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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说这话的时候,珀西瓦尔爵士不小心将自己的白兰地洒了一些在衬衫的胸襟处。他将酒杯放了下来,略有不悦。

“爵士,我听说您是做帽子生意的。”福尔摩斯转移了话题。“很多年前是这样的。现在别人代我打理生意。”

“我一直都对做毡帽的流程非常感兴趣。这纯粹是出于科学好奇心,你知道吗,化学也是我的爱好之一。”

“我知道了。”庄园主心不在焉地拍了拍被弄湿的前襟。

“据我所知,最主要的难题在于:要把又直又硬的动物毛软化,使它们足够柔软,从而被制成毛毡。”

我看了福尔摩斯一眼,想知道他究竟打算把话题引到何处去。

“我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读到过,”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过去土耳其人用骆驼尿来解决这个问题。”

“跟那些远古时期的方法相比,现在我们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珀西瓦尔爵士回答道。

这时,赛尔科克小姐回到了客厅。她看着我们的方向,展露出了一个略显疲惫的笑容,然后找了个座位坐下。很明显,她真的非常担心自己的未婚夫,看起来她需要花费不少自制力才能让自己保持镇定。

“无疑你自己的工艺要现代得多。”福尔摩斯不露声色地说,“我对其应用方法感到非常好奇,真想听你讲讲。”

“我也很希望能满足你的愿望,福尔摩斯先生,可是这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所以恕我无可奉告。”

“我明白了。”福尔摩斯耸了耸肩,“唔,可是即使你跟我讲了,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呀。”

门廊那边传来了一些动静。片刻之后,一个穿着全套狩猎服装的年轻男子出现在了客厅门口。此人显然是珀西瓦尔爵士的儿子,而且他脸上的坚定神情、军人特有的举止和挂在肩头的重型步枪使他看起来英气逼人、一表人才。赛尔科克小姐猛地站了起来,先是略感安慰地松了一口气,继而哭着朝他飞奔过去。

“噢,埃德温!”她说,“埃德温,我求你了!就让这次成为最后一次吧。”

“我亲爱的维姬[1]。”年轻男子温柔而坚定地说,“我一定要把那只野兽找出来打死。我们绝不能容许新的残暴事件再次发生。”

珀西瓦尔爵士也站了起来,并向埃德温介绍福尔摩斯和我。不过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却不耐烦地打断了这些繁琐的礼节,急着向新来的人发问。

“让我来猜一下。”他说,“你今天下午的捕猎行动并不怎么成功。”

“的确如此。”埃德温·阿斯佩恩略带苦笑地回答道。

“我能问问你是在哪里追踪猎物的吗?”

“在沼泽地西边的森林里。”

“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发现吗?足迹,野兽的粪便,或者兽穴?”

年轻的阿斯佩恩摇了摇头,“我什么都没找到。”

“这是一匹非常狡猾机灵的狼。”珀西瓦尔爵士插话道,“甚至连好几条狗都无法追踪到它。”

“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的确是相当棘手的难事。”

福尔摩斯拒绝了在这里吃晚餐的邀请。简单地在庄园里走马观花之后,我们乘坐先前那辆四轮轻便游览马车回到了赫克瑟姆,并在北斗星旅馆找到了住处。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之后,我们去拜访当地的警察局,结果发现这个警察局就只有一个名叫弗雷泽的警官。当我们看到弗雷泽时,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认真而努力地往一个小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根据我和福尔摩斯多年来的冒险经历,我对地方警力从来都没有特别高的评价。乍看之下,费雷泽警官——穿着深橄榄色的风衣和皮质紧身裤——似乎证实了我先前的想法是正确的。不过,他听说过福尔摩斯,而当他开始回答我的朋友福尔摩斯的询问之后,我意识到我们面前的这个人即便不是一位才智出众的要人,起码也是一名努力而能干的警察,而且他看起来有着值得赞赏的坚毅顽强的态度。

根据警官的讲述,第一名受害者不仅古怪,而且略微有些邪恶,此人是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老年男子。他在临死前几周突然出现在了赫克瑟姆,鬼鬼祟祟地四处游走,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言乱语,吓坏了妇女和孩子们。他看起来很穷,而且没有足够多的钱供自己住旅馆。在他出现在镇上一两天之后,一些好事的居民将弗雷泽警官叫来,由此警官便知道了关于这个无名氏男子的事情。经过一番搜索之后,警官发现这个老人住在基尔德森林里一所被伐木工人废弃的小木屋里。老人拒绝回答警官的一切询问,也拒绝讲述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口齿不清地胡言乱语?”福尔摩斯逮住了这个细节,“关于这一点,你能不能说得更具体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