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同态复仇

杨学武的突然造访让方木感到有些意外,本能地以为那两起杀人案有了新的线索。当杨学武表明来意后,他更加惊讶了。

一起纵火杀人案,为什么要自己参与侦破呢?

等杨学武把案情简单陈述了一遍之后,方木也迅速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凶手把车开到了消防车道,对么?”

杨学武点点头。按照他的推断,凶手虽然和平入室,但是从死者的鼻腔内验出了乙醚的成分。这说明凶手并非死者熟识的人,而是采用骗死者开门,进而通过麻醉死者的方式入室。至于欺骗的手法,杨学武认为和走廊里的电箱有关。因为在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警方发现部分灯具呈开启状态,而走廊里的电闸却被拉了下来。遂推断是凶手拉断电闸,趁死者出门查看时,用乙醚将死者麻醉后,拖拽入室。门旁的左脚拖鞋也可以验证这一推断。

据分析,凶手在室内曾停留过一段时间,包括束缚死者及泼洒汽油,并胁迫死者拨打火警电话。纵火后,凶手将死者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停放至消防车道,而后离开。

如果杨学武的上述推断成立,那么凶手的动机就是一个谜。

倘若他想杀死吴兆光,将其麻醉后,可以轻而易举地置其于死地。就算他希望吴兆光死于极其痛苦的焚烧,浇上汽油点火便是,何必放起一把火,又让他拨打火警电话呢?更何况他还特意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阻碍消防队进场救火。

就在方木思索凶手作案动机的时候,心底竟隐隐泛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杨学武已经体会到方木的困惑,伸手从包里掏出厚厚一大沓打印纸递给方木。

方木接过来,发现那是一些网页的复印件,看上去,有些是新闻网页,有些是论坛,在某个主题后面,都附随着长长的回帖。

他连看几张,脸色竟起了变化。再抬头时,发现杨学武正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

“你的意思是?”

“对。”杨学武显然已经对方木的想法了然于心,“是他做的。”

随着调查工作的展开,部分线索被陆续汇总至警方。其中,死者吴兆光的妻子之所以能在案发后迅速赶到现场,是因为在凌晨时分接到了发自丈夫手机的短信。信息内容只有短短几个字:家里着火了,快来救我。吴兆光的妻子回拨过去之后,已经无人接听。

案发第二天,这部既拨打了火警电话,又发送了短信的手机在园区内的花坛里找到。同时找到的,还有面包车的钥匙。手机仍处于开机状态,来自死者妻子的未接来电多达十余个。那种仍带着一丝侥幸的绝望,可以想见。

经过对手机的检查,除了死者吴兆光的指纹之外,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分析,那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应该是被凶手开至消防通道的。这辆车作为物证被警方暂时扣押,已拖至分局地下停车场保管。警方对整车进行了勘验和检查,特别是车门把手和方向盘及离合器、油门、刹车等部位,但是,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由此可以推断,凶手在作案时应该戴了手套和脚套。

又是一桩无迹可寻的谜案。

如果从案件的表象特征上无法找到突破口的话,也许,分析凶手的心理痕迹就成为最后一条可以尝试的思路。

方木认为,凶手的作案手法体现出明显的“报复”的动机。这一点,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实际上,警方从侦查伊始就将嫌疑人锁定在侯永梅的丈夫程原身上——不会有人比他更加憎恨死者吴兆光。然而,调查结果显示,程原在目睹妻子被活活烧死后,一直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由于住宅遭遇严重焚烧,短期内并不适合居住,况且那黏附着妻子皮肉的防盗栅栏依旧立在窗前。所以,程原在火灾发生后一直借住在母亲家里。案发当天至次日,程原一直没有离开母亲家。这一点,已经得到程原母亲的证实。此外,程原并不具备驾驶资格,也不会开车。警方曾考虑程原雇凶杀人的可能,然而,对程原近期的手机通话记录及交往人群进行排查后,发现并无异常。

在方木看来,虽然可以把凶手的动机确定为报复,但是,这起纵火案显然不同于一般的报复杀人。在某种程度上,凶手非常完美地“复制”了第一起火灾。

首先,死者均被困于室内,无法逃脱。

其次,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扑救的原因都是消防车道被堵住,而且,罪魁祸首是同一辆车。

最后,死者家属都在火灾后抵达现场,目睹亲人被活活烧死。

尤其是最后一点,用吴兆光的手机向死者妻子发出短信的,应该是凶手本人。因为死者双手被绑,没能力操作手机。即使有能力,也会直接拨打电话而不是发送短信。从电信部门调取的通话及短信详单证实,凶手发出短信的时间在吴兆光报火警之后。彼时,火灾很可能已经发生。那么,凶手发送这样的短信,其目的并非是救人,而是让死者的妻子来火场“欣赏”丈夫被烧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