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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和丹住的大楼修建于20世纪80年代,这种大楼给人的感觉让她永远都喜欢不起来,不过他们的公寓很不错:两间卧室差不多大,前厅的壁橱很大,足以放一辆自行车,厨房由真正的墙壁隔开,还有一扇窗户,这样他煮饭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丹煮饭,就不会整间公寓里都弥漫着金枪鱼橄榄汁面的气味或油烟味了。他会煮的菜不多,他们经常叫餐。

大楼有个门卫,干洗和快递之类的事很方便,而且还有个屋顶花园,只不过他们很少利用那个福利。她一看到这套公寓,马上就爱上它的实木地板和现代化的大窗户了。你可以俯瞰楼下的车水马龙却听不到噪声。她父母的房子太不结实了,而且风格也太怪异了。窗户被雨水泡得最多只能打开一英寸,父亲书房里那张装着脚轮的办公椅总是在歪歪扭扭的地板上滑来滑去。谁需要什么风格?她需要舒适。于是两年前他们买下了这套公寓。他们一致认为要两间卧室,说是以防外地来的客人来留宿,其实是因为他们迟早会有孩子,只不过他们嘴上从来不说,这种事说出来似乎有点儿粗鲁,而且有点儿冒险。

丹坐在沙发上,电视机开着,他没去看。他正在玩手机,电脑放在大腿上,报纸丢在旁边的沙发上。他是个一心多用的能手。他大脑转得很快,而且充满激情。他的博学多识总是让她大吃一惊。不管跟什么人,聊什么话题,他都谈得来。人们擅长发表高见的领域都只有自己从事的那行,但是他对各个领域都能侃侃而谈,不管对方是做什么的都能聊得投机:医生、房产中介、金融分析家、电脑一族、新闻记者、政治记者、出租车司机、从事艺术行业的人。或许应该称其为博学家。十年级的时候他还跳过级。

“回来了?”他说。他没有站起来。

“回来了。”门口有张椅子,沙拉总是一进门就把包包放在上面。桌子上丢着一份垃圾邮件,还有一本她不感兴趣的杂志,“晚饭吃了吗?”

“贝瑟妮定了韩国餐。我刚到家。”

“夜深了。”她脱下鞋子,把报纸推到一边,挨着他坐下。

“嗨!”他把目光从手机上移开,抬起头来,亲了亲她的面颊,“你相信吗,那个议员竟然干出这种事来?”

她不知道丹说的什么事。关注这类新闻是她爸爸的工作,她本人对此毫无兴趣,于是不置可否地“嗯”了两声。夫妻之间不都这样交流嘛。

他们像老夫老妻。两个人一起生活很久了。

“我刚才在工作,结果我们这位好出风头的议员搞得我分心了。”他把手机放下,注意力重新回到电脑上。电视里正在播放波音公司的广告。音乐很吵,“你可以把音量关小。”

他知道沙拉不喜欢把电视音量放得太大。沙拉有时候很好奇,心想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点儿聋,总是把电视放那么大声。她把音量调小。

“对了,你去哪儿来着?”他一边打字一边问。

“去跟罗伦吃饭了。就是她家附近那个地方,她喜欢那家餐馆,你知道的吧?”

“某事与某事?那个地方不错。我们上次去那里吃到的东西都不错。有鳐鱼吧?还有紫薯。我记得有紫薯。”他记忆力惊人。沙拉喜欢他过人的天资,他是真正的天资过人,做什么事不费吹灰之力。他永远都不用费尽心机给人留下印象,因为那不是他的本性。他不需要刻意做什么,就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女人都喜欢长得帅的男人,但是沙拉更喜欢聪颖过人的男人。丹是那种你希望在派对上站在你跟前的人。

“单位有什么事吗?”

“和往常一样。”他说。他没有不开心。丹似乎从来不会感觉工作的压力特别大,“昨天就已把事情全都安排好。今天都快周末了,大家都急着走。除了我和贝瑟妮,没人干活。要是哪天这种情况变了,倒是要让人觉得奇怪了。”

丹很依赖贝瑟妮,不过沙拉才不是那种乱吃飞醋的女人,事实上,她为此感到骄傲。再说了,丹永远都不可能搞外遇。他实在太忙了。

丹和沙拉的朋友梅雷迪思的哥哥一块儿上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不知道是谁决定用电脑分配寝室,反正他们俩被分到一间寝室了。两个人相处得很不错,直到现在还是好朋友,就好像她和梅雷迪思到现在还是好朋友一样。沙拉上六年级的时候就认识梅雷迪思了。当时,梅雷迪思、本和他们的父母刚从郊区马里兰搬进城里。十年前,沙拉和梅雷迪思在放学路上会顺便到西村一家酒吧给她哥哥送钥匙,她哥哥在那里和室友丹喝酒。梅雷迪思会留在城里过夜,睡在沙拉那里。沙拉和丹两个人的相识倒不是谁刻意安排的,只不过事后回忆起来像故意设计好的。沙拉是因为梅雷迪思才认识丹的,这一事实永远影响着沙拉对朋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