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12页)

那白骨像一道白色的闪电,击碎了女孩,小芹惊叫着“啊——”惨叫的声音震破窗户,刺破了茫茫大气。

亲爱的小芹,我知道人对白骨的恐惧与生俱来,即使仅仅是因为这种恐惧,我也将因为这种恐惧而变得更加爱你。

实际上,厨房总隐藏着一些深不可测的恐惧,这里充满杀戮和血腥,肌肉,骨头,内脏,毛皮,这些劳动被披上了文明,高雅,充满智慧和乐趣的外衣,我们很难去追究它深层隐藏的恐惧,我们野心勃勃地奔向美味,奔向朋友间的喧闹和歌唱。后来我独处的时候,偶尔翻翻佛经,知道吃了有秽气的植物,葱姜韭蒜,神灵也会远离你,吃肉也得吃五净肉——不见杀、不闻杀声、不为我杀、自死、鸟残,按照这个标准,生活在城市里是无法获得动物性脂肪的,那些市场上销售的,有价格的,都是在向我索取利润的,它们为我而死,而我更不能在自己家厨房里收拾出一堆净肉来。按照这个标准,也许只有一种肉我能吃的,那就是舍身饲鹰的菩萨,他以慈悲的法相赐我以美味。

食,实乃六根中贪欲,《楞严经》云:诸世间卵化湿胎,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

我知道这叫业报,这叫做因果相续,但是,亲爱的,如果是为了和你一起领略人间烟火的滋味,我甘愿受这业报,来世做场饿鬼也心甘情愿。

我几乎是从餐桌边直接跳到了灶台,抱住她盈盈两尺的腰身,锅盖被直接掀开了,那是一只可悲的猪手而已,汤汁从那根巨大的白骨边汩汩流下,把煤气也直接给浇灭了。她闭着眼睛似乎晕倒了,向后,借了我一个小小的倾角靠着我,我的脸紧贴着她的头发,立马判断出了厨房里所发生的事情,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为竹荪炖鲩鱼准备了一只猪手,这是我的独门秘笈之一,用猪手做汤底,熬出来的一定浓白油腻,但竹荪会吸去一部分油脂,最后形成玉浆银鱼的完美效果。在我教给李小芹这场测试的同时,我根本没有提醒她,所谓的汤底,应该是把渣滓和骨头都除去的。

这根整蛊的猪手,上面的大部分皮肉脱落,最后借助着竹荪的膨胀和突如其来的大火,以沸腾的力量直立了起来,显露出一种骇人的效果。

我们的晚餐在一种荒诞的气氛中结束,她有点羞愧又有点生气,自己一个人夹了一点菜,躲进卧室里边看电视边吃,我们三个心不在焉地喝着酒,杜路一个人把那整只猪手啃了个精光。

晚上她说她其实很厌恶厨房,根本没有那个天分,之所以自告奋勇去处理最后一道菜的原因,是因为不想我在厨房忙碌,而她去陪杜路和戴逸坐着,她和我的朋友没什么可聊的……她一直认为我的朋友有些粗俗,和他们交流不出什么东西。我则认为她来到这个城市不久,充满懵懂无知,她喜欢一切徒有其表,充满伪善交际的活动,咖啡,红酒,农庄,歌友会,时装发布之类的,从里面认识很多来路不明的人。她根本不懂什么样的人才值得做朋友。杜路实际上是北京非常优秀的展览设计师,奔驰,索尼,海尔这些展台他都设计过,大型的会展上总有他的杰作。戴逸则是一个优秀的记者,视角里总有着人性的光芒,他们是我真正的朋友,所以我们不会去聊那些,如果他们在小芹面前聊,我会以为他们是想勾引小芹。

也许正因为如此,她身上弥漫着一种新鲜的味道,和这个城市每年新涌进的年轻人一样,用他们饱满旺盛的好奇心,一寸寸地触摸城市光洁的表面。

这也是一种幸福吗?当欲望还只是欲望,野心和痛苦都还来不及成长的时候,它们也许是。

我在夜晚的摸索如同穿行于家乡的芦苇荡中,那些粗的,细的,光洁,密实的,我一一分辨出它们是毛发,皮肤,衣服,还是关节,我喜欢这种摸索,黑暗让摸索充满了追逐和探究的乐趣,那是无止境的曲线往复,从一头到另外一头,带着体温和气息,当一头结束之后,也许那只是几厘米的手指,而另一头,更光洁的更饱满的弧度之上,摸索又会重新开始。从我接触到她的头发起,那就意味着一场薰衣草色的睡眠已经启动,她发根的深处有一种令人刺激的芬芳,那种芬芳来自我们家乡的一种金橘,它挥发性的甘油香味非常浓烈,果皮总是青色的,只有在最后几天才会变为红色,孩子们喜欢挤出它的汁液来互相捉弄。我们纯洁无瑕地回到子宫,她会停止一切思想,不管我们所处的地方究竟是繁华还是荒凉,她都会以一声漫长而快乐的叹息,重新伏到我的胸口之上,用小手继续那直到黎明的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