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案 婢女性虐宣武门 春宫活现成衣铺

北洋时期,记者和自由撰稿人,比侦探和巡警还灵通,每天在报上写社会见闻。警署看报纸上写哪儿出事了,就跑去调查,很多时候,都能逮个正着。

1920年,北京的报纸上,有个人匿名写了一个婢女被虐杀的线索,并且每两天跟进一次。这件事和我太爷爷金木有关,他查了三天,搞出了一个大事情,还差点被打死。

事件名称:13岁婢女失踪案 事发时间:1920年9月下旬 事发地点:北京石驸马大街(今西城石驸马大街)

最近几个月,报纸上的标题不断提到一个词:虐待。我经常看的三种报纸,《益世报》《群强报》和《晨报》,每周都会有两三篇文章谴责虐待婢女[1]的现象,不但特别强调“侦探注意”,还刊登不少读者来信,篇篇痛骂虐待婢女的家主。

西四牌楼派出所有两个我认识的巡警,上周来过两趟驴肉胡同调查,都是从报纸上看到虐待婢女的新闻。

这些谴责和举报文章[2]里,有个署名“非文”的作者,连续写了半个月,几乎每两天发表一篇。文章很大胆,跟踪调查一般,写每一步进展,不但写了虐待婢女的主人住哪儿,还自己做分析,把细节讲得头头是道,甚至写出了杀人藏尸的地点。写到后来,越来越离奇,和小说差不多。

直到几天后桂姐来找我,我才觉得这些“小说”可能很严重。

桂姐是我小时候的婢女,房山人,今年37岁,比我大7岁。我5岁到10岁,是她带大的。1900年,她回了房山,再没见过面。

9月20号早上6点多,有人敲门。小宝练拳伤了脚,我爬起来开门。桂姐没敢认我,我却一下认出她。我拉她进屋,她站着没动,哭起来,说女儿不见了。

桂姐的女儿叫春秀,今年13岁。三年前做过婢女,因为干活太累,就跑回了家。好在主家好说话,退了典押钱,没再追究。上个月,桂姐找人说合,把她雇给了北京一家姓王的富人家做婢女,伺候老太太。“这回说是活价[3],立了字据,陪老太太也不累,她愿意,就送来了。前几天我来看她,找到王家,却说根本没这个丫头。”

桂姐拿出字据给我看:

立佣约字据人刘香桂,今因家贫无力赡养子女,情愿将亲生第一女名春秀年十三岁送与王宅充作使役,听从管教,佣期五年,计洋贰佰叁拾元,其洋笔下领讫无误,佣期届满,由其亲人领回或由主人以本人之意见与其择配,此系长期雇佣,并非契买。空口无凭,立此为据。

落款上头,有王家家主和桂姐摁的手印。王家的仆人却说,根本没有叫春秀的丫头。桂姐怕是改了名,就问有没有房山来的丫头,仆人还说没有,关了门,再也不理。桂姐没办法,打听了两天,找到我这里。

我收拾了书房,让桂姐先休息。出门买了早餐回来,她还是坐在那儿哭,我说:“找到人咱们就赎回来,以后不做丫头了。”

吃完早餐,我问桂姐,这王家是做什么的。桂姐说,这家人本也是房山人,当家的在天津开了洋货铺,后来发达了,就搬进了城里,家里蓄了十几个婢女。

“我就是听说,这家家主对婢女好,季季都给添新衣裳。再说,也算是老乡。”

桂姐领着我,找到砖塔胡同王家。仆人开门,我说自己是天津开工厂的,找王老板谈生意,一边塞了仆人两毛钱。仆人带我们进了院子,见到姓王的。这人四十多岁,是个胖子,穿着马褂,走两步就擦汗。

进屋坐下,我说:“我其实是记者,来问点事。”王胖子脸一板,问怎么了。我掏出那张字据,给他看,又指了指桂姐,说这是春秀的妈,找不到女儿了。

王胖子连叹三口气,使劲抹了一把汗,招手叫来婢女,也拿出张字据,说:“我还没找记者呢,记者倒来找我。要搁以前,我早报警了!”

春秀确实是他托人雇佣的,但压根儿没见到人。那个做保人的,原是个拐子,把春秀卖了两家,先和王家立字据拿了钱,转眼又卖给了南城的马家。

我问哪个马家。

王胖子又擦汗,说是南城的马昭雄,“要是换个人,哪能吃这亏?我就当破财免灾了。”

马昭雄这人,我听说过,是个东北人,奉系军的旅长,7月份直奉联军打进北京后,不少直奉联军的军官在北京安了家。马昭雄住在宣武,出名的霸道,家门口都站着卫兵。

我问王胖子,怎么没找保人要回钱?他张口骂娘:“这孙子早跑了,马家要知道他卖两家,他还能活?”

从王家回来,我翻出前阵子的报纸,把那个非文写的虐杀婢女的“小说”又看了一遍。他文章里揭露的,确实是内二区石驸马大街“姓马的权贵”。虽然这人文笔浮夸,不知道有几分真,但要是春秀真在马家,肯定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