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级谋杀

上午,九点。

马丁。路德市已飘满落叶,短暂的秋天正悄悄逝去,稀少的行人穿着厚厚的冬衣,街面萧瑟清冷如同鬼域。

最近数十天来,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冰冷的手铐,坐在囚车的防弹玻璃后。

开进法院的地下停车场,在荷枪实弹的法警监护下,我走进狭窄阴暗的通道,坐在封闭的小房间里。终于被脱去手铐,抚摸疼痛的手腕,等待上庭的通知。

昨天,萨顿律师反复关照我所有庭审流程和规矩,尤其如何回答检察官的提问——据说这个检察官是个狠角色,经常把嫌犯问得哑口无言,只能被迫承认犯罪。关键要沉着冷静,如果过分紧张,心慌意乱,很容易掉进检察官的陷阱,或给陪审团留下坏印象。现在我的英语水平没问题,不会在语言上被抓住把柄。不过律师说语言差点也没关系,反而会引起陪审团同情,毕竟初来乍到美国的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再看时间,已经开庭了,不知法官和检察官长什么样?也不知萨顿律师有没有把握?陪审团的十二个人,虽然都是从普通市民中选出,但有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呢?正紧张地哆嗦,法警进来叫我上庭了。

急忙整理一下西装,这是莫妮卡为我上庭准备的——专门在纽约的顶级西装店定做,据说很多明星也在那里做衣服。尽管衣冠楚楚也可能是禽兽,但如果打扮得破破烂烂,岂不更像土匪流氓?

穿过一条漫长通道,似乎回到记忆的起点,重生时经过的产道,这将是第二次重生?抑或第二次毁灭?

法警推开最后一道大门,迎面射来白色灯光,刺得我半晌睁不开眼。刹那间,像来到古印第安人的祭祀仪式,而我就是奉献给死神的祭品,同许多待宰的羔羊绑在一起,听巫婆念起神的咒语……

“请被告人入席!”

听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显著的位置,端坐着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差不多秃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视着我。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紧张得忘了萨顿律师的告诫,像只无头苍蝇不知所措。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进被告席,被一排小栏杆围起来,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颤抖着抓着栏杆,对面就是陪审团的席位,十二个陪审员有各种肤色和年龄,穿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尔斯兰州的大杂烩。十二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我,打量第一次出场的杀人嫌疑犯。好在我没忘记律师的叮嘱,大胆直视他们的眼睛,没有做贼心虚似的躲避。

从陪审团的第一双眼睛里,我读到的心里话是:“就是你!就是他干的!”

脑残!还没审就给我定罪了,我记着这张白人老头的脸!

第二双眼睛来自年轻的白人女子,她在心里说:“这个中国人看起来挺猥琐的,但未必是杀人凶手吧?”

谢谢你啦!好姑娘!

第三双眼睛是个印第安大叔,看来是阿尔斯兰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怜悯道:“可怜的中国人,又是一个替罪羊。”

哎呀,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

还没等我来得及看第四双眼睛,法官大声道:“关于高能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控辩双方已完成开场陈述,接下来请检察官举证。”

律师已给我上过美国司法课了,法庭审理第一关是开场陈述,先由检察官告诉陪审团指控性质、案件发生经过和支持控诉的证据。接下来是辩护律师的开场陈述,说明自己的辩护要点,使陪审团对案件产生疑问。

第一次见到对我指控的检察官,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像个老实巴交的美国农民。然而,当他靠近我的瞬间,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令我心惊肉跳。

我恐惧地将头转向另一边,才看到我的律师萨顿先生,他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看来刚才的开场陈述效果不错。旁听席上坐了几十个看热闹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长发束起绾在脑后,混血的双眼直勾勾看过来,读心术发现了她的心里话:“加油!”

我默默给自己鼓劲,却随着检察官的脚步声,下意识地往后退着。

现在是审判的第二阶段,起诉方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检察官微笑着取出物证,展示给陪审团和法官看——包括杀人凶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纹,我被捕时带血的衣服,还有凶案现场的照片。面对这些骇人的物件,让我不时闭起眼睛,更不敢与检察官对视。检察官在描述这些证物时,不断采用“凶残”、“血腥”、“冷酷”之类的字眼,试图让陪审团对我深恶痛绝,认定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