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上北京告御状(第6/6页)

犯人一带上来,就明显有受过酷刑的痕迹,这一点与之前杨昌浚具题、胡瑞澜上奏中所说的并无刑讯一节显有不符。因为杨乃武的膝盖受刑时受过伤,还没有痊愈,无法下跪,审讯官破例允许他坐在地上回答。杨乃武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于是就推翻前面的口供,说出了自己案发时根本就不在余杭,后来承认有罪,都是畏刑诬服。

到小白菜时,她开始尚不敢翻供。姿色出众的她虽然一再受刑,很是憔悴,但依旧还是能见到当日风韵。审讯官见她畏惧,料到是怕上刑,便温言安慰,鼓励她照实直说。小白菜终于鼓足勇气,说只以为丈夫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杨乃武并没有给她毒药,二人也无奸情。

其他证人也均据实作证。“钱宝生”母亲姚氏和店伙杨小桥均说药铺从来没有进过砒霜,也没有见过杨乃武。尤其是仵作沈祥供认,验尸时并不能确认葛品连是中砒霜而死。形势急转直下,开始对杨乃武、小白菜有利。为了确认葛品连的死因到底如何,刑部紧急调运葛品连的尸棺到北京,准备重新勘验。路途遥远,为了防止尸棺被调包,刑部进行了严密的防范,派出兵丁押送,并在棺材上贴上封条。

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初九,葛品连尸棺运抵京城,停放在朝阳门外的海会寺前。刑部尚书皂保率领刑部官员,偕同五城兵马指挥等地方官,在海会寺前当众开棺验尸。犯人和所有证人也都被押到现场。杨乃武和小白菜身穿红色囚衣,被关在一旁的木笼当中。由于影响巨大,前来观看开棺验尸的人山人海,甚至还有一名法国记者。

刑部选调的荀义、连顺都是当时北京最有名望的老练仵作。二人打开棺材后,发现尸体皮肉已经腐烂殆尽,只剩下骨殖。如果是中毒,骨殖应呈青黑色。二人由上至下仔细详验,发现葛品连囟门骨、胸部龟子骨、牙齿、牙龈、手指、足趾骨尖及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黄白色,并无砒霜中毒的迹象,尸骨经过蒸煮也没见异常,与《洗冤录》所载正常病死符合。最后得出权威结论:葛品连确系因病而亡,并非中砒毒而死。

结果一经宣布,现场欢声雷动。法国记者急忙跑到木笼边,对杨乃武和小白菜喊道:“无毒!无毒!”据说后来这位法国记者还到浙江采访过杨乃武,并在国外媒体上作了报道。

刑部官员又当众询问余杭知县刘锡彤、仵作沈祥当时勘验情况。二人承认,原来勘验时,试毒银针并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复擦洗,不符合朝廷规定的检验程序;沈祥向刘锡彤只报服毒而死,却未报何毒致死。

至此,案情已经基本清晰。

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十六日,刑部尚书皂保命将所有犯人、证人带到大堂,环跪一圈,当面对质。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人敢再说假话、作伪证。全案的来龙去脉,始末经过,至此全部水落石出。历时三年,经过七审七次误判的疑案,屡经曲折,柳暗花明,至此终于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