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章 河山表里更分明 明清之际的风起云涌(第20/36页)
流人们还留下了大量珍贵文献。吴兆骞到宁古塔不久,便与方拱乾联袂同游“东京城”(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吴兆骞曾写《天东小纪》一文,方拱乾则写有《游东京旧址》等诗,记述宁古塔风物、古迹以及所闻所见,成为宝贵的史料。方拱乾后来根据其在宁古塔的见闻,写成《宁古塔志》(又名《绝域纪略》)一书。其中分流传、天时、土地、宫室、树畜、风俗、饮食等部分,是黑龙江第一部风物志。
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正值满清在江南大兴“海狱”之时,董鄂妃病死。顺治皇帝痛不欲生,开始沉迷于释道。当年九月,他请僧人茆溪森为其净发,决心披缁山林。孝庄太后屡劝不止,以烧死茆溪森为威胁,才迫使顺治皇帝打消了出家的念头。一场闹剧就此收场。但顺治皇帝出家之心依然不死,又改派亲信太监吴良辅代替自己出家。
三个月后,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顺治皇帝因染上天花病死于养心殿。因事出突然,民间多怀疑皇帝并没有死,而是到五台山出了家。时年八岁的皇三子玄烨即位,是为康熙皇帝,并颁诏大赦天下。
大赦令下后,被流放的盐商之子程度渊由于在京师认捐钟鼓楼,获准返回了江南。方拱乾也设法筹集了一笔钱,认修京师前门城楼工程,于是一家人就此赎归赦还[31] 。
方家人走后,吴兆骞的生活更加孤苦艰难。他感慨自己的身世,写下“寄羁臣之幽愤,写逐客之飘零”之句,由此更加思念江南的故乡,殊不知道江南已经今非昔比,物是人非。鳌拜等满清顾命大臣崇尚武治,对江南士民的态度较之顺治皇帝更为激烈。
先是顺治十八年(1661年)春,庄廷私著明史案发。庄廷
,浙江乌程(今湖州市)南浔镇人,出身一个巨富而知书的家庭。入清以后,庄廷
趁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桢一门败落之际,以银千两将朱国桢生前所撰明史稿本购得,并广聘名士,增补天启、崇祯两朝史事,辑成《明史辑略》,未及刻印而庄廷
就于顺治十二年病故。其父庄允城费时五年,于顺治十七年冬将书刻成,刊行于世。
由于书中有诋毁贬斥满清的文字,如称清太祖为建州都督,直呼努尔哈赤;再如自天命至崇德皆不书其年号,相反于南明隆武、永历则大书特书等,因而书刊行后,不断遭好事之徒的恐吓,借以勒索钱财。
当时归安县知县吴之荣罢官居家,欲通过索诈而偿还八万两赃款以复官。事情不成后,他便指使前任浙江粮道李廷枢向湖州知府陈永命告发此事。不料,陈永命早已接受了庄允城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吴之荣恼羞成怒下,将购得的初刊本呈交法司。
清廷得悉消息后,遂兴大狱。凡刊刻、参校、藏书、售书者,以及失职之官吏,均株连治罪。此案牵连极广,直至康熙二年(1663年)才最后了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顺治十八年(1661年)六月初三日,江南“奏销案”起。
满清南下时,在江南遭到过激烈的抵抗,是以对江南之地征收的赋税格外重,以苏州、松江等府为最。即使是鱼米之乡,也经不起苛捐杂税的反复折腾,因此往往是旧赋未清,而新赋已近。仅两江总督郎廷佐上任后,在校阅赋籍时,发现江南自顺治八年至十三年积欠钱粮已经多达四百余万。但清朝廷因战事频仍,财政窘急,多次严催征积欠之令。
江苏巡抚[32] 朱国治为了逃避责任,造了一份名册,上面列着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和溧阳县绅钤之“抗粮”不交者一万三千五百余人,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要求朝廷按名单严提究拟。
清廷看到名册后,批示道:“绅钤抗粮,殊为可恶。”经刑部察议后,决定现任官降二级调用,士绅黜革,衙役照章治罪。
于是,四府一县之士绅被黜籍者达万余人,被逮者也有三千人,得免者寥寥无几。整个江南为之震动。顺治十六年(1659年)的进士第三名(探花)叶方霭[33] ,仅因欠银一厘即被黜免,因此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的说法。
但久居关外的吴兆骞并不知道这些。他久戍思归,也渴望能够像方家人一样用钱赎归,但一来赎归要等机会,二来他被流放前,家产已经全被抄没,彻底破产,要筹到巨钱,实在是难事。幸好到了康熙二年(1663年),吴妻葛采真和妹妹吴文柔从苏州千里迢迢赶到关外探亲,带来极大的安慰。葛采真来时“携来二三婢仆,并小有资斧”,吴兆骞的生活这才稍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