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7页)

“你有没有机会见到韦德教授?”

“当然有,有时候他会到我们的病房里来,问我们各种问题,让我们认颜色,填问卷,做各种事情。我们只是荷兰猪,知道吗,老兄,懂吗?我和他直说了:‘丹恩那个烂人跟我说他认识你,所以我才同意去疯人院,想避免更重的判决。但是我的头脑其实和你一样清醒。你想搞什么?’那家伙只是用他死鱼一样的眼睛看着我——我甚至现在都完全记得他的样子,然后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他说他听不懂我在说什么,说我被关到这里是因为精神问题,所以在这里接受治疗是为了我好,我得在这里待到他认为合适的期限。狗屁!”

接着,斯波尔说他开始做非常恐怖的噩梦,甚至分不清他是醒着还是在睡梦中。他吃的药对他的伤害多于好处。病房里多数的病人有严重的头痛,而且随着治疗的进展,到最后很多人困于幻觉之中,大多数时间都被捆在床上。大部分人吃什么都吐,并且染上了皮疹。

一年之后,另一个叫肯尼斯·鲍德温的律师来找他,说他从丹恩那里接手了这个案子,丹恩已经离开新泽西了。斯波尔告诉鲍德温他如何身陷疯人院,而最开始的协议又是如何如何。他不知道这个新来的律师是否相信他,但即使这样,鲍德温还是向法官申请重新审查这个案子。斯波尔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另一个专家团,为首的还是韦德。释放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将他转院至马尔波罗精神病医院(那里的管理不至于这么严酷)的提议也被拒绝了。斯波尔被送回了特伦顿。

“大约是我被放出去的六个月前,”他接着说,“我们被移到了其他的病房,那个实验病房关掉了。他们更换了对我的疗法,我开始感觉好一些了。没有噩梦或者头痛了,但是我有时候仍然会一觉醒来忘记自己是谁。我的神经反应就像蜗牛爬一样慢,但是我努力掩盖这一点,把正常的一面给人看,显示我自己没有疯。他们怎么能这样对我!啊?是的,我不是个好小伙,但是我没有杀死任何人,而且如果那个人没有骗我钱,我也不会揍他。现在他们把我当成个畜生,没有人真正鸟我。”

当他的案子又一次被复审时,斯波尔发现韦德不在专家席里面了。他“释放并接受法律监督”的要求得到了通过。几周之后,他离开了医院。

那是1987年10月。当他走出医院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该住在哪儿。他被拘之前租住的是一间破屋子,房东把他所有的东西都卖了用来抵房租。他的同道都不想认他,因为怕和他一起会招致警察的注意。只有一个人,一个他入院前就认识的华裔美国人可怜他,供了他几天食宿。

几周之后,他在普林斯顿车站附近的一个酒吧里找到了一个洗碗工的活儿。酒吧老板是一个善良的人,允许他睡在储藏室里。他立即开始追踪同样住在西温莎的韦德。他已经决定搬到别处,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这之前他要找教授复仇。他肯定,韦德、丹恩,或者还有别的同伙,一起策划了一个阴谋,为某种秘密实验提供对象,而他就掉入了他们的陷阱。他要他们付出代价,但是因为丹恩已经不知去向,账就要由韦德来付。

他找到了韦德的住址,发现他是一个人住在一所与世隔绝的别墅里。开始他只是打算在夜色的掩护下到街上揍他一顿,但是自从他找到了教授的住所,他就觉得那里是展开攻击的最好地方。他没想杀了教授,只想结结实实痛打他一顿,斯波尔又强调了一遍。所以他从几个小孩那里拿了一根棒球棒,缠上旧毛巾,以便能打得轻一点儿。他把球棒藏在了教授家附近的那个湖边。

他说当时他已经和一个吧台招待交了朋友,那是一个从密苏里州来的男人,叫克里斯·斯莱德。斯莱德打算离开新泽西,他在圣路易斯的一个宿营公园[1] 里找到了工作,并且建议斯波尔和他一起去。他想在冬季假期结束后就走,所以这让事情的进程被迫加快了。

一连几个夜晚,斯波尔都在韦德的别墅盯梢。酒吧10点钟打烊,所以10点半他就跑到韦德家的花园里躲着,监视整栋房子。他注意到有两个人经常来——首先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看起来像是学生;然后就是一个人高马大、络腮胡子的男人,可能是个修理工什么的。但是他们都不会过夜。

“12月21日,我从酒吧辞了职,告诉老板我要去西海岸。他把工钱给我结了,还给了我两包烟。我不想在这一带被人看见,所以去了阿森平克溪,在一间小木屋里等到了天黑,然后前往教授的别墅。我想我到那里时大概是晚上9点,但是教授不是一个人待着,他和那个年轻人一起在客厅里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