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4/5页)

晚上,洪泽跟呼延鹏一块到江边泡吧,这是一个高居在二楼的露天酒吧,一楼是一个恒温游泳池,里面有一些妙龄女孩在跳水上芭蕾,一个个出水芙蓉般水灵。让人联想到现在的人做生意,手段无奇不有,所以这个酒吧也是晚晚爆满。

两个人要了两扎生啤,喝到微微上头的时候,呼延鹏道:“洪泽,你真的决定去北京了?真的不怕沙尘暴吗?”

洪泽盯着呼延鹏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叹道:“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废话。”

“我是不想看见我喜欢的女人跟别人一块唱《梁祝》。”

“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

“别装了呼延鹏,实话告诉你,我其实在贡嘎机场就是撒了一泡尿,当时就知道槐凝已被直升飞机送了回来,所以我买了张机票就往回赶。那天我从机场出来,家都没回就赶到医院,我全都看见了。”

“你看见什么了?”

“我看见你们俩抱在一块哭。”

“那能说明什么?我跟她的感情是超越爱情和友谊的,你根本不可能理解。”

“没有哪一种感情是难以理解的,而且呼延,这件事我也不怨你,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一滴眼泪都没掉过,为什么见到你就哇哇大哭?这道理太不深奥了,我懂。”然而说到这时,洪泽的眼角还是湿润了,他无不伤感道,“我一点也不恨你,只是我暗恋多年的女人被你轻易得到,你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什么代价?”

“我再也不会是你的朋友,我们各走各路。”

“你不是说女人永远不是主题吗?”

洪泽无言。

呼延鹏叹道:“……我们三个人最终也没逃出‘一怒为红颜’的下场,还是为了女人而分手。女人当然不是主题,但是主宰了我们。”

这个晚上,洪泽和呼延鹏都喝得酩酊大醉,他们在沿江路上手拉着手,摇摇晃晃地边走边唱,引起了路边情侣和游人的侧目,但是他们越唱越大声,越唱越尽兴。他们唱的是臧天朔的《朋友》。

几天之后,呼延鹏在他的信箱里发现了一张明信片,看得出来它是经过长途跋涉走遍千山万水奇迹般地来到他这里的,因为它早已失去了印刷品早期的光鲜,而呈现出历经磨难的样子。明信片的正面是峻美的雪域高原,喜马拉雅岩石与积雪的峰峦风起云涌,苍茫如海。背面是槐凝草草地写下的几个字,估计当时她已经进入生命的倒计时,可能就躺在达巴兵站简陋的床上,也可能靠在开往临时机场的汽车里,她拼命地喘息但仍透不过气来,曾经无数次地与死神相会。

她写道:冬天需要寒冷,生命需要忍耐。永远坚强,内心宁静。

呼延鹏的鼻子发酸,他想,槐凝是怎样一个奇女子?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情感可以跨越生命?

后来,槐凝说,同行的人打来问候的电话,并且告诉她,经过那个恐怖狰狞的死亡之夜,次日一大清早,人们终于看清了自己所处的方位和周围地貌,车已经接近山顶,在前方不足十米远的地方,道路急转直上,左边的路面已被经年山洪冲垮成自然沟壑,深切至谷底。也就是说,车再开出去十米,所有的人将万劫不复。

后怕至良久,他们的目光终于相遇,槐凝还是那么自然,平静,而呼延鹏的内心却荡开层层漪涟,他想,苍天有眼,该不是这个世界上有我,便让她命不该绝吧。

翁海燕那个晚上一夜未归。

所有打出去联络她的电话都是有去无回,而且跟她比较贴心的几个朋友也都不知道她的去向。第二天中午,呼延鹏对翁远行说,再也不能等下去了,我们报案吧。于是他们到派出所报告了翁海燕失踪的消息。

仅仅过了半个月,西樵山附近采石镇的一个村民到山上捡柴,当她拨开一堆杂草,顿时惊得魂飞魄散,一具无头尸骨露了出来。经过提取死者的肌肉DNA鉴定,警方认定女尸即为翁海燕。六个月以后,在离采石镇八百多公里的茅岭乡,有个村民在虾塘旁边发现一颗头骨。这时,翁海燕被谋杀分尸一案逐渐清晰。

随着公安机关调查的深入,并没有人怀疑到沈孤鸿,反倒是沈世冬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因为有目击者亲眼看见当天晚上下班回家的翁海燕上了他的警车,而且居然有好事者记住了这辆警车的车号。

更重要的是沈世冬在这段时间显得格外失魂落魄,问他出了什么事他又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同时言不及义。他的反常表现使他被请进了刑警队长的办公室。

沈世冬还没开口,已经大汗淋漓,他说,他根本没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事,当时沈孤鸿找他帮忙,也是说只是找到翁海燕问一点事情。于是他还是和颜悦色地把翁海燕请到车上。但是当车门关上时,翁海燕发现了坐在里面的沈孤鸿,她本能地要下车,被沈孤鸿大力按住,沈孤鸿说,你给我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