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莫尔传 第一部(第5/8页)

“‘同样地,其他牲畜也变本加厉地涨价。因为贵族圈占土地,庄园遭到毁灭,农业趋于荒废,无人饲养牲畜。贵族们更加热爱饲养小牛,而不是产毛的牛。于是他们低价从国外买进小牛崽,在牧场上放养一段时间后,再高价卖出。可是人们还没有觉察到这种方式带来的全部危害。因为这些贵族们哄抬肥牛的价格,并且在国外采购频繁,甚至超过了小牛饲养的速度,最终造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这样一来,由于少数人贪婪地圈地,本来使你们国家盛产牲畜与粮食的土地遭到了严重毁灭。粮价剧增使得种粮的人们最大限度减少雇佣。这些被解雇的可怜人,除了乞讨或者是抢劫(胆子大的人更容易走的一条路),还有什么路可以走呢?

“‘并且,这些人一面穷困潦倒,另一面又纸醉金迷。不仅仅是贵族的随从,还有手艺人,甚至种田的农民,各类人无一例外,都非常讲究吃穿,纵情玩乐。他们喜爱出入于风月场所,妓院、赌厅、声名狼藉的酒楼餐馆,并且迷恋一些伤风败俗的游戏,诸如骰子、纸牌、双陆、玩球、掷铁圈等。所有这一切不正使那些人很快输完所有,走上偷盗之路吗?

“‘用律法来消除这些害人的东西吧。规定凡是破坏农庄与城镇者须亲自加以修复,并且主动将土地转给愿意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严格控制商贩们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市场。让游手好闲的人自力更生。恢复纺织业,振兴农业,让它成为自豪的事业。雇佣那些没有饭碗的无业游民吧,他们很多因为贫困而沦为盗窃犯,还有些流浪汉,最终也会走上盗窃之路。如果你们不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光是一味地严惩盗窃犯是毫无意义的。这样的法令条文,表面上可以抑制盗窃,实际上是不公正的,收效甚微。你们这样让老百姓从小就习惯了堕落,长大之后犯下了罪行,又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你们干的事情就是纵容盗窃行为的酝酿,同时对已经产生的盗窃行为加以残酷的惩罚。’

“我在发表个人看法的时候,那个教外人正在组织语言,并打算采用习惯的辩论方式对我进行答复。他直接回避我的理由,并且重述我的理由,以显示自己有出色的记忆力。

“‘当然,’他说,‘你说得很好。不过你不是我们国家的人,自然对这一类事情听得很多,却不是真正的了解,这一点我要说明白。我先把你说的论点一一列举,然后指出你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下产生的错误认识。最后我将扳倒你所有的观点。先从第一点开始吧,我认为你在这四点上……’

“红衣主教打断他说:‘等等,你这样说下去,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说完的。所以你现在可以不作答复,等到下次见面,你再作答吧,我会保留你答复的权利。假如你和拉斐尔肯赏光,我打算就明天再来长谈。’

“红衣主教又对我说:‘亲爱的拉斐尔,我很想听你的意见,为什么你认为对盗窃罪不应处以极刑?换句话说,你觉得应该怎样用刑才对社会更有好处呢?我知道你的意思不是要盗窃犯逍遥法外。可是现在律法规定将盗窃罪处以极刑,还是依旧盗窃之风盛行。如果盗窃罪不再被处死,那么还有什么方法能够抑制住盗窃行为的发生呢?他们会认为国家是有意纵容盗窃行为的。’

“我说:‘尊敬的红衣主教先生,一个人因为偷了别人的钱财就要丧命,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在我看来,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比不上人的生命珍贵。如果人们说,对盗窃罪处以极刑,不是因为本身的盗窃行为,而是因为触犯了律法权威,那么还不如说这样的惩罚是违法的。我们不赞成曼利阿斯的执法手段,稍微犯法就要被判处死刑;也反对斯多葛派12的法令,把所有的犯罪行为处以相同的刑罚,杀人和抢钱竟被看成一样的罪。说实在的,如果仔细斟酌一番,不难发现杀人与劫钱是两个不相干的案例,无法等同。上帝告诉我们要珍爱生命,可是我们却为了一点点钱财就要夺去一条鲜活的生命。如果有人狡辩说,上帝要我们珍惜生命,戒杀戮,并不意味着律法规定应该被杀时也不杀,那么律法也可以容许奸淫掳掠的行为发生了。上帝没有赐予我们杀人的权力和自杀的权力。而人们却在一起协议什么情况下可以杀人,他们竟然可以漠视上帝的威严,而拥有更高的权力,根据人主观所规定的准则,想杀谁就杀谁。这样一来,上帝的权威与戒律就不是上帝给人们的了,而是人们来决定是否遵行。就算是严酷的摩西立法,对盗窃犯也没有处以极刑,而是以罚金论处。我们不能认为,像父亲一样教育子女的上帝在他慈悲的戒律中,赐予了我们随便残杀他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