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一步(第7/8页)

“‘没有,他没在下面。’在我听来,这个声音似乎是隔了一层棉絮传过来的。这之后,那缕亮光也不见了。几秒钟之后我冒险再次打开了门,正好听到他们在悄悄地朝着我的房间前进。

“现在,我连五分之一秒的时间都耽搁不起,不过我要很自豪地告诉你,我还是蹑手蹑脚地爬上了楼梯,然后再走出银行——他们走的时候没关门。我依然非常谨慎,就像时间还很充裕似的。戴着马嚼子的母马还在尽可能地吃燕麦,我甚至没忘了把装过燕麦的帽子戴回去,要不然光那顶帽子就能让我锒铛入狱。

我也没有策马飞奔,只是趁着厚重的晨雾,让马沿着路边安静地慢跑。不过我想,当时我的心肯定是在狂跳不已。感谢上帝,银行就在镇子的最边上,所以其实我根本没有进入过那个镇子。我最后听到的就是那两位经理大发雷霆、叫醒马车夫的声音。这么着,兔宝——”

他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子,笑了笑,然后打了个哈欠。屋里原先黑黢黢的窗子已经慢慢变成深蓝,又渐次转为了浅浅的蓝色。到了现在,窗子里现出了对面那些房屋的鲜明轮廓,在曙光中染着青灰的色调,煤气灯的光也几乎看不见了。

“不会就这么着了吧?”我大叫道。

“很抱歉,就是这么着了,”拉菲兹带着歉意说道,“我知道,这事儿应该以惊险刺激的追逐作为结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的情形没有出现。要我说,他们大概是以为我不会就这样罢手、还会再去的,而且认定我就是那伙人中的一个,离镇上也没多远。此外,他们两人当中的一个已经被这帮人折磨得吃够了苦头。不过我当时可没想到这些,这么说吧,接下来的事情对我来讲还是非常刺激的。天哪,我穿梭在那些树木之间,是怎样乏味又怎样残酷的旅程啊!离墨尔本还有八十多公里的路,我们的速度却慢得像蜗牛。吃了那些偷来的燕麦之后,那匹小母马兴奋坏了,当她感觉到我要她调头往南走时,差点就脱缰跑掉了。上帝呀,穿梭在那些树林子当中,把脸埋在马鬃里躲过那些树枝,那可绝对不是开玩笑啊!我之前跟你提过那片死亡的桉树林吧?在月光底下,那片林子显得极其恐怖。再次路过的时候,我发现那里跟之前一样万籁俱寂,我于是在那儿停留了片刻,那是整个路程当中的第一次停留。我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了两三分钟,不过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马儿的叫声和我自己的心跳。抱歉,兔宝,让你失望了,不过,如果要给我写传记的话,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杜撰出一段追捕的场面。你以充分利用那片死亡的桉树林,还可以制造弹雨横飞的情景。我骑在马上,回头一望,正看到一身白衣的尤班克飞奔而至,随即不失时机地将他那身衣服染成红色。用第三人称来写,让所有的人物都不知道事情会如何善终。”

“可现在我自己都还没明白呢,”我抗议道,“那匹母马一路把你带回了墨尔本?”

“寸步不离!我带她回饭店,让人好生照看,晚上的时候把她还给了医生。听说我在树林里迷路了,他开心得不得了。第二天早上他给我拿来了报纸,让我自己看看,我没有去伊阿,躲过了怎样的一劫!”

“他没有任何怀疑吗?”

“啊!”拉菲兹一边关灯一边说道,“这正是我一直都没能想通的地方。马儿的颜色是个巧合——很幸运,她是枣红色的——当时我想,马儿的样子应该已经说明了一些情况。医生肯定是不会那样骑马的。我想他的确是有所怀疑,只是怀疑得不是地方。我没想到他第二天会来,我当时的外表恐怕会进一步加深他的怀疑。”

我问他这是为什么。

“我以前留着大胡子,”拉菲兹说,“而在我失去清白的第二天,胡子也离我而去了。”

注释

【1】指他们从迈尔切斯特回到伦敦的那天晚上。

【2】指当时的东方汽运公司的行李标签,该公司有十艘皇家邮轮往返于英国与澳大利亚之间。

【3】一项传统的赛马活动,始于一八六一年,每年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在墨尔本市附近举行。

【4】指去借高利贷。

【5】指华氏温度。

【6】威廉·吉尔伯特·格雷斯(William Gilbert Grace, 1848-1915),英国著名板球手,留着一脸长长的黑色络腮胡。

【7】澳大利亚一个犯罪团伙,由耐德·凯利(Ned Kelly, 1855-1880)和其弟弟以及另外两个同伙组成,他们作恶多端,最后相继落网并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