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存档-3 女人穆天宁(第3/11页)

新华书店与我家的直线距离大约五百米,实际距离大约一千米,和父亲所住的医院与我家的距离差不多。我记得刚刚从平房搬到楼里,从我家的窗户向外看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新华书店”四个红色的大字。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华书店已经萎缩在两层楼里,其他楼层租为他用,最大的租户是中国联通公司的营业厅,每天卖着不同兆宽的宽带和各种话费套餐。两层楼的书店在S市也已经算是规模不小,况且二层的地上还铺有地毯,可以拿本书席地而坐随意看下去,直到书店打烊。书虽然摆得不是十分规整,换句话说,简直是随便乱堆在书架和地毯上,可是如果遇见资深的营业员,还是可以跨过障碍物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书的。在陪护父亲的那段时间,我每天中午醒来,简单吃过早饭,就走到新华书店里找本书坐下。我读书可说是并无一点目的,更不用说想要磨炼什么精纯的趣味,只是因为从高中起喜欢读而读,甚至说安歌对此事的作用也仅仅是起了头而已,往后便成了我自己的事,读书可以忘记包括安歌在内的所有事情,只在心里想着:有趣有趣,后面待要如何?或者目前无聊,再过几页会不会有点起色。这么说来,我大多读的是小说,并非是看低了其他题材,或者看到诗歌和散文就忽然不认得字了,而单纯是个人兴趣。小说总体上是一个完整封闭的世界,人类最接近上帝的角色可能便是充演一个小说家,科学家当然也能从一个试管中造出一只羊或者一条蛇,听说造人从目前看来也不是很难做到,但是其工作或多或少还是与小说家不同。最初的亚当夏娃并没有多少可看之处,只有吃了生命之树上的果子之后,能辨善恶,一切才开始有趣了。我常怀疑小说家的劳动和那树上的果子有极大的关联。我不看侦探小说,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东野圭吾之类。不是写得不精彩,只是作为警察,知道这些作家是大大的外行。这也正是这些小说能够精彩的原因,若是内行人,必会处处掣肘,想象力无从施展。史诗巨著也能拿起来看,只是一旦写起史诗,作家就好像当即失去了幽默感和灵巧,中国的作家更是如此(也可能原来这两样东西就没有多少)再加上我对小说有某种偏见,这种偏见很可能来源于自己的懒惰,即是一部完美的小说应该有一个完美的长度,超出这个长度就很难完美,再经典的长篇巨制也有冗长的成分。那天下午在新华书店二层,我就正拿着一本我喜欢的书,不错的长度,坐在书架中间的地毯上读。

“想到这件事,不知不觉喝了很多酒。天已经晚了,饭厅里只剩了几桌客人。有一个服务员双手叉腰站在厨房门口,好像孙二娘在看包子馅。我在恍惚之间被她拖进了厨房,倒挂在铁架上。大师傅说:‘这牛子筋多肉少,肉又骚得紧。调馅时须是要放些胡椒’。那母夜叉说道:索性留下给我做个面首,牛子你意下如何?她上唇留一撮胡须,胸前悬着两个暖水袋。我说道:‘毋宁死。’她踢了我一脚说:‘不识抬举。牛子,忍着些。过一个时辰来给你放血。’于是就走了。厨房里静悄悄的。忽然一只狮子猫,其毛白如雪,像梦一样飘进来,蹲在我面前。铃子对我说:‘王二!醉啦?出什么神?’”

我活动了一下脖子,小声说:这小子。然后用手指沾了一点吐沫,准备翻过这页继续读下去。

“你叫别人怎么看?”一个声音忽然在对面冲我说。

原来是一个坐在我对面的女孩儿,我们两个都直着腿坐在地上,她手里也端着书,腿离我的腿很近。

“在和我说话吗?”

“当然在和你说话。你的吐沫沾在书页上,别人怎么看?”女孩儿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地上的下摆过了膝盖,脖子系着黑色围巾,身边放着黑色的皮制挎包。只有圆脸和脖子的皮肤十分白皙,眼睛本来也许是可爱的那一款,因为即使皱着眉头下的眼睛也没有她想要表现出的那么严肃。总体上来说,好像刚刚参加完爷爷丧礼,但是并没有特别悲伤的女大学生。

我没有应声,继续读书。

“你为什么不买回家去读,怎么读就随你的便了?”

不应声,也不要再用手指沾涂抹,我告诫自己。可为什么不马上站起来走掉?似乎不合礼数,太冒犯别人了一点。

多亏书写的精彩,很快我就又回到王二和小转铃的世界。

“小转铃说过,她需要我这个朋友,她要和我形影不离,为此她不惜给我当老婆。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过一辈子可够累的。所以我这么和她说:也许咱们缘分不够,也许你能碰上一个人,不是不惜给他当老婆,而是原本就是他老婆。不管怎么说,小转铃是王二的朋友,这一点永远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