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辣手神探 第三案 民女被害多方侦查 疑窦丛生终成悬案(第2/7页)

然而,世界上的万物都有它自身的规律,有急自有缓,有伏必有起。在我们把焦虑的情绪压抑在心底时,江防乡派出所黄所长给我们带来了一条好消息。他在邻村一个黄姓住户家走访时,问及他儿子现在去了哪里,这位目不识丁的大妈从房里取出一封信,告诉黄所长,她儿子已去苏州打工,具体地点信封上有。黄所长抽出信纸一看,上面有这样一段字样:“我三号下午出门,在沙洲港转车时,顺便到姐姐家看望了一下。现在到工地已有多天,一切都好,请不要挂念。家乡发生的事,可能有人来调查,你们一定要说我是二号下午出门去苏州,不要说是三号。切记,儿子黄元斌。”

这个黄元斌为什么要把出门时间前移一天呢?很明显,二号下午出门,说明他没有作案时间,三号下午出门就证明他有作案时间。他极力回避这一点,又有什么原因呢?

我们立即组织了一个调查小组,对黄元斌一、二号活动情况开展专门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黄元斌确系一月三日外出。

一月三日下午二时左右,黄元斌与一个同学在路上相遇,这位同学看到黄元斌提拉着一卷棉被和两个大旅行包,问他到哪里去,黄元斌回答说是去苏州打工,两人抽了一支烟,才互相告别离去。被调查者肯定这天是一月三日,他记得很清楚,这天他是去参加一个亡人周年的纪念活动,而在途中相遇的。

一个孙姓妇女,是黄元斌的邻居,也证实这天下午她去张王港码头送一位亲戚乘船,在候船室里看到黄元斌斜倚在长椅上,等待班船。这两人的证言足以证实黄元斌在三号下午才外出,他并非不具备作案时间。

此外,调查中还发现,黄元斌酷爱录音机,到邻居、朋友家串门时,只要发现有录音机,总能长久地站在那里摆弄或听歌。在案发前,还有人看到,黄元斌两次骑着自行车经过死者门前的小路。

黄元斌为什么要在时间上弄虚作假、掩盖具备作案时间条件呢?

只能说他心中有鬼,具有作案嫌疑。

侦查指挥部决定,派人去苏州将黄元斌带回审查。

审查地点安置在距现场五公里的江尧农场农科所。由于冯忠主动请缨,讯问工作由冯忠和薛明春负责。

两天后,黄元斌被带了回来。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高高的个子,上身穿着一件肥厚的灰暗色棉袄,敝开着对襟,泛着暗黄的衬衫衣领上,扎着一条布满红色圆点的领带。方方的脸盘,一双细长的眼睛微微有些凹陷,眼珠转动很快,目光迅速从我们在场的人身上一一滑过。一看便知道这是个追求时髦而不脱土气、反映机敏而又轻浮好动的浪当仔。

在讯问中,他和别的被审查者大相径庭,表现得既轻松又活跃,甚至有些反客为主。在审讯人员未开口说话前,他抢先说道:“我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这个案件破不了,你们不光是不能向你们的领导交差,奖金恐怕也拿不到。我可以帮助你们,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一定帮助配合。你们说吧。”面对这个油腔滑调的青年人,审讯人员不得不多次向他提出严厉的警告。以后,他虽然收敛了嘻笑的神态,但始终未正面回答过一次重要的问话。每逢在这种时候,他总是反问:“你们希望我怎么回答?”、“你们这样问的意思是什么?”讯问就这样相持了三天,到第四天凌晨,他忽然一改常态,抽泣着说道:“我犯了罪,我杀了人,我对不起你们,我愿意交待。”

黄元斌交待的作案过程,和我们案情分析时的推断完全相符。

一月一日上午,他骑车路过死者门前的小路,看到死者在外面挂晒刚洗的内衣,他为死者白皙的皮肤所吸引,便下车拐进了场上,假说自行车链条脱落,需要借用一把螺丝刀,和死者搭讪起来。言谈中得知死者丈夫也在外地打工,家中就是死者一个人居住,遂心生了歹意。

一月二日晚上,先到家北端路旁一家裁缝铺里,拉开窗户,偷了一把剪刀揣在怀里,走向死者住处。到死者家时夜色已深,周围的住户已没有灯光。他戴上手套,挤碎东房气窗玻璃,打开气窗,钻进室内。见死者熟睡,就脱掉外衣,掀开被子,想钻进被内。不料死者惊醒,大呼捉贼,他急忙捂着死者的嘴巴,掏出剪刀威胁。但死者乱蹬乱踢,挣扎着呼救,慌乱中他用剪刀向死者头部扎去,并用手紧紧卡住了死者的脖子,直到死者没有了声息。随后他在木箱上摸到一块折迭着的布,覆盖在死者的头上,拉下裤子,实施了*。然后,拿起窗前桌旁一根木棒,将窗帘挑紧盖严,拉开了房内的电灯。打开橱门,见里面装的都是衣服,就转到床后,看到墙上有一处没有封严的小洞,伸手进去,摸到一只小小的铁皮筒罐,打开一看,是三枚银元,就随手装在口袋里。转出来后,用被子把死者盖好,拉灭了电灯,从中屋房间出来时,顺手将柜上的收录机拎起,走出大门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