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4页)

格:是的,是的.

苏:那么,在他们结婚和生育方面,这个"对"看起来还不是个最小的"对"呢.

格:怎么啦?

苏:从上面同意的结论里,我们能够推断:最好的男人必须与最好的女人尽多结合在一起,反之,最坏的和最坏的要尽少联合在一起.最好者的下一代必须培养成长,最坏者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假如品种要保持最高质量的话;除了治理者外,不应该别人知道这些事情的进行过程.否则,护卫者中难免彼如争吵闹不团结.

格:十分对.

苏:依照法律须有假期,新郎新妇欢聚宴饮,祭享神明,诗人作赞美诗,祝贺嘉礼.结婚人数的多寡,要考虑到战争.疾病以及其它因素,由治理者们斟酌决定;要想保持恰当的公民人口,尽量使城邦不至于过大或过小.

格:是的.

苏:我想某些巧妙的抽签办法一定要被设计出来,以便使不合格者在每次求偶的时候,只好怪自己运气不好而就不能怪治理者.

格:的确是的.

苏:我想当年轻人在战争中证明他们英勇卫国功勋昭著的,一定要给以荣誉和奖金,并且给以更加多的机会,使与妇女配合,由他们身上获得尽量多的后裔.

格:对得很.

苏:生下来的孩子将由管理这些事情的官员带去抚养.这些官员或女或男,或男女全有.因为这些官职对女人男人一样开放.

格:是对的.

苏:优秀者的孩子,我想他们会带到托儿所去,交给保姆来抚养;保姆住在城中另一区内.至于一般或其他人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他们将秘密地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明白.格:是的.这是保持治理者品种纯洁的必需条件.

苏:他们监管抚养孩子的事情,在母亲们有奶的时候,他们教引母亲们到托儿所喂奶,但竭力不让她们认清自己的孩子.母亲的奶如果不够,他们另外找奶妈.他们将注意不使母亲们喂奶的时间太长,将给孩子守夜以及其它麻烦事情交给奶妈和保姆去干.

格:你将护卫者妻子抚育孩子的事情,安排得如此轻松!

苏:这是应该的.如今让我们谈谈我们规划的第二部分.我们曾经说过,儿女应该出生在父母年轻力壮的时期.

格:的确.

苏:你同意一个女人精力最好的时候可以说大约是二十年,男人是三十年吗?

格:你想要选择哪几年?

苏:女人应当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为国家抚养儿女,男人应该从过了跑步速度最快的年龄到五十五岁.

格:这是男女在身心两方面都精力旺盛的时候.

苏:所以,如超过了这个年龄或不到这个年龄的任何人也给国家生孩子,我们说,这是亵du的不正义的.因为他们生孩子(事情假如不被发觉的话)得不到男女祭司和全城邦的祷告祝福......这种祝祷是每次正式的婚礼全可以得到的,祈求让优秀的对国家有贡献的父母所生的下代胜过老一代变得更加优秀,对国家更加有益......这种孩子是愚昧和淫乱的产物.

格:十分对.

苏:同样的法律也适用于这样的情况:一个尚在壮年的女子与一个尚在壮年的男人苟合,未得治理者的准许.由于我们将说他们给国家丢下一个私生子,这是不合法的,亵du神明的.格:对极了.

苏:但是,我想女人和男人过了生育之年,我们便让男人同任何女人相处,除了女儿与母亲,女儿的女儿还有母亲的母亲.至于女人同样可以和任何男人相处,只除了儿子.父亲,或父亲的父亲和儿子的儿子.我们一定要警告他们,不论如何不得让所怀的胎儿得见天日,如不能防止,就必须加以处理,因这种后代是不应当抚养的.

格:你所讲的这些话全很有道理.但是他们将怎样辨别各人的父亲.女儿和你刚才所讲的各种亲属的关系呢?

苏:他们是十分难辨别.但是有一个办法,即,当他们中间有一个做了新郎之后,他将把所有在他结婚后第十个月或者第七个月里出生的男孩作为他的儿子,女孩作为他的女儿;他们全叫他父亲.他又把这些儿女的儿女称做孙子孙女,这些孙子孙女都叫他的同辈为祖父祖母.所有孩子都将父母生自己期间出生的男孩女孩称呼为兄弟姐妹.他们不允许有我们刚才所讲的那种性关系.但是,法律准许兄弟姐妹同居,抽签假如决定而且特尔斐的神示也表示同意的话.

格:很对.

苏:所以,格劳孔,这就是我们城邦里护卫者中间妇女儿童公有的做法.这个做法与我们政治制度的其余部分是一致的,并且是最好最好的做法.这一点我们一定要在下面以论辩证实之.你认为然否?

格:的确.

苏:所以,为取得一致意见,我们是否首先要问一问我们自己:什么是国家制度的至善,什么是立法者立法所追求的至善,以及,什么是极恶;其次,我们是否要考虑一下,我们刚刚提出的建议是否与善的足迹一致而不同恶的足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