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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不要回来,我过去帮你报仇。

这可能是我入行以来唯一能写的负面报道,以前我写过一些剧组的负面报道,但是都被公关掉了,这个小剧组应该不具备公关能力。我坐了半天的绿皮火车,停站了十九次,终于来到我女朋友拍戏的地方。我出现在现场的时候,孟孟正在演一场生死离别的戏,她对男主角说,我知道你最后不会和我在一起,但是不要紧。现在我要走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你会想我么,你会想我的,你的眼神已经告诉我了,你闭嘴,你什么都不要说,我听你说的已经听够了,你一开口,我就觉得你要说谎,你还是闭嘴好一些,因为我不会说谎。我不会。你懂么,你这样的白痴,怎么会懂。

说完往前走两步。突然回头,说,冬枣,我爱你,我给你最后一次说话的机会,无论是真的假的,我都相信。

接着往前一步,孟孟用手堵住男主角的嘴,说,冬枣,你还是不要说了,你的每一句话都会割在我心里。

男主角紧紧地抱住孟孟,我身子一哆嗦,增加了我要搞垮这个剧组的决心。

孟孟双手捧着男主角的脸,痴痴地看着他,说,冬枣,你真狠心,你真的一句话都不愿意说么。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已经被这台词纠结到膀胱发胀,我很佩服我的女人可以镇定地全部背诵下来。导演喊了一声好,但是在此之前,在孟孟说完最后一句台词以后,灯光都已经先撤了。接下来的戏是被女一号撞个正着,这场戏里需要孟孟的肩进行表演,所以孟孟还不能收工,一个戴着眼镜的胖男子在后面举着巨大的提词板给女一号看。灯光就绪以后,导演喊道,现场安静,准备,开机。

女一号先看了看提词板,再看着男主角,说,你在这里干吗?

导演大喊一声,好,过。转场。现场陷入无序混乱。孟孟用眼神看了我一眼,那是匆忙的人群里充满幽怨和爱恋的一眼,我顿时心软了,恨不能冲上前去拥抱她。但是我知道我此行不能暴露和孟孟的关系,否则新闻出来以后势必对她不利。现场的制片热情地招待了我,说欢迎欢迎,导演在上厕所,女一号在换衣服,我先来给你介绍一下我们的女二号,孟小姐。来,孟孟,过来。

孟孟没有表情地走了过来。

我伸出手,说,你好。

孟孟伸出手,上下打量着我,充满狐疑地说,你好。然后转头向现场制片,现场制片连忙解释道,哦,这位是记者,路先生。他在我们剧组两天,要写一个报道,为我们宣传宣传,你要配合。

孟孟又伸出手,露出笑意,说,哦,你好,叫我孟孟。

我恍然如梦,她真是一个好演员。

一直到了晚上,他们收工,我偷偷溜进孟孟的房间。和孟孟同住的是她的助手,那个女朋友,当时正好跟摄影师谈恋爱,住到了别人的房间,正好我们不用为此发愁。关上门的那一刻,孟孟恢复到了以往的模样,勾住了我的脖子,把我摁倒在床上,说,我配合得好不好,亲爱的。

我说,很好。你的戏很好,就是台词有点纠结。

孟孟说,这已经算好的,你是没看这个故事,最后我居然得白血病要死。我能得一点新鲜的病么?

我说,那为什么你要接这个戏?

孟孟说,因为我不想放弃任何的机会嘛。万一歪打正着了呢。

我说,你累不累?

孟孟说,累,我们赶进度,明天早上五点就要起来化妆,要拍一场在夕阳里牵手漫步告别的戏。

我说,可那是早上啊。

孟孟说,嗯,是啊,但是导演说了,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太多,很怕赶不上夕阳,但是如果放在第一场戏,朝阳还是能赶上的。所以我们就拍朝阳。

我说,可是那太阳是升上去的。

孟孟说,哦,所以我和男主角牵着手面朝朝阳倒着走,后期倒放一下就对了。

我惊为天人。

但是那个夜晚下雨了,我想早上将不会再有朝阳。雨水落在这个破旅店的顶棚上,在无光的黑夜里,我就像回到了小时候家里的床上,孟孟一动不动睡在我的怀里。我想,等她拍完这部戏,我就可以带她去我童年的地方看一看,告诉她,我曾经是在这里打弹子,我曾经是在那里穿圣衣,这是10号的家,这是临时工哥哥的家,这是丁丁哥哥的坟墓,这是以前紫龙的家,这是我的小学,这是我爬过的旗杆,这是我登上过的舞台。我也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回去了。我其实不是为工作所忙碌,只是所有儿时的朋友们都离开了故乡,我想,我们这辈子是难以再聚起来了。为何我们都要离开故土。但我能感慨什么呢,因为我也离开了。我只回去过一次,陪着几个老人打了一个下午的麻将。但无论如何,我要带着我女朋友去看一看,我的生命里能讲的故事不多,如果对着场景一一说来,是不是更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