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3页)

苏:你不同意的不要勉强地同意.

色:你又不让我讲话,一切听你的便了,你还想要什么吗?

苏:不要什么.你既然打定了主意这样干,我愿意提问题.

色:你问下去吧.

苏:那我就来复述一下前面的问题,我们以便可以按部就班地继续研究正义与不正义的利弊问题.以前说过不正义比正义强而有力,但是现在既然已经证明正义是智慧和善,而不正义是愚昧无知.显而易见,那么,谁都能看出来,正义比不正义更强更有力.不过我不愿意这么马虎了事,我要这么问:你承不承认,世界上有不讲正义的城邦,用很不正义的手段去征服别的城邦,居然把很多城邦都置于自己的奴役之下这类事情呢?

色:当然承认.尤其是最好也就是最不正义的城邦最容易做这种事情.

苏:我懂,这是你的理论.不过我所要考虑的乃是,这个国家征服别的国家,它的势力依靠不正义来维持呢,还是肯定要靠正义来维持呢?

色:假设你刚才那个"正义是智慧"的说法不错,正义是需要的.我的说法如果不错,那么不正义是需要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我十分高兴,你不光是点头摇头,并且还给了我极好的回答.

色:为的是叫你高兴.

苏:我十分领情,还想请你再让我高兴一下,答复我这个问题:一个城邦,或一支军队,或者一伙盗贼,或者任何集团,想要共同做违背正义的事,彼此假设相处毫无正义,你看会成功吗?

色:一定不成.

苏:他们如果不用不正义的方法相处,结果会好一点儿吗?

色:当然啦.

苏:色拉叙马霍斯,因为这是不正义使得他们分裂.争斗.仇恨,而正义令他们友好.和谐,是不是?

色:暂且这么说吧!我不愿意跟你为难.

苏:不胜感激之至.不过请你告诉我,不正义如果能到处造成仇恨,那么不论在自由人,还是在奴隶当中,不正义是否会叫他们彼此仇恨,互相倾轧,不能一致行动呢?

色:当然!

苏:两个人如果之间存在不正义,他们岂不要吵架,反目成仇,而且成为正义者的公敌吗?

色:会的.

苏:我的高明的朋友啊!如果不正义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这种不正义的能力你认为会丧失呢,还是会照旧保存呢?

色:便算照样保存吧!

苏:看来似乎不正义有这么一种力量:不论在国家.家庭.军队或任何团体里面,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其次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跟对立面为敌,而且也跟正义的人们为敌,是否这样的?

色:确实是这样的.

苏:我想,不正义存在于个人同样会发挥它的全部本能:首先,叫他本人自我矛盾,自我冲突,拿不出主见,不能行动;其次使他和自己为敌,并同正义者为敌,是不是?

色:是的.

苏:我的朋友啊!诸神是正义的吧?

色:可算是的吧.

苏:色拉叙马霍斯,那么不义者为诸神之敌,正义者是诸神的朋友.

色:高谈阔论,听你的便.我不来反对你,叫大家扫兴.

苏:好事做到底,象刚才一样请你继续回答我吧!我们看到正义的人的确更加聪明能干更好,而不正义的人根本不能合作.当我们说不正义者可以有坚强一致的行动,我们实在说得有点儿不对头.他们要是因为绝对违反正义,结果非内讧不可.他们残害敌人,而不至于自相残杀,还是由于他们之间多少还有点正义.便凭这么一点儿正义,才令他们做事好歹有点成果;而他们之间的不正义对他们的作恶也有相当的妨碍.因为绝对不正义的真正的坏人,也就绝对做不出任何事情来.这便是我的看法,同你原来所说的不同.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初提出来的那个"正义者是否比不正义者生活过得更加好更快乐"的问题.根据我们讲过的话,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应当我们慎重考虑,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应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情.

色:请便吧!

苏:请你告诉我,我正好在考虑,马有马的功能吗?

色:有.

苏:所谓马的功能,或者任何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类特有的能力.可否这么说?

色:我是不懂.

苏:那么听着:你眼睛不用能看见吗?

色:当然不能的.

苏:你耳朵不用能听见吗?

色:不能吧.

苏:那么,看与听是眼和耳的功能,我们可以这么说吗?

色:当然可以啦.

苏:我们能否用短刀或者凿子或其它家伙去剪葡萄根?

色:有何不可以?

苏:不过据我看来,总是不及专门为整枝用的剪刀来得便当.

色:是真的.

苏:我们那么要不要说,修葡萄枝是剪刀的功能吗?

色:要这样说.

苏:我想现在你更加明白我刚才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的了:一个事物的功能是否便是那个事物特别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