奖的文章——那时候我大概八岁——你对我说,除非有一天我写出一千页的作品,否则不要给你看,因为不达到这个数量就说明它不是一次认真的尝试。成绩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如果成绩不好,他们会有些恼火,但也不会严厉指责或惩罚。不像现在,我的家里到处挂满了小儿子的画,而我听大儿子演奏钢琴的恭敬程度仿佛他是巴赫复生。有时候我会想,这一代的孩子,他们的母亲认为母爱是一种宗教——那些女人给孩子喂奶直到五岁,然后才用细面条取代母乳,而她们唯一的兴趣、担忧和存在的理由就是孩子。她们对孩子的教养方式让人以为他们将要统治一个帝国,而她们的社交网络上充斥着孩子们的照片,不只有生日会或者旅行,还有孩子们在水里或者坐在尿盆上的照片(没有比当代的母爱更不知羞耻的爱)。当这些孩子长大,变成和我们一样矛盾而不快乐的人,也许更糟时,将会怎么样?我不认为有人能对别人拍摄自己拉??的照片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