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1870年6月8日星期三中午过后,我的小说《夫妇》终于完结。

我告诉乔治和贝西我需要好好睡一觉,不希望屋子里有人走动,让他们放一天假,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反正我跟他们的雇佣关系不久后就会结束。

凯莉这星期不在家,跟雇主渥德一家人出游去了。

我派人送信给《卡塞尔》杂志的编辑和我不久的将来的出版商埃里斯,告诉他们全书已经完成。

我还送了一封信给狄更斯,告诉他我的书已经写成,提醒他别忘了我们约好隔天6月9日下午碰面。6月9日我们当然没有约,我们约的时间是6月8日晚上。但我很确定这封信隔天早上才会送到,正好可以作为我们这些受过训练的法律人所谓的“不在场证明”。我还写了语调友善的信给雷曼、毕尔德和其他人,敲锣打鼓地告诉大家我已经把《夫妇》写出来,经过一晚上辛苦得来的酣畅睡眠后,隔天,也就是9日下午要走访盖德山庄,聊表庆祝。

那天下午稍晚,我穿着附有披肩与宽大兜帽的黑色旅行装,乘着租来的马车前往盖德山庄,把车停在法斯塔夫旅店旁那些最老的树木底下。夕阳已经渐渐西斜,黑夜的触须从旅店后侧的树林往外伸展。

我没有找到十天内就要永别英格兰的印度教徒水手,也没有现成的德国、美国甚至英国水手来充当我的车夫,更没找到我鸦片与吗啡助长的想象画面中的黑色大马车。于是那天晚上我亲自驾车。我几乎没有操控各种马车的经验,所以一路龟速爬向盖德山庄,有别于我那个向前疾驰的假想印度教徒车夫。我租到的马车是小小的无顶马车,几乎跟狄更斯平时派去车站接我的小马板车一样大。

我把小提灯放在我后面的单人座底下,黑彻利的手枪——四枚还没击发的子弹还在原位——跟那个装金属物品的麻布袋一起放在我口袋里,一如我的计划。事实上,我自己驾车这一点更合常理:这样一来就没有印度教徒或任何车夫能够勒索我。

这个晚上也不是我想象中那个天清气朗的6月夜。

在那段累死人的车程里,大雨急灌而下,雨水哗啦啦地落,这部迷你马车低得荒唐的底板又溅起不少水花,等日落时分我到达法斯塔夫旅店,已经全身湿透,像只落汤鸡。比起早先我在脑海里彩绘的美丽景象,这天的夕阳余晖看上去更像白天留下的一抹灰扑扑、脏兮兮、湿漉漉的余韵。

我尽可能将那匹老马和摇摇晃晃的车子系在旅店侧面的树林深处,但一阵阵急雨仍旧穿过枝叶打下来,把我淋得更湿,即使雨势暂停,树木照样继续把水滴在我身上。迷你马车上的踩脚板更是积水处处。

狄更斯没有出现。

我们约好的时间是太阳下山后大约半小时,但那天乌云蔽天,落日叫人扫兴,他没注意到时间也是情有可原。只是,一小时很快过去了,狄更斯仍然不见踪影。

我在想,或许他看不到漆黑树林里的阴暗车马、滴着水的黑色马匹和一身黑衣湿透了的我。我考虑点亮一盏马车侧灯。

但这架廉价马车无论侧面或后方都没有车灯。我考虑点亮我的小提灯,放在我身边的车上。我又想到,那样一来或许方便狄更斯从他家或前院看见我,但进出法斯塔夫旅店的每个人,甚至从公路经过的人,也都能看见。

我考虑进旅店,点一杯热奶油朗姆酒,派个孩子到盖德山庄告诉狄更斯我在等他。

别傻了,我脑子里那个合格律师兼悬疑小说家悄声如是说。此时我脑海中再次浮现那个古怪却必要的概念:不在场证明。

日落后九十分钟,依然不见查尔斯·狄更斯的身影,而他恐怕是全英格兰最准时的五十八岁男人。已经快十点了,如果我们不赶快出发去罗切斯特,这一切就白忙了。

我把打着盹儿的马拴在树干上,确认那可悲马车的刹车拉好了,就穿过树林边缘往瑞士小屋走去。每回冷飕飕的晚风袭来,冷杉和落叶乔木就会把更多尼亚加拉大瀑布似的雨水倒在我身上。

过去九十分钟里我看见至少三架马车转进狄更斯家车道,其中两部还在那里。狄更斯会不会忘记,或根本刻意忽视,我们秘密出行之约了呢?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心凉了半截,因为我很确定我写来提醒他明日之约那封假信今天下午送到了盖德山庄。话说回来,我记得我故意很晚才寄出,而英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信差会这么快把信送到。事实上,若是那封信能在星期五下午(当时是星期三晚上)送到盖德山庄,就已经是难能可贵的效率了。

我摸摸放在外侧口袋的手枪,决定走隧道到主屋。如果我从屋后的新建温室(这年春天因应狄更斯的喜好而建)窗子往里面窥探,看见狄更斯还坐在桌旁,或正在读书,我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