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章 河山表里更分明 明清之际的风起云涌(第18/36页)
江南闱科场案的相关案犯,两名主考官方猷、钱开宗自然脱不了干系。尤其是二人在离开京师前,顺治皇帝亲自召见叮嘱,还弄出了这样满城风雨的事,死刑肯定是避免不了的。另外包括方章钺在内的七名举人(程度渊在逃),有两江总督郎廷佐的调查报告,当然也是难逃处罚。
剩下比较难办的是吴兆骞,他被逮捕下狱是因为在瀛台复试时交了白卷,按理该与另外十四名文理不通的考生一样,革去举人功名完事,不必再单独立案审讯。然而他当场交了白卷,大大激怒了更年轻也更气盛的顺治皇帝,要深究之前南京乡试时有没有通弊嫌疑。问题是这位吴兆骞是名满天下的才子,任谁都不会怀疑他会靠作弊中举。最初,人人都以为吴兆骞最多不过被除名,最后还是无罪释放,但偏偏有好事之徒在这个时候踩了他一脚。
之前曾经提及江南有慎交社和同声社门户恩怨之争,主持慎交社的吴兆骞曾与同声社重要成员王长发有隙,王长发见吴兆骞被逮,趁机落井下石,挟嫌诬告。这就是后来吴兆骞父吴晋锡所说的“不意仇人一纸谤书,遂使天下才人,忽罹奇祸,投荒万里,骨肉分离”,以及吴兆骞子吴桭臣所称的“讵知变起萧墙,以风影之谈,横被诬陷,致使家门倾覆,颠沛流离”。当时得宠的北方大臣刘正宗“与慎交水火”,也趁机在其中兴风作浪。不过,尽管有王长发的告状,有刘正宗的暗中支持,刑部审到最后,结论还是“审无情弊”,于是将吴兆骞与之前被告有通弊的七名举人关在一起,打算最后革除功名了事。
顺治十五年(1658年)十一月,距离江南乡试作弊案案发一年后,刑部将审实的结果上报顺治皇帝,奏请将正主考方猷斩首,副主考钱开宗处以绞刑,同考官叶楚槐等人流配尚阳堡,被告八名举人并吴兆骞革去举人功名。
不料顺治皇帝看到结果后大发雷霆,不但下旨将两位主考立即正法,而且将该场乡试所有同考官共十八人(其中卢铸鼎已死)均处绞刑,妻子家产抄没入官。已经死去的同考官卢铸鼎也没有放过,其妻子家产也籍没入官。同时将方章钺、吴兆骞等八人革去举人,责打四十大板后,流徙宁古塔,不但家产俱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也令流徙宁古塔。
对于在逃的举人程度渊,顺治皇帝也不能容忍有漏网之鱼,责成两江总督郎廷佐和漕运总督亢得时尽快抓捕程度渊,倘若抓不到,郎廷佐和亢得时二人就有受贿作弊、有意买放的嫌疑,必须受罚。
此谕一下,郎廷佐、亢得时后悔不该报上在逃的程度渊之名,但事已至此,只得出动兵马,全力缉捕了。程度渊后来被抓获,也一样被流放。
顺治皇帝突然一反常态,如此苛刻严厉,这其中自然有深刻的背景——
其时,抗清势力郑成功在厦门大练水军,活动频繁,隐隐有北上之意。而江南不少反清志士闻风而动,大有里应外合之势。这还只是外忧。
其内,红颜知己董鄂妃一病不起,尽管顺治皇帝多方抚慰,承诺一旦董鄂妃再生一子,一定立其为太子,但董鄂妃的病情还是一日一日地沉重。而最令顺治皇帝烦躁的还是宫中四处充满了幸灾乐祸且不怀好意的目光,包括他的母亲孝庄太后在内。
在内外交困的处境下,内心虚弱的顺治皇帝决意大开杀戒,拿江南科考案来立威。不仅相关案犯受到了严厉处罚,刑部尚书图海、白元谦,侍郎吴喇禅、杜立德等人也被顺治皇帝迁怒,被认为审理江南科考案玩忽职守,冠以“谳狱疏忽”的罪名,予以革职或降级的处分。
至此,这桩轰动一时的江南科场案,在涉及南北党争、江南社事之争、满清有意打压江南士子、兼之宫廷内部争斗的复杂背景下,最终以许多人的家破人亡落下了帷幕。
但风波还没有就此结束,南北闱科考案案发后,弹劾考官成为时髦的举动。刑科给事中朱绍凤弹劾河南正副主考黄 、丁澎用墨笔填改考生笔迹,违反了考场规定。礼部也发现山东同考官袁英等人违犯成例而提出纠举,有举报陕西考官唐赓尧批改试卷时也有违法行为。对这些官员,顺治皇帝只是给予了革职的处理,没有牵连其家属,更足以证明其在江南科场案中大举屠刀,是刻意针对江南士子。
顺治十六年(1659年)闰三月初三,吴兆骞、方章钺以及父亲方拱乾、兄长方玄成等一干人被同时押送起行,由此踏上了前往流放地宁古塔的艰难历程[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