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拼图(第3/6页)

“这么说来,事实上你的收获也不过如此。除了获知他对命案明显感兴趣,而且很激动,还有死者的侄女曾写了一封信给他,此外根本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他涉案。”

“就只知道这么多。”

“再问一个问题。你有没有听说他当晚几点取的报纸,看到报纸时的神态又如何?”

“没有。我只知道有不止一个人看到他匆匆走出餐厅,手上拿着《邮报》立刻进入房间,晚餐连碰都没有碰。”

“哼,看起来并不——”

“如果克拉弗林先生对命案怀有罪恶感,那他肯定是在打开报纸前就点了晚餐,不然就是在点了晚餐之后坐下用餐。”

“这么说来,你不相信克拉弗林先生涉案?”

格里茨先生很不安地转移视线,看了看我外套口袋里突出的报纸,然后说:“我准备让你来说服我他的确涉案。”

他这句话提醒了我手边的任务。我假装没有看见他的表情,重复了刚才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克拉弗林先生去年夏天在纽约?你也是在霍夫曼旅馆得知的吗?”

“不是,我用其他方法得知的。简而言之,我在伦敦的眼线会向我通风报信。”

“从伦敦?”

“对。我在当地有个同行的朋友,如果需要时,偶尔会帮我取得一些消息。”

“可是,你用的是什么方法呢?从命案发展至今,写信到伦敦,然后又从伦敦得到回音,不可能这么快吧?”

“根本不必书信往返。我只要发电报给他一个名字,他就能理解我希望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所有关于那个人的消息。”

“所以你发给他克拉弗林先生的名字?”

“对,用密码。”

“然后就得到了回音?”

“就在今天早上。”

我将视线移到他的办公桌上。

“文件不在这里,”他说,“麻烦请你伸手到我胸前的口袋,里面有一封信——”

在他说完之前,信件就在我手里了。

“请原谅我这么性急,”我说,“我从事侦查的工作还是头一遭,你也知道的。”

他对着眼前一幅极为老旧且退色的图画微笑。

“性急没有什么错,错就错在你表露在外。你赶快看看里面写些什么。且让我们听听我的朋友布朗在信里写了什么,看他对这个住在伦敦波特兰街的亨利·里奇·克拉弗林先生有什么发现。”

我把信纸拿到灯光下,内容如下:


亨利·里奇·克拉弗林,绅士,现年四十三,出生于赫佛郡,英格兰人。他的父亲是查尔斯·克拉弗林,曾于陆军短暂服役。母亲是海伦·里奇,出生于敦夫瑞郡,苏格兰人。她仍在世,与亨利·里奇·克拉弗林同住于伦敦的波特兰街。克拉弗林先生未婚,身高六英尺,中等身材,体重约两百磅。肤色较深,五官普通。眼珠为深棕色,鼻梁端正。外表英俊,走路时姿势挺拔,步伐快速。在上流社会里是公认的好人,特别在女士们之间颇受欢迎。出手阔绰,但并不浪费。据称年收入约有五千英镑,外表也符合这个数字。财产包括赫佛郡一座小田庄,以及总数不明的数笔存款。


行笔至此,线人又传来有关他个人历史的资料。


一八四六年他离开伯父家,前往贵族学校伊顿公学寄宿就读。伊顿毕业后进入牛津,毕业于一八五六年。学业成绩不错。一八五五年伯父去世,父亲因而继承田产。父亲于一八五七年坠马身亡,或是死于类似的意外事件。父亲死后不久,他接母亲至伦敦,地址如上,一直住到现在。

一八六○年数度出游,其中几次与慕尼黑的朋友——在一起,也曾和纽约的范德福兹在一起。最远曾到远东的开罗。一八七五年独自来到美国,三个月后因母亲生病而返家。在美国的活动并不清楚。

根据用人所述,他从小就备受疼爱。最近变得有点沉默寡言。离开美国之前很仔细地查看信件,特别是国际邮件。除了报纸之外很少接到信件。曾写信到慕尼黑。曾在垃圾筒里看到撕碎的信封,收件人是艾米·贝尔登,没有地址。在美国的通信对象多数住在波士顿,纽约也有两人。姓名不详,据推测应为银行人士。返家时带了不少行李,并装潢了房子的一部分,似乎是为了讨女士欢心。后来很快就停工了。两个月后前往美国,一直待在南边。曾发了两次电报回波特兰街。他曾和朋友通信,不过只是偶尔。最近收到的信件是从纽约寄出。最后一封是来自纽约州F——出发的邮轮。他在这里的一切交由——代理。乡下的田产由——管理。

布朗。


这封信从我手中掉了下去。

纽约州F——,是靠近R——的一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