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个新道统(第3/7页)

1999年4月,李慎之在《回到五四,重新启蒙》一文中说:“中国的传统文化自从秦始皇一统天下的两千二百年来,一言以蔽之,就是专制主义。救治专制主义的唯一出路,就是启蒙,就是以近三百年来作为人类历史主流正脉的自由主义取代专制主义。”6

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说,李慎之的文章,是自由主义“挤出门缝”的标志。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

1998年12月,朱学勤发表《1998: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一文,对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主张作了简练概括:“自由主义究竟是什么?它首先是一种学理,然后是一种现实要求……它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经济相对而立。它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制,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障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7

不熟悉思想史的人略感头疼的是,经过几百年演变,自由主义内涵日趋复杂。

古典自由主义高扬个人权利,强调自由竞争,赞赏“看不见的手”,要求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权力。

新自由主义在坚持政治、经济、文化自由的同时,考虑到政府应该发挥效能,主张必要的经济干预,同时强调社会公正。新自由主义学者罗尔斯提出了财富分配的公平与正义原则,回应了时代挑战。因为有些人指责自由主义只关心财富的产生,而不关心财富的分配。

古典自由主义学者诺奇克则用“持有正义”反驳了罗尔斯的“分配正义”。诺奇克说,只要财富是合法得到的,就不能被剥夺用来无偿补贴弱势群体。诺奇克赞成“最弱意义的国家”。

另一位古典自由主义学者哈耶克主张尊重人类社会的自由自发秩序,实现法治之下的自由……

不同的人接触到自由主义不同侧面,不免眼花缭乱。

面对自由主义纷纭复杂的分支,徐友渔一语道破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他在《重提自由主义》一文中说:“自由主义的核心就是对个人价值和尊严的肯定,对个人权利和利益的尊重与保护。”8南开大学于宁志撰文《徐友渔的自由主义言说》发表在河北省《社会科学论坛》2010年第18期,说徐友渔是自由主义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

徐友渔在《对自由主义的重新阐释》一文中进一步论述了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自由主义特别强调并大力维护个人的尊严和权利,认为人生而平等,天然具有支配自己身体和财产的权利,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有一切行动的自由。基于此,自由主义认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以维护个人自由为最终目的,国家的作用不是干涉或支配个人的生活,而是以法律为手段维护秩序,以排除对于个人自由的妨害。因此,国家的权力应当相当有限,仅以达到上述目标为界。由于权力具有扩张、垄断的自发倾向,因此国家权力应当分属不同机构,相互之间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国家并不负有指导经济生产,分配资源的责任,其职责仅为以法律保障公民在公平基础上的自由竞争。”9

刘军宁则在许多文章中论述了自由主义的另一“命门”,即自由主义与私有财产权同生共死的重要关系。他在《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一文中说:“个人自治的核心是个人对其财产的独立的、排他性的支配权。连治产的权利都没有,哪有权利治身?……财产占有权是个人自治所必不可少的,它既为个人自由提供了保护,又使个人获得了自治的能力……无取得财产的权利,无行使财产权的自由,这个人就不是自主的自由,人就没有人格尊严。无数事实表明,窒息个人自由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剥夺个人的财产权……财产权所保障的创造财富的自由是人类一切自由的前提……否定了财产权,如经济学家布坎南所言,自由就失去了保障。”10

刘军宁在这篇文章中引用了英国一个故事。18世纪中叶的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这样形容财产权对于人的神圣性: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国国王不能踏进来,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闯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的房子,因为这所房子是私人财产。

刘军宁引用这个故事意在说明,财产权为个人创造了不受国家控制的领域,限制了政府的权力和专横意志。财产权是抵制权力扩张的牢固屏障,是市民社会和民间力量赖以发育的温床。哈耶克说,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英国学者奥克肖特说,一旦生产资料归于单一占有者手中,奴役就在眼前。所以,财产权是一切政治权利的先导,是宪政民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