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们决定去探访城中一些可能唤起凯特琳记忆的特殊场所,这些都是凯特琳熟悉的地方……呵,她还是凯蒂时的常去常往之处。眼下差不多晚上六点,将近晚餐时间,于是他们从比克斯所在的街区进入市区,往西区开去。西区不是正式的地名,但本地人都这么叫。那里开的餐厅比史密斯菲尔德其他区域的更密集。凯特琳记忆之旅的第一站是“鱼宫”,照比克斯说的,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酒吧,也正巧是她后来最喜欢去吃饭的地方。比克斯还说,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一道鱼的菜,其实是按老板的名字泰德·费舍尔来命名的。费舍尔是鱼的意思。在“鱼宫”里,你点牛排或鸡肉,会配土豆一起送上来。除了没有鱼,菜单上也根本没有面食。你一定要点,才会有沙拉。但侍者不愿给你单来一份,除非还点了会让你堵塞动脉血管的体面的肉菜。

走进餐厅,凯特琳很失望地发现她对“鱼宫”没有一点儿印象。这里食物的气味闻起来很棒,不过,感觉仅仅是呼吸这里的空气也会使她发胖。尽管她记得从书上读到过,气味可能是最强力的记忆触发器——这里的菜香当然够强力了——她仿佛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家餐厅。粗木地板、沿一面墙摆的吧台、对面的分隔就餐区。中间是餐桌,还有后方的两张落袋台球桌,就是比克斯说他第一次看见凯特琳的地方。有吊灯从天花板悬吊下来,即使现在才十月,一串长长的圣诞小灯已挂满了厅堂。也可能一年到头都挂着的。她什么也没回忆起来。

一个微笑着的年轻女子朝他们走来,手里拿着菜单。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T恤,上面有个白色的微笑鱼头。“嘿,你们两位。”她说,在凯特琳看来她似乎和他们挺熟的。“照我看,今晚是带个朋友来和你们一起吃晚饭。”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坎迪斯。”比克斯答道。

这女人笑了起来,像人们常假装出的给笑话逗乐的那副模样,其实没听出话里有什么好笑的。“这边请啊。”她边喋喋不休边领着他们朝一个空台走去。空台还剩有几张,考虑到对佛罗里达州以外的大多数人来说,这时候吃晚餐还有点早。空着也就不奇怪了。

一路过去,酒保朝他们大叫,“比克斯,你怎么样?最近还好吗,凯蒂?”比克斯答着话,叮嘱凯特琳要摆摆手,她照做了。又让她笑一笑,她拼命挤出一张笑脸。

坎迪斯说,“就这儿。”到了他们的那一桌。她把菜单放在三把椅子前方。身子向凯特琳一靠,头朝乔什的方向作戏般地一斜,用一道装成耳语又足够响亮,让每个人都能听见的假声问:“凯蒂,这可爱帅哥是谁呀?”

他们此前已经决定,凯特琳该假装认识每一个她应该认识的人,这样就不会受到无谓的注目。但现在她不知道怎样回答女领班的问题。她知道不能说“他是我丈夫”,尽管乔什想让她如此回答,因为这个女人认为凯特琳和比克斯是一对的。于是,她只是笑着坐了下来。坎迪斯似乎很快明白了她不会得到那个问题的回应。即使她感到失望,她也没有表现出来。她说:“今晚还是蒂姆来招呼你们。他马上来给你们点喝的。”

坎迪斯离开他们这桌,比克斯说,“我想她喜欢你,乔什。嗨,凯蒂,你干嘛不为乔什向坎迪斯美言几句呢?”

“她知道我的名字。”凯特琳说,对他的话听而不闻。

“不是你的名字,凯特琳,”乔什说,“是你用过一阵子的名字,记得吗?”

“没错,”凯特琳说,“我就是这意思。”

“没乱说,就这么回事。”比克斯说。“我告诉过你,我们是这里的常客。顺便说一句,你最喜欢的是小牛排加烤面包。”

“它们味道好吗?”

乔什恼火地迸出一声。

“对不起,”凯特琳说,“我饿了。”她平时可不是个食肉动物,很少吃红肉,但今天晚上似乎吃肉正中了下怀。

她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比克斯,见他在笑。又望见乔什正皱起眉头。不,是愁眉不展。她伸出手,在桌子底下碰了碰他的膝盖。过了一会儿,他的手摸索着触到了她的手,握住了。

来了个精瘦的红发男孩,上大学的年纪,身上也穿件笑鱼头衫,他走到桌旁,说:“嘿,伙计们好。”跟坎迪斯一样的腔调。他的名牌上写着蒂姆。“是要点饮料了吗?”

“要的。”比克斯说。

“上你们俩平时喝的?”他问,先看一眼凯特琳,再看看比克斯。

“我行啊,”比克斯问,“凯蒂,你呢?”

凯特琳点的是一杯酒,乔什毫无疑问期待她这么做,但她没问清她“平时喝的”是什么酒,只说了句,“我也是,来杯平时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