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限制能在本国生产的外国货物的进口(第6/7页)

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本国产业,在上述两种场合,一般是有利的,而在下述两种场合,则有待考察。一是在多大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货物的自由输入是适当的;二是在自由输入业已中断若干时候之后,在多大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恢复自由输入是适当的。

在多大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商品的自由输入是适当的,有时要考虑到的情况是,当某一国以高关税或禁止进口的方法,限制我国某些商品输入时,在这种情况下,复仇心自然要驱使我们报复,我们对他们的某些或一切商品,征收同样的关税或禁止其输入我国。各国通常都是如此进行报复的。法国人为了庇护本国的制造业,对于一切能和他们竞争的外国商品,特别喜欢用限制输入的方法。科尔伯特政策有很大部分就是这样。科尔伯特才能虽不小,但在这里,却似乎被商人和制造业者的诡辩所欺蒙了,这些商人和制造业者,总是要求一种针对他们同胞的垄断权。现在,法国最明智的人都认为,他的这种行为对法国无利。这位大臣1667年公布关税法,对大多数外国商品征收极高的关税。荷兰人请求降低关税不得,便于1671年禁止法国葡萄酒、白兰地及其他一些商品的输入。1672年的战争可部分归因于这次商业上的争端。1678年的《尼麦格和约》结束了这场战争,法国降低了对荷兰商品的种种关税,荷兰人于是也撤回了输入禁令。英、法两国大约是在同一个时候开始互相采用同样的高关税与禁止政策来压迫对方的产业,这似乎是法国人开的头。从那时开始的两国之间的敌对情绪,使得它们都不肯降低关税。1697年,英国禁止弗兰德制造的麻花边输入。弗兰德那时为西班牙领地,其政府以禁止英国毛织品输入作为报复。1700年,英国撤回了禁止弗兰德麻花边输入的禁令,以此为条件,弗兰德撤回禁止英国毛织品输入的禁令。

为了要废除大家所斥责的高关税或禁令而采用的报复政策,如果能达到此目的,就可说是良好的政策。一般地说,大的外国市场的恢复,可以大大抵消由于某些物品价格短期昂贵而蒙受的暂时困难。要判断这种报复能否产生那种效果,与其说需要有立法家的知识,不如说需要有所谓政治家或政客的技巧,因为立法家的考虑,是受持久不变的一般性原理的指导,而世俗所谓政治家或政客就如同狡猾的动物,他们的考虑,则受事物的瞬息万变所指导。在没有撤销这种禁令的可能时,为了赔偿我国某些阶层人民所受的损害,而损害几乎一切其他阶层的利益,似乎不是一个好办法。在我们邻国禁止我国某种商品时,我们通常不但禁止他们的同种商品,而且禁止他们其他几种商品,因为单禁止前者,很少能给他们以重大的影响。这无疑可给我国某些部门的工人以鼓励,替他们排除了一些竞争者,使他们能在国内市场上抬高他们的价格。不过,因邻国禁令而蒙受损害的那些我国工人,决不会从我国的禁令得到利益。反之,他们以及我国几乎所有其他阶层的人民,在购买某些货物时,都不得不支付比从前更为昂贵的价格。所以,这类法律是对全国征收了一种真实的税,受益的不是受邻国禁令之害的那类工人,而是其他类别的工人。

另一种情况是,在外国货物的自由输入已经中断若干时候以后,在多大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来恢复自由输入才恰当,此时本国的某些制造业,由于一切能和它们竞争的外国货物都被征收高关税或被禁止输入,而扩大起来,他们能雇用许许多多工人。在这种时候,人道主义也许要求,只能用缓慢的渐进的办法恢复自由贸易。如果骤然废除高关税和禁止令,价格低廉的同种类外国货物将迅速流入国内市场,成千上万的本国人民将立即失去日常工作与生活资料。由此而起的混乱无疑是十分巨大的。但依据下述两个理由,这混乱也许比一般所想象的小得多。

第一,通常无奖励金亦可输出到欧洲其他各国的制造品,都不会受到外国商品自由输入的大影响。这种制造品,输往外国,其售价必与同品质和同种类的其他外国商品一样低廉。因此,在国内,其售价应当更为低廉,因而仍能控制国内市场。即使有一些爱时髦的人,有时只因为是外国货,便爱好起来,本国制造的同种类货物,虽价廉物美,亦为他们所不取,但从事物的本性来说,这种愚蠢的行为总不会那么普及,所以对就业问题没有显著的影响。我国毛织品制造业、制革业、铁器业中,即有很大一部分制造品,每年不依赖奖励金而输往欧洲其他各国,而雇用工人最多的也正是这几种制造业。在自由贸易受到最大损害的也许是丝制业,其次是麻织业,但后者所受损失比前者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