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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金发女人,温柔,乖巧,嗜酒;只要是貂皮,不管什么式样她都爱穿;只要有星光露台和香槟,不管哪里她都愿意去。还有一种可爱的小美人,假小子一个,自己付账单,很阳光,有常识,精通柔道,能够一边给卡车司机来个过肩摔,一边一行不漏地读《星期六评论》。还有另一种,发色非常非常淡,患有某种不致命但也治不好的贫血症。她无精打采,色如鬼魅,说起话来气若游丝。你不能碰她一根手指头。其一,你根本不想;其二,她正在阅读《荒原》或用古意大利语写的但丁作品,不然就是卡夫卡或克尔凯郭尔,又或者是在研究普罗旺斯文。她酷爱音乐,纽约爱乐乐团演出欣德米特(7),她能够告诉你六把低音提琴里哪一把晚了四分之一拍。我听说托斯卡尼尼(8)有这功力。世上也就他们这对了。

最后还有一种美轮美奂的展品,嫁过三个相继归天的大骗子,然后又攀上几位百万富翁,一位一百万,最后在安提布岬(9)谋得一座浅色玫瑰别墅,一辆配有司机和副手的阿尔法-罗密欧豪华车,一群老朽的贵族朋友。对于这群人,她报以心不在焉的亲切,就像老公爵跟他的管家道晚安。

对面的这位梦中人儿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甚至压根儿不属于那个世界。她无法归类,好似山泉一样悠远清明,水色一样难以描摹。我正看得出神,一个声音在身旁响起:“我来得太迟了,向你道歉。全得怪这个。我是霍华德·斯潘塞。你是菲利普·马洛,没错吧。”

我扭头看着他。一个发福的中年人,穿得很随意,但胡子刮得挺干净,薄薄一层头发仔细地朝后梳得光溜溜的,覆盖着两耳间的大脑袋。他戴着无边眼镜,穿着抢眼的双排扣背心,这种衣服在加州几乎看不见,除非碰上个来访的波士顿人。他拍了拍一只破旧的公文包,显然这便是他所谓的“这个”了。

“三部完整的新手稿,小说。要是在我们找到机会退稿前把它们弄丢了,那就太尴尬了。”他朝老侍者打了个手势,后者刚把高高的一杯绿色玩意儿放在那位梦中人儿面前,往后退了几步。“我特别喜欢金酒加橙子汁。实在是很不上台面的饮料。你要不要也试试?很好喝。”

我点点头,老侍者缓步离开了。

我指着公文包说道:“你怎么知道会退稿?”

“如果真是好东西,是不会由作者亲自送到酒店来的,而是会在纽约那些代理手上。”

“那何必留下?”

“一方面是为了照顾情绪,另一方面,出于所有出版人都梦寐以求的沙里淘金那千分之一的可能。大多数时候,你参加一个鸡尾酒会,被介绍给各色人等,其中一些写过小说,而你又多喝了几口,便要行善积德,于是说你想看看手稿。这不就飞快地送到酒店来逼你读了?但我觉得你并不会对出版商和他们的头疼事感兴趣。”

侍者端来了饮料。斯潘塞拿起他那杯,喝了一大口。他没注意到过道对面的金发女子。他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我身上。他是个不错的中间人。

“如果工作需要,”我说,“我偶尔也会读几页书。”

“我们有个最重要的作者就住在这附近,”他随意地说,“你可能读过他的东西。罗杰·韦德。”

“啊哈。”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苦笑道,“你对历史浪漫小说没兴趣。可这些书卖得很火。”

“我没别的意思,斯潘塞先生。我以前读过他的一本小说。我觉得那是胡诌。我是否不该这么说?”

他咧咧嘴:“哦,没事。许多人和你有同感。问题是眼下他是个有保障的畅销作家。现在成本那么高,每个出版商手上非得有几个畅销作家不可。”

我向那金发女子投去一瞥。她已经喝完了那杯柠檬水之类的玩意儿,瞧了眼精致的腕表。酒吧里人渐渐多起来,但还没到闹哄哄的地步。那两个时髦家伙还在手舞足蹈,吧台边的独饮客攀上了几个酒友。我回头望了望霍华德·斯潘塞。

“你的麻烦是不是和他有关?”我问道,“我是说,韦德那家伙。”

他点点头,又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跟我谈谈你自己吧,马洛先生。如果你不反感我的请求的话。”

“谈什么?我是持执照的私人侦探,已经做了相当长时间了。我孤零零一个人,还没成家,快到中年了,没什么钱。我进去过不止一回,不接离婚案子。我喜欢酒、女人和象棋,还有些别的东西。警察不怎么喜欢我,可有几个我和他们混得还不错。我是本地人,生在圣塔罗莎,双亲都去世了,没兄弟姐妹。要是我什么时候在黑巷子里被干掉了,没一个人会觉得自己的日子没了着落。其实这种事情可能落到我们这行任何人头上,也可能落在其他任何行业的人或眼下什么都不干的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