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格里茨先生的拿手好戏(第3/4页)

他显得很沮丧。尽管我内心隐隐担忧,却差点笑出来。

“我甚至雇用了一个法籍侍从,他懂得跳舞还留着腮须,不过还是徒劳无功。我接近的头一位绅士直盯着我看。他是个正派的绅士,不像一般的美国公子哥儿。他盯着我看,而我却没有办法直视他的眼睛。和侍从闲聊时他告诉过我紧急的应变措施,但当时我却忘得一干二净。”

我虽然觉得这很有意思,不过突然改变话题让我有点不安。我用疑问的眼神看着格里茨先生。

“我敢说,你一定没有问题对不对?你出生于绅士之家,大概没错吧?大概邀请女士跳舞也不会脸红吧?”

“嗯……”我开口说。

“告诉你,”他回答,“我完全做不到。我可以进入民房向女主人鞠躬,让她尽量表现出雍容华贵的仪态,前提是我手上必须握有一张拘捕令,或者脑子里想的是一些工作上的事。不过,如果要我戴着小羊皮手套、举起香槟来干杯,我就完全无能为力了。”他用力将双手插入头发里,眼睛则忧郁地看着我手上的手杖,“不过,所有的警探都一样,所以需要用到绅士时,我们通常要找从事侦查工作以外职业的人来帮忙。”

我开始明白他转移话题的动机了。然而我尽量保持不动声色,心里模模糊糊地知道,自己对他而言毕竟还是不可或缺的。

“雷蒙德先生,”他几乎是脱口而出,“你认不认识一位名为克拉弗林的绅士?他现在就住在霍夫曼旅馆。”

“我没听过这个人。”

“他的言行举止都很有风度,你能不能和他认识一下?”

我学格里茨先生的样,盯着壁炉架看。

“我现在不能答应你,等我稍微了解他之后再给你答复。”最后我回答。

“没有什么好了解的。亨利·克拉弗林先生是位绅士,见多识广,就住在霍夫曼旅馆。他对这个地方不熟,不过看起来和普通绅士没有两样。他会驾马车、会走路、会抽烟,不过从来不登门造访。他也很会和女士们相处,不过从来没有看过他对女士鞠躬。总而言之,他很值得去结识。可惜他自视甚高,认为美国佬都太不受拘束,言行都不修饰。要是我有胆量去认识奥地利皇帝,我就有胆子和他打交道。”

“你是希望——”

“你家世不错,人品也可靠。对你这位前程似锦的年轻律师而言,他会是个非常合适的朋友。我向你保证,如果你好好发展这条人脉,到时候你会觉得付出辛苦是值得的。”

“不过——”

“还可能会因此变成好朋友也说不定,变成无话不说的——”

“格里茨先生,”我很快打断他的话,“为了让警方取得线索而与人交往,然后加以出卖,这一点我无法赞同。”

“你若想实现你的计划,就非结交克拉弗林先生不可。”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哦!”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他和本案有所关联,对不对?”

格里茨先生若有所思地抚平外套的袖子。

“我倒不认为你会有出卖他的必要。你总不会反对别人介绍他给你认识吧?”

“我不反对。”

“如果你觉得他人品还算不错,也不反对和他交谈?”

“不会。”

“甚至在对话的过程中,如果能够获得一些蛛丝马迹,可以用来解救埃莉诺·利文沃兹,你也不反对吗?”

我这次回答的“不反对”并没有前两次那么坚定。在未来的发展中,我最不想扮演的角色就是奸细。

“好吧,”他继续说,对我刚才回答不太坚定的口气置之不理,“我建议你立刻住进霍夫曼旅馆。”

“这样做能不能成功,我很怀疑,”我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已经和这位绅士打过照面,而且还说过话了。”

“在什么地方?”

“你先描述他的外貌让我听听。”

“好吧。他很高,体格良好挺拔,脸庞英俊黝黑,棕色的头发中带有一些白丝,眼神尖锐,说话语调柔缓。我向你保证,他是个相貌堂堂的人物。”

“我应该见过他。”我说,接下来告诉他我何时何地见过此人。

“哼!”他说,“你对他有兴趣,他显然对你也同样有兴趣。怎么办?我大概知道了,”他想了一下接着说,“可惜你已经和他说过话,有可能已经造成了不太好的印象。其实最关键的就是见面时心无芥蒂。”

他起身踱步。

“好吧,我们必须小心行动。让他有机会可以在其他场合看见你,了解你好的一面。去霍夫曼旅馆的阅读室走走,和那里最体面的人聊聊天。不过,不要聊太多,也不要无所不谈。克拉弗林先生是个完美主义者,如果你到处和别人搭讪,等到你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就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尽量表现出真实的一面,让他自己来接近你。他会想要接近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