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15/26页)
我很快在帕尔默的印刷铺里找到了工作,然后在巴塞洛缪巷的一个有名的印刷行工作了将近一年,我十分勤勉,但是不少工资花在了与拉尔夫一同去剧场和其他一些娱乐场所上面。我们一起花掉了我的十五块西班牙金币,而现在只能勉强糊口。他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妻儿,而我,也渐渐忘记了我和里德小姐的誓言,我只给她写过一封信,告诉她我可能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二个大错误,如果我还能再活一遍,我多么希望我能改正这一点。事实上,因为我们现在的开销,我一直没能凑齐回去的路费。
帕尔默雇我为沃拉斯顿的《自然的宗教(第二版)》排字。他的有些论据在我看来不是那么有根据,所以我写了一篇短短的哲学性论文来评论这些理论。题目是《论自由与必然,快乐与痛苦》。我把这篇论文题献给我的朋友拉尔夫。我还少量地印刷了出来。这使得帕尔默先生把我看做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尽管如此,他严肃地对我说,我的小册子里的那些理论,对他来说是十分惹人厌的。我印刷这个小册子是另一个错误。住在小不列颠期间,我认识了一个书商,他叫威尔科克斯,他的书店就在我们隔壁。他有许多二手书。当时还没有流通图书馆,我们曾达成协议:只要我出一定的合理的费用(具体数目我现在记不清了),就可以借阅他的任何书籍,然后还给他就是了。这对我很有利,我尽量利用这个机会。
我的小册子不知怎么落到了一个叫莱昂斯的人手中,他是一个外科医生,他写了一本书名叫《人类判断的永无过失性》,那本小册子使得我们有些交往。他很重视我,经常拜访我,谈论这些主题,带我到一家在齐普赛街的艾尔啤酒店,并把我介绍给曼德维尔博士,他是《蜜蜂寓言》的作者,他在那里有个俱乐部,而他是俱乐部的主要推动者,也是一个最滑稽、最有趣的同伴。莱昂斯又把我介绍给了在巴特森的咖啡馆的彭伯顿博士,他向我许诺说找个时间让我见见艾萨克·牛顿爵士,虽然我很期待,但这终究未能实现。
我从美洲带过来了几件奇物,其中最重要的是一个石棉制的钱包,这个钱包要用火来清洗。汉斯·斯隆爵士听说我有这个钱包,就来看,还邀请我到他位于布卢姆斯伯里广场的家里,他把他所有的珍奇异品都给我看了,还请求我把这个钱包也给他收藏起来,他为此出了个好价钱。
我们住的地方还住了个年轻女子,是个女帽商,我想她在修道院街有个店。她受过良好的教育,通情达理、活泼开朗、谈吐优雅。晚上拉尔夫给她读剧本,他们变得亲密起来,她搬去新的住所,他也跟着搬去了。他们同居了一段时间,但他依然没有工作,而她的工资不够养活他们俩,还有她的孩子。所以他决定离开伦敦,去一个乡村小学试试,他认为他完全可以胜任,因为他的书写漂亮,又擅长算术和记述。但是,他又认为这工作配不上他,并且确信自己将来会更有出息,到那个时候他就不愿意别人知道他做过这样卑微的工作,于是改了他的姓氏,他说为尊重我起见,就用了我的姓。不久我就收到他的来信,说他在一个小村庄里安顿了下来(我认为是在伯克希尔),他在那里教十个或者十二个男孩子读和写,每周六便士;他还要我照顾T太太,希望我回他信,上面写明了给那个地方的教师富兰克林先生。
他一直频繁地写信,给我看那时他写的大篇幅的史诗,希望我给出评价并予以改正。我不时地给他指出毛病,但还是竭力劝阻他继续写诗。那时候扬的一首讽刺诗刚刚发表。我抄写了那首诗的大部分,寄给他了,这首诗明确批判那些盲目追求成为诗神的愚行。一切都是枉然,他依然每次都寄很长的诗过来。与此同时,T太太由于他的缘故失去了她的朋友和生意,经常因此而缺钱用,过去常常叫我去,我会把我能借的都借给她帮她渡过难关。我渐渐喜欢上了和她交往,那时我不受宗教的约束,竟试图与她发展亲密关系(这是我人生中的又一个错误),她对此表示了适度的愤怒,拒绝了我,还把我的行为告诉了拉尔夫。这使得我们之间的友谊破裂。当他再次回到伦敦时,他告诉我我对他的一切恩惠也因此一笔勾销。因此我发现不能指望他还我钱了——然而,这影响倒不大,因为他那时根本没能力偿还——并且失去他的友谊,我发现自己也同时丢掉了一个包袱。此时我想预先积蓄一点钱了。为了找份更好的工作,我离开了帕尔默的店,去了林肯协会广场附近的沃茨的店工作,这是一家规模更大的印刷行。我在这里一直待到我离开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