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侦讯现场

我把发生在侦讯中的事做了一个重点说明,理由只有一个,就是让读者回想阿姆斯特朗命案那一夜的事情。很多已发生的事没有在侦讯讨论之列,而列举出来的事情中有一些是我不知道的。总之,整个侦讯过程相当沉闷。六个挤在角落里的陪审员,显然只是些木偶,完全被那个全能的检察官所掌控。

我和葛屈德坐在后排的位子上,因为有很多我们认识的人都在场:像从头到脚都穿戴黑色丧服的芭芭拉·费兹(她总是动不动就穿黑色服饰,因为那样很合时尚),还有在命案当晚从绿林俱乐部过来一探究竟的贾维斯先生。哈顿先生也出席了这次侦讯。当侦讯像老牛拉破车似地进行时,他一副很没耐性的样子,但是对证词的每一点他都清楚得很。杰姆逊在一个角落里专注的看着整个侦讯过程。

吏都华医生首先接受审讯。他的证词不多,总结其重点如下:星期天清晨稍早,四点四十五分时,他接到一个电话。贾维斯先生在电话中要求他立刻赶到“阳光居室”,因为那里出了意外事件,阿姆斯特朗先生中枪了。他赶紧穿好衣服,收拾了一些医疗器材,开车赶往“阳光居室”。

是贾维斯先生来应的门,然后立刻带他去东厢房。在那里,他看到尚未移动过的阿姆斯特朗的尸体。医疗器材是派不上用场了,因为他已经死了。在回答检察官的问题时,他说尸体除了被翻过来之外,没有多做移动,尸体就躺在螺旋楼梯口的地方。是的,他认为死者是当场死亡的,尸体还有点儿温温的,也还没有呈现死后僵硬的现象——通常在猝死的案例中,这种情形会较慢出现。不,他认为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虽然可以在自己身上造成那样的伤口,可是难度很高,又没有找到武器。

医生检验的部分结束了,但是他犹豫了一下之后,又清了清喉咙。

“检察官先生,明知会占用侦讯的宝贵时间,我还是想提一件事。它对本案或许有,也可能没有帮助。”

检察官说:“医生,请继续说吧。”

“我住在茵格伍德镇,离卡色诺瓦有两英里远。华克医生不在的时候,很多卡色诺瓦的村民就会来找我看病。一个月前,确切地说是五个礼拜前,一位我不曾见过的女士到我诊所来。她身着丧服,黑面纱也遮住了脸庞。带来看病的是个六岁的小男孩。这个小孩病得很重,看情形是伤寒,他的母亲急得快要疯了。她想要一份让她孩子住进镇上儿童医院的许可证,因为我是儿童医院的成员之一。我就给她开了一份证明。要不是事有蹊跷,我也不会注意到这件事。阿姆斯特朗先生中枪前两天,有人要我去绿林俱乐部一趟,因为有人被打偏了的高尔夫球打了个正着。我要走的时候,天色很晚了。我是徒步走回去的。大概在离俱乐部一英里的克莱斯堡,我遇到了两个人,彼此吵得很凶。我一眼就认出其中一位是阿姆斯特朗先生,而另外那位女士,无疑的正是带孩子来找我看病的女士。”

听到涉及阿姆斯特朗家族酗酒的费兹太太,我在座位上挺直了身子。杰姆逊看起来有点怀疑的样子,检察官则在纸上记下了什么。

“医生,刚才你说的是儿童医院,是吗?”

“是的。但是这个名字登记叫瓦乐斯的小孩,两个礼拜前被他妈妈带走了。我去找过他们,却没成。”

我立刻想起拍给露易丝的电报上,署名“F.L.W”的大概就是华克医生吧I而那个戴着面纱的女士会不会就是电报上说的妮娜·卡林东呢?可是,这只是没有根据的揣猜。我无法找出证据。而侦讯在继续进行。

接下来由法医出庭应讯。尸体解剖结果显示:子弹射入胸部左边第四根肋骨,然后歪斜而下穿过心脏和肺,造成左肺破碎,而穿出的弹头是在脊柱左后方的肌肉中找到的。一个人要在自己身上弄出这样的伤口是不可能的。而且从子弹歪斜向下射出这一点来看,子弹是由上向下射击的。换句话说,死者是在楼梯口被发现而中枪身亡的,可能是有人在楼梯较高的位置上朝下开的枪。现场没有任何火药粉末,点三八口径的弹壳也是在死者的衣服上找到,呈给陪审团员们看了。

下一位是贾维斯先生。可是他的证词十分简短。他接到电话后,就立刻跟服务生和温索普先生来到“阳光居室”。温索普先生现在离开镇上了。后来,管家开门让他们进去。他们发现尸体横陈在楼梯口。他曾四下寻找武器留下的痕迹,但是都找不到!东厢房的侧门没有关上,而是敞开有一英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