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第2/7页)

范克特说,露出愉快的表情。他把刚才读的那份《卫报》丢到一边。斯特莱克看见一个瘦巴巴,但是很出名的老人的照片,即使颠倒着也能依稀辨认出来。标题是:平克曼九十华诞。

“亲爱的老平克,”范克特注意到斯特莱克的目光,说道,“我们下星期在切尔西艺术俱乐部给他开一个小型派对。”

“是吗?”斯特莱克说,一边找笔。

“他认识我舅舅。他们曾一起在军队服役,”范克特说,“我写出第一本小说《贝拉前沿》——当时我刚从牛津毕业——我那可怜的老舅想帮帮我的忙,就给平克曼寄了一本,他一辈子只认识这么一位作家。”

他说话斟词酌句,好像有个看不见的第三者在用速记法记录他说的每一句话。这个故事听起来像是预先排练过的,似乎讲过许多遍,也许确实如此,他是一个经常接受采访的人。

“平克曼——当时写了那个很有影响的‘邦蒂大冒险’系列作品——对我写的东西一个字都不理解,”范克特继续说道,“但是为了让我舅舅高兴,把书递给查德图书社,真是无巧不成书,正好落在公司里唯一一个能读懂它的人的桌上。”

“意外的好运。”斯特莱克说。

侍者端来给范克特的红酒和给斯特莱克的一杯水。

“所以,”侦探说,“后来你把平克曼介绍给你的代理,是一种投桃报李?”

“没错,”范克特说,点了点头,像一位教师居高临下地表示很高兴注意到台下有一个学生认真听讲了,“当时,平克的几位代理总是‘忘记’支付他的版税。伊丽莎白·塔塞尔这个人,不管你对她有什么看法,她还是很守诚信的——从生意角度来说,诚实守信。”范克特纠正自己的说法,一边小口喝着红酒。

“她也会参加平克曼的派对,是吗?”斯特莱克说,观察着范克特的反应,“她仍然是平克曼的代理,是吗?”

“对我来说,利兹参加不参加都无所谓。难道她以为我还对她耿耿于怀吗?”范克特说,脸上又露出那种刻薄的笑容,“不到一年,我就把她忘到了脑后。”

“当初你叫她甩掉奎因时,她为什么拒绝了?”斯特莱克问。

对方在跟他初次相遇的几秒钟后就提出想要见面的隐晦动机,因此,斯特莱克觉得不妨对他采取直接进攻的策略。

“我根本没有叫她甩掉奎因,”范克特说,仍然为了照顾那个看不见的速记员而放慢语速,“我解释说,只要奎因还在,我就不可能继续由她代理,然后我就离开了。”

“明白了,”斯特莱克说,他已经习惯这种钻牛角尖,“你认为她为什么让你离开呢?你是一条更大的鱼呀,不是吗?”

“公允地说,我认为跟奎因那条小黄刺鱼相比,我是一条大梭子鱼,”范克特得意地笑着说,“可是,你要知道,当时利兹和奎因睡到一起去了。”

“真的?这我可不知道。”斯特莱克说,咔哒把笔尖摁了出来。

“利兹到牛津上学,”范克特说,“这个身材魁梧的女汉子,此前一直帮着她爸爸在各式各样的北部农场阉割公牛什么的,迫不及待地想跟人发生关系,但谁也没多大兴趣。她对我有意思,不是一般的有意思——我们是学科搭档——詹姆士一世风格的美妙阴谋,专为泡妞设计——但我一直没有那么高风亮节去给她破处。我们一直只是朋友,”范克特说,“后来她开了代理公司,我把她介绍给奎因,谁都知道奎因喜欢捡别人剩下来的东西,我是从性的方面来讲。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发生了。”

“很有意思,”斯特莱克说,“这事大家都知道吗?”

“不一定,”范克特说,“当时奎因已经娶了他的——怎么说呢,他的凶手,我想现在只能这么称呼她了,是吗?”他若有所思地说,“我觉得,在定义一种亲密关系时,‘凶手’胜过‘妻子’,是不是?利兹可能威胁奎因,如果他像平常那样口无遮拦,透露她在床上的奇葩表现,会有怎样可怕的后果,因为利兹仍然痴心妄想我会回心转意,跟她同床共眠。”

斯特莱克不知道这是盲目的虚荣,还是客观事实,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她总是用那两只大大的牛眼睛看着我,等待,希望……”范克特说,嘴唇冷酷地扭曲着,“埃丽死后,她发现我即使在伤心欲绝时也不会对她网开一面。我估计她想到未来几十年都要独身禁欲,觉得无法忍受,就继续支持她的那个男人了。”

“你离开代理公司后,跟奎因说过话没有?”斯特莱克问。

“埃丽死后的最初几年,他在酒吧里看到我进来,总会匆匆溜走,”范克特说,“后来,他胆子慢慢大了,见我进来,会留在餐馆里,局促不安地偷偷看我几眼。没有,我认为我们没有再说过话,”范克特说,似乎对这件事没多大兴趣,“你好像是在阿富汗受伤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