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辣手神探 第三案 民女被害多方侦查 疑窦丛生终成悬案(第4/7页)

听着黄元斌句句话带机锋,郭笑大队长不免有点生气,他大声喝问:

“你说,你交待的作案过程是怎么回事?”

“是我听到别人说的。”

“听到谁说的?”

“不认识,听到他们东一句西一句在讲。”

“在什么地方听到的?”

“想不起來了,反正这是真的。”

“你为什么交待得如此连贯?”

“你们问的。在问话中,我一直观察着你们的神色,我回答后你们不再追问,我就知道答对了。”

“你去苏州明明是三号,为什么要说成是二号呢?”

“我平时游手好闲,乡邻们对我印象不太好,我说是二号就离家了,是为了减少麻烦。”

“那三枚银元是怎么回事?”

“是那位老同志掏钱时,有几枚硬币掉在桌上,我联想起来,银元也是硬币。”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硬币是贝壳、铜板,你为什么不说是贝壳、铜板?”

“我……我不知道铜板也是硬币。”

从黄元斌轻佻的神态和回话的机巧里,我们感觉到这是一个颇有心计,不易对付的家伙。他兼有小聪明加无赖的双重习性,在强大的压力下,虽有紧张,但绝不慌乱,说话不少,但多是谋而后动。对这样的对手,审讯人员不仅要斗勇,更重要的是斗智。

第二天,对黄元斌实行了刑事拘留。关进看守所后,他又回到了起点,承认了自己的犯罪。理由是你们能逐步升级把我关起来,说明已经掌握了证据,既然蒙混过不了关,还是争取有一个坦白从宽的好态度。在以后的日子里,包括在执行逮捕的两个多月中,他一直交交翻翻、翻翻交交,重复着以往的故事。

在此期间,黄元斌的姐姐、姐夫也被押来北皋。在被审查的两个月时间里,黄元斌姐夫说清了一月三日傍晚黄元斌到沙洲港后的情况。他说:在第二天临走时,看到黄元斌把一个用手帕包着东西交给了他姐姐。而其姐姐在审查中,始终拒不承认黄元斌有什么东西交给了她。

面对侦查工作日趋复杂的局面,我们思考再三,决定将黄元斌的血液送北京进行DNA检验。当时,这项由英国人首先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新技术刚刚引进我国,称之为“遗传指纹”。由于仪器价格昂贵,全国只有一家即公安部第二刑科所才能开展此项检验。虽然我国当时还没有法律规定,DNA的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刑事犯罪的证据使用,但是,我们希望通过这项检验,用以佐证黄元斌的交待,能够在证据分析中起到支持和参考作用。

那时候,DNA检验技术远不如现在这么先进成熟,检验仪器庞大,程序复杂,在五、六天的时间里,我们每天都能接到北京送检人员的电话。

第一程序检验结束,相同:

第二程序检验结束,相同:

第三程序检验结束,相同……

直到最后一天,情况发生了变化:最后一个程序检验完成,结果不相同。

DNA检验的最后结果,使侦查工作陷入了更为复杂的局面。表面上指挥部的领导都不动声色,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在不停的掂量这个案子的发展趋向。坦率地说,在我内心,也进行过无数次是否的考量,罗列过认定的证据和否定的理由,并对这些证据和理由反复进行过比较和权衡。我认为,如果抛开黄元斌的口供,认定黄元斌作案的直接证据确实不足;但依照黄元斌哪怕是曾经多次翻案的口供,都不能排除黄元斌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我看到陈玉林在这个问题上黯然无语的神态,我知道他心存犹疑。从张武千方百计地追寻证据的作为,我知道,他对黄元斌的作案没有动摇:而郭笑和冯忠则观点明确,不要为黄元斌狡诈的假像所蒙蔽,DNA的检验技术并不成熟,现在又找不到第二家复核单位,其准确性值得推敲。

时间在一天天过去,我们也在一天天寻找突破的方略。

刑事技术人员在黄元斌交待后,对现场痕迹和物证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他们坚持认为,黄元斌交待的作案过程与现场痕迹反映是相同的,特别是一些细节的符合,绝非偶然。例如,奸尸之前,从木箱上找出一块折迭的布,覆盖于死者头面部,事后将布扯散团住,丢塞于床边马桶的缝隙里一节,现场勘查人员确实从床和马桶间的夹缝里发现了那团布,上面沾满了血渍,当时认为是用此布包裹死者破损的头面部所致。在黄元斌交待后,痕检、法医人员对这块布上的血渍分布再次进行研究并试验,当布折成一个多层的长方形时,对应位置上的血渍形状相同,只是愈到上层,血渍渐淡渐小。这种情形,连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和在物证分析时都没有注意到,审讯人员在审讯中即使要作出提示,也是无法做到的。但黄元斌在初次交待时就说清了这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