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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只是你的借口呢。”罗伦说,“拿去委托。市政厅。然后早午餐。说干就干。”

“露露不停地给我买各种婚礼杂志。可是它们看上去大同小异。大同小异的杂志,她买了一本又一本。”全都堆在她床边:有的像电话簿那么大,喷的那些香水让你闻到就想打开,擦在自己皮肤上,“她搞了不少计划。”

“这个季节还流行白色的大裙子吗?”

“你觉得我应该穿白色吗?妈妈有点儿焦虑,她觉得白色暗示我还是处女。”沙拉十七岁就失贞了。那是高中的最后一年,她跟一个叫亚历克斯·合德的男孩上了床。很不可思议的是,那个男孩的中间名竟然叫埃尔维斯[2]。他长着一张娃娃脸,油腻腻的头发,肥胖的手指,笑起来一顿一顿的,感觉很愚蠢。其实他并不蠢,也不是那种叫人讨厌的家伙。他去了普林斯顿,后来又去了加州,好像在技术学校做什么事。人们去加州无非就是干这些,要么技术学校,要么拍电影。那是在汉娜·周公寓举办的派对上,10月12日,一个星期五的晚上。这个日期沙拉记得很清楚,为什么不呢?她第二天就告诉她妈妈了。

“她开玩笑的吧。”罗伦知道沙拉把那件事告诉了露露。十五年了,她都难以置信,“我不敢相信大家现在还有这种想法。”

“露露很守旧。可是,看在老天的份儿上,我都跟丹睡了多少年了。”沙拉一口喝掉杯子里的红酒。“嘿,你爸爸妈妈还好吗?”她很久没看到罗伦的父母进城了——记不清多久了。事实上,她有时候都忘记罗伦还有对父母了。就好像他们住在很远的地方似的,比如新墨西哥,而不是跨过一条河就能到的南奥兰治。多年前见面时,罗伦的妈妈自我介绍说是布鲁克斯太太。那时候沙拉已经长大成人,可以叫成年人的教名了,但是“伊莎贝拉”几个字却叫不出口。她能感觉出来那是一种冒犯。反正,沙拉心里一直把她当作贝拉——罗伦每次说到她都用这个简称代替,青少年时期的不屑都浓缩在这两字里面了。贝拉说我不能擦口红。贝拉说九点给她打电话。贝拉说光吃蔬菜不健康。其实,贝拉人挺好的,疲惫的双眼,说起话来叫人很安心。沙拉想象不出来伦的爸爸麦克长什么样。不过估计跟大多数爸爸差不多。当然,她自己的爸爸除外。

“我爸爸妈妈?”罗伦把胳膊放在桌子上,把本来应该当餐垫的牛皮纸撕成了碎片。刺啦刺啦的声音听上去很过瘾。“不知道,不过说到父母——你不能交给他们代办吗?露露很擅长举办派对。”

“我的婚礼对露露来说规模太小了。”沙拉说,“她应该策划总统就职典礼、加冕典礼之类的。”

罗伦摇摇头。“或许穿白裙子的应该是她。”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是这样,我需要你帮忙。”沙拉说。又来了:典型的胡克风格。你需要某些东西,你打电话,你征询意见,尽管征询意见和说明要求相去并不远。

罗伦耸耸肩膀。“我会帮忙的。我很乐意帮忙。最要紧的事先做,咱们是不是要去服装店?我也可以试婚纱吗?店员会不会疑心?”

“你可是伴娘,你说呢。”沙拉说,“再说了,咱们可以装作一起举办婚礼,可以装作摩门教徒。”[3]

“我还没结婚,你确定是叫伴娘?天哪,这个词儿听着像同性恋似的。”

“没错啊。我认为伴娘是未婚的,女傧相是已婚的。”[4]

“狗屁,一结婚就突然变成女傧相了?”罗伦皱起眉头。

“很性感,你不觉得吗?”

“就算为了这事,我也应该抢在你前面结婚。那我就是女傧相了。这是我的朋友罗伦,她是我的女傧相。”

“这么说你愿意给我当伴娘喽?你得尽伴娘的职责。”

“你有啥事就开口。”罗伦说,“交给我啦,保管给你干好,什么事都行。舔信封?往口袋里装大米?往你车上绑易拉罐?”

“我只是想确定一下,”沙拉说,“咱们以前谈过这事,可是从来没有真正着手去做,现在已经秋天了。不能再去装什么大米了。事实上小鸟才不会四处飞,人们总以为小鸟会四处飞。婚礼结束的时候看着鸽群飞起来实在叫人失望。”

“等等,你是想告诉我,我是个不称职的女傧相吗?”罗伦把手伸过桌子,好像要去抓沙拉的手,但是又没有,“这是一种干涉吗?你想不想让我做女傧相?”

“别胡扯了。”她说。

“是你在胡扯。你就告诉我怎么做吧。我可不懂那些婚礼习俗。我所知道的都是从情景喜剧里看来的。”

沙拉不由想起她们一起住在城里的那些年。沙拉会去处理账单,而罗伦好像很抱歉似的,抱着几百美元的日用品回家——可不怎么感恩图报。她倒不是没有责任感,只是做事的方式不一样,反正跟沙拉不一样。沙拉得指导她怎么做,这倒没关系,因为沙拉并没有打算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罗伦,她只是需要罗伦帮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