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烷

我脚踩油门在E6高速公路上驰骋着,大雨不断打在乌维那辆賓士280SE的挡风玻璃和雨刷上。下午一点十五分了,在我起床后的四个小时里,我先是毫发无伤地躲过老婆的谋杀计划,然后把行窃伙伴的尸体丢到湖里,又将他救起来,活蹦乱跳的我亲眼看到我那生气勃勃的伙伴企图开枪杀我。而我却误打误撞,随便一枪就把他又变成一具尸体,这次他死透了,而我也成了杀人凶手,此时已在前往埃尔沃吕姆的路上。

大雨落在柏油路面,雨水不断弹起,看来像奶泡似的,我不由自主地屈身靠在方向盘上,深恐没有看到路标,错过出口。因为此刻我要去的地方可是没有地址的,探路者的卫星定位导航器也无用武之地。

离开乌维家之前,我唯一做的事就只有换上我在衣柜里找到的干衣服,然后一把抓起他的车钥匙,把他皮夹里的现金与信用卡拿走。我任由尸体躺在床上,没有动它。如果警铃被启动了,那张床是屋里唯一没有被监视录像器拍到的地方。我也把葛拉克手枪带走,因为把凶器带离犯罪现场似乎是挺合理的事。我还拿了一串钥匙,里面除了有他家的钥匙,还有一把可以用来打开埃尔沃吕姆郊外那间小木屋──也就是平常我们会面的地点。那是个可以让人好好思考,做计划与幻想远景的地方。没有人会去那里找我,因为没人知道我居然有那种地方可以去。除此之外,那也是我唯一可以去的地方,除非我想把柔媞给扯进这种事情来。而这种事情,到底是什么鸟事?呃,总之此刻就是我正被一个疯狂的荷兰佬追杀,而那刚好是这家伙的专业。还有,再过不久警察也会插手,前提是他们必须比我所料想的还要聪明一点。如果我有机会的话,一定会故佈疑阵。例如,我会换一辆车,因为要辨认七位数的车牌号码还是比认人要容易一点。离开乌维的屋子时,我听到警铃发出哔一声,意味着它已经自动启动,我开着他的车回我家。我知道葛雷夫也许就在那里等我,所以把车停在离家一段距离的边街上。我把湿掉的衣服摆在后车箱,从天花板埝片里拿出鲁本斯的画作,摆进我的大型文件夹里,锁上车子后走路离开。乌维的车仍然停在我稍早看到它的那个地方。上车后我把文件夹摆在旁边座位上,驱车前往埃尔沃吕姆。

岔路口到了。它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我必须小心踩煞车,以免失控。能见度很低,路面湿滑,车子冲进路边树篱的概率很高,此刻我既不想见到条子,也不想扭伤脖子。

接着我就开进了乡间。一片迷雾中,四处是农田,路两边的原野起起伏伏,路面则渐渐变得越来越窄,而且更为曲折。一辆车身上有席格多厨具广告的卡车经过,轮胎溅起的水花喷在我的车上,所幸下一条岔路终于出现了,我来到了我要找的路。路面上的坑洞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农场则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少。接下来我看到了第三个路口,转进一条碎石子路。第四条岔路,我开进了一片荒野里面。大雨中,低垂的树枝不断摩擦车身,宛如盲人的手指在陌生人的脸上摸来摸去,想看他长什么样子。接下来的二十几分钟,我用龟速前进,最后终于到了。它是这段时间里我见到的第一间房子。

我戴上乌维那件毛衣的帽子,在雨中跑了起来,经过那间扩建部分盖得歪歪斜斜的谷仓。根据乌维的说法,这都是因为屋主很小气:他是个与世隔绝的怪咖农夫,叫做辛德雷.欧,扩建谷仓时他没有打地基,所以多年来那个部分不断一公分一公分陷入泥土里。我自己从来没跟那该死的农夫讲过话,这种事都是乌维在处理的,但是我曾从远处看过他两三次,所以此刻我认得出农舍台阶上那个弯着腰的精瘦身影就是他。天知道在这大雨中他怎么听得见有车子开过来。一只肥猫正用头磨蹭他的腿。

我还没有走到台阶之前就高声叫他:“哈啰!”

他没回答。

“哈啰,欧!”我又叫了一遍。还是没回答。

我在台阶的底部停下来,在雨中等他回答。台阶上的猫往下朝我走来。而我则是想到,猫不是都讨厌下雨吗?它有一双跟荻雅娜一样的杏仁眼,靠在我身上磨蹭,仿佛我是它的老朋友。或者说,仿佛我完全是个陌生人。那农夫把他的来福枪放下来。乌维曾跟我说过,欧实在很吝啬,所以他不愿花钱买望远镜,而是将一把老旧来福枪上的望远镜瞄准器拿来看是谁来了。但是,同样也因为太吝啬了,他不会花大钱买弹药,所以我可能不会有什么危险。我想,他之所以有手持来福枪的习惯,也是因为不希望有太多访客。欧朝着栏杆外吐了一口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