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4/5页)

所以,优优比阿菊迟了几天,才被放出。

我是优优被放出来后第一个和她见面的朋友。作为本案案发后最早进入现场的证人之一,我那一阵经常配合警方采集证据,因而和他们都混熟了。我在和一位警察通电话时知道了优优当天就要释放的消息,之后即赶往看守所接她,想给她一个惊喜。不料优优走出看守所一见到我时眼圈立即发红,虽然勉强挂出一丝感谢的笑容,但其中充满的却是无尽的倦意。

那一天我用出租车送优优先回了旅馆,在那个旅馆里我见到了她的大姐和姐夫。我目睹了她们姐妹撕心裂肺的抱头痛哭,还与优优的姐夫做了短暂的交谈。

优优的大姐比我想像的要漂亮许多,也比我想像的苍老许多。她虽然眉目清秀,甚至比优优还多了几分女人的温柔,可惜病容满面,让她比二十几岁的实际年龄,大了半轮,她和优优站在一起,面色和精神,均明显不如。优优虽然这一阵饱尝牢狱之苦,但脸上的皮肤和神情上的少女之态,却依然蓬勃如初。

优优被抓时身上那两百元钱,并没来得及转给大姐,大姐这些天看病吃药的花费,全是姐夫出的。优优以后从大姐口中,听说姐夫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那就是倒卖二手手机。这活儿人人可做,也能挣些小钱,只是比较辛苦。在优优坐牢期间姐夫回了一趟仙泉,把一只用借来的二百元钱买下的二手手机,用八百元卖掉,回来后还了借款,扣去路费,还净赚了四百多元。前后不过四天工夫,从投入产出率来说,从与卖菜和开火锅店比较来说,这生意确实事半功倍。从资金周转天数来说,也是最少。所以,优优姐夫那一天给我的印象,完全不像优优说的那样愁眉苦脸,他和我闲聊的时候,似乎心情不错。

那天见过了优优的大姐和姐夫,我又陪优优去了爱博医院,去看望尚在医院治疗的那位凌家少东。这一天距离血案发生,已有半月之久,凌信诚对父母不幸的前后过程,当然早已知晓。在这半月之中他曾两次托人把我请到医院,于病榻之侧,推心置腹。几次长谈之后我越发感觉这个男孩的内心,其实极为丰富柔软。父母骤殁让他原本封闭的心灵,更加趋于内向,他把我这个相交不久的朋友,当作病中惟一可以倾诉的对象。他对我谈了他对父母的热爱,和对家庭温暖的依赖。虽然父亲是个商人,难免“无商不奸”;母亲沉迷烟酒,而且管他太严,严得有时近于苛刻,但他还是深爱他们,因为他们不仅给了他身体发肤,还避免让他心灵孤单。他从生下来那天就百病丛生,所以和健康孩子的心理不同。他比他们更加脆弱,更加敏感,更受不了遗弃和欺骗,而只有亲生父母,才最可相信和依赖。其他人说的话、做的事、许的诺、发的愿,谁知道他们是为了你,还是为了他自己呢?

除了父母之外,他也相信过别人,至少他相信过仇慧敏的。仇慧敏让他尝到了爱情的激动和寄托,也拿走了他的信任和童贞,甚至让他离开父母和安逸的家,在外面筑起幽会的巢穴来。他曾把那个两人的小天地,当作自己未来的家,当作了灵魂的栖息地。也许他的幻想压抑得太久了,一旦萌发就太逼真,逼真得他都忘记必要的冷静了,逼真得一旦发觉是骗局,几乎等于逼他死。

和仇慧敏这场有始无终的恋爱后,凌信诚对一切异性都持有一种恐惧感。他看不透那些妩媚的微笑里,是不是都藏着一把刀。

优优也许是凌信诚无意吃下的另一剂迷幻药。她的纯真与直爽,像一道透明的阳光,打开了凌信诚封闭的心,让他每次和优优相处都被什么东西触动着。特别是优优失身的那一夜,他不知为什么不但没有鄙视感,反而满怀怜悯的心。优优以一个受虐者的形象,让凌信诚在刹那间爱上她了。

凌信诚第一次在病床前和我谈到优优时,他的确用了这样的词。他把优优形容为一剂迷幻药,他甚至认为正是因为自己误食了这剂药,才把父母害死了。我第二次去医院看他时,他的神经已趋于正常了。可能公安已经告知他,优优于此案是无辜的。他再次和我谈到优优时,思维就显得理智了,听我说到优优至今还关在看守所,他的反应显然是焦急的。他问我能不能到公安局去保她,出些钱也丝毫没问题。我告诉他公安局既然已经认定她无辜,放她出来是迟早的事。

凌信诚几乎是必然地,还和我谈到了他儿子。那个还没学会说话的孩子不仅是血案的幸存者,也是家仇的惟一见证人,也是凌信诚在这世界上最后的亲骨肉,是凌家整个产业的继承者。凌信诚说,也许明年,也许明天,他再发病就不会再醒来,那时候,信诚公司就归这个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