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上北京告御状(第5/6页)

十八名官员联名呈控非同小可,都察院立即奏报给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尚在犹豫不决之时,与夏同善关系亲密的刑部侍郎袁保恒(河南项城人,袁保庆堂弟,袁世凯叔父)与大学士翁同龢也上奏疏指出胡瑞澜结案报告中疑点重重,如果再要胡瑞澜重审,只能适得其反,他必然全力掩盖案情中的漏洞和疑点,弥缝周圆,只有将此案发刑部重审,才能秉公论断。慈禧太后见杨乃武案已经轰动天下,又有这么多的浙江籍官员支持重审,疑虑被打消了,当即同意将此案发到刑部重审。刑部尚书皂保和桑春荣接奉谕旨后,不敢拖延,一面组织官吏阅览此案的全部卷宗,一面通知浙江巡抚杨昌浚,将有关犯人和证人押解到北京刑部。此时,已经是光绪二年(1876)的正月。

然而,光绪二年(1876)正月十六,杨乃武一案中最重要的证人“钱宝生”突然在杭州大狱中暴毙身亡。事情发生在最关键的时刻,“钱宝生”之死自然引来多方猜测。浙江巡抚杨昌浚和浙江学政胡瑞澜上报说“钱宝生”是在狱中病故。但有衙役说“钱宝生”是自缢身死。也有曾与“钱宝生”同狱的犯人出狱后说,“钱宝生”是余杭知县刘锡彤和杭州知府陈鲁联合买通狱吏杀死的,为的是杀人灭口。《申报》的报道则说胡瑞澜为答复刑部疑点,曾将“钱宝生”提杭州审讯,之后派差役押解其回余杭县,“钱宝生”回到家中,突然腹痛如绞,随即病故。

不论事实的真相如何,直接证人“钱宝生”一死,给审案带来极大的影响。无奈之下,只好由“钱宝生”的母亲姚氏和药铺店伙杨小桥作为替补证人。在临出发前,杨乃武家人找到杨小桥,送上银洋六百元,不求其他,只求他能说实话。

因为担心路途上再出意外以及犯人、证人串供,押解分批进行。最先被押解上路的只有小白菜一人,她坐在囚车当中,枷锁镣铐加身,四周都是戒备森严的兵丁衙役。虽然是生平第一次踏上了远途,但前方不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她,心情之凄凉可想而知。当时舆论虽然支持翻案,但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同情的均是杨乃武,对攀诬杨乃武的小白菜则极尽辱骂鞭挞之能事。《申报》更是公然报道她“本为土娼”,并不是葛品连明媒正娶的妻子,她一个人下毒谋害了丈夫葛品连,又诬陷素有仇隙的杨乃武,作为报复。相比于杨乃武备受怜悯关注的处境,她可谓千夫所指了。

第二批押解的是证人,包括喻氏(葛品连母)、沈体仁(葛品连继父)、王氏(小白菜母)、王心培、何春芳、姚氏(“钱宝生”母)、店伙杨小桥等,一共数十人。浙江巡抚杨昌浚曾以姚氏患有癫痫病、王氏有年幼女儿为借口,请求免提二人进京,只写出证词画押即可。但被刑部断然拒绝。

杨乃武被单独安排在第三批。一路上,他和小白菜的刑伤都得到了治疗,这是因为之前胡瑞澜等人均上报说没有动用酷刑。因为刑部的严密关注,沿途均由当地官府照顾,路上倒是没有出什么差错。

光绪二年(1876)三月二十七日,第二批上路的证人抵达北京。在按照惯例搜身时,刑部人员从葛品连的母亲喻氏身上搜出一张字条,写着“刑部司员文起暨浙江粮道如山宅内居住之刘殿臣,余杭县署内姜位隆恳托”的字样。因为字条中涉及刑部官员,刑部立即如临大敌,审问喻氏字条从何而来。喻氏说是家乡余杭的远亲姜位隆所写,担心她来北京后无依无靠,让她投靠文起和刘殿臣。调查后,发现刑部司员中并没有一个叫文起的人,只有个叫文超的。因为杨乃武案情重大,刑部不敢疏忽任何一个细节,为了证实喻氏的话,竟然发告示在全国通缉刘殿臣和姜位隆。后来才知道,姜位隆本来要写的是“文超”,粗心写成了“文起”。此事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过最后只是虚惊了一场。经查,文超、刘殿臣和姜位隆均与案情无关。

有意思的是,这次检查还查出了证人詹善政并不是真的詹善政,原来詹善政不愿意进京作证,已经潜逃躲避起来,改由杨乃武岳母张氏家的帮工王顺发顶替。经过一番折腾后,詹善政最终还是被缉捕,押解进京。

等到涉案人员全部抵京后,刑部举行了一次大审,又叫三法司会审,指由刑部主审,都察院、大理寺会审。主审官是刑部尚书桑春荣和皂保,发话讯问的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刚毅和另一位都察院刑科主事。当时赶到刑部署中观审的官员不计其数,“观者如堵”,后来者连插足的地方都没有。然而在审讯过程中,大堂上下鸦雀无声,众人无不倾耳细听案情经过。可见这一案件当时瞩目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