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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什么这么做?”几分钟后,我提出这个问题。

韦克斯勒和圣路易斯沉默不言。

“我是他弟弟。我们是双胞胎兄弟,老天,看在上帝的分上!”

“你同样也是个记者。”圣路易斯说,“我们带上你,只是因为如果赖莉需要家人的陪伴,能有个家人在身边。你是唯一一个——”

“我哥哥他妈的自杀了!”我这句话喊得太响了,带着点歇斯底里的意味,而我知道警察向来不吃这一套。他们惯于在你开始大喊大叫的时候闭紧嘴巴,冷漠以待。我降低音调继续道:“我认为我有权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又为什么会发生。我又不是要撰写一篇什么狗屁报道。上帝啊,你们这些家伙真是……”我摇摇头,把剩下的话咽了下去。如果继续说下去,我觉得自己会再次失控。我凝视着窗外,这时已经能看到渐渐驶近的博尔德城的灯光。路灯真多啊,比我还是个孩子时多多了。

“我们不知道原因,”半分钟后,韦克斯勒终于开口了,“满意了?我只能说这类事总会发生的。有些时候,做警察的厌倦了这份差事带来的那些糟心事。麦克没准就是受够了,仅此而已。谁又讲得清呢?不过他们正在处理这个案子,等他们弄清了,就会告诉我,而我会告诉你。我保证。”

“哪个部门负责这个案子?”

“公园管理局那边已经把案子移交到局里了,特别调查组正在跟进。”

“特别调查组?为什么?警察自杀的案子又不归他们管。”

“一般情况下不归他们管,通常是由我们人身侵害调查组负责。但是这一次,他们不让我们掺和。总得避嫌,你也明白。”

人身侵害调查组,我心里想,负责侦办人身侵害案件:凶杀、袭击、强奸、自杀。我不知道在这起案件的报告中,谁会被列为受害者。赖莉,我,我的父母,还是我的哥哥?

“是因为特丽萨·洛夫顿的案子,不是吗?”我问道,这其实不是个问句,我不需要他们承认或者否定。我只是脱口说出了一件我自以为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们不知道,杰克。”圣路易斯说,“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

特丽萨·洛夫顿的案子是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不仅在丹佛搅得人心惶惶,传到任何地方都将举座皆惊。任何刚听说或者刚读到这件案子的人,都会有那么一瞬间被震惊到失语失神,忍不住在脑海里描绘那幅残暴的画面,随即感到肠胃一紧。

绝大多数凶杀案都是分量不重的“毛毛雨”——这是我们报刊业的行话。这类案子对他人的影响力有限,对人们想象力的调动也不会太久。它们只能出现在报纸的内页里,配以寥寥几段文字,然后湮没于报纸中,就像受害者被深埋地底一样。

可当一个琼姿花貌的女大学生被砍成两截,发现尸体的地点还是华盛顿公园这样一个向来安宁的地方,这样的案子就会立即引爆井喷式的报道,多得版面都塞不下。特丽萨·洛夫顿一案不是毛毛雨,它就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特丽萨·洛夫顿,这个被砍成两段的姑娘,就是这桩案子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于是各地的记者——纽约的、芝加哥的、洛杉矶的,电视媒体、小报狗仔和报社记者等等——都蜂拥扑入丹佛。整整一周,他们在服务周到的优质酒店里歇脚,于市区与丹佛大学校区之间奔波,抛出毫无意义的问题,收集毫无意义的答案。有的人负责盯梢洛夫顿生前兼职的托儿所,有的人启程前往洛夫顿的家乡比尤特。不论他们奔赴何处,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特丽萨·洛夫顿完完全全就是那种媒体钟爱的形象——完美的美国女孩。

特丽萨·洛夫顿一案不可避免地被拿来与五十年前发生在洛杉矶的“黑色大丽花”惨案[3]相比较。在那桩案子里,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女孩的尸体于一块空地上被发现,尸体自肚脐处被斩成两段。于是,一档猎奇类电视节目给特丽萨·洛夫顿起了个“白色大丽花”的名号,因为洛夫顿的尸体是在丹佛格拉斯米尔湖附近一块被冰雪覆盖的荒地上发现的。

这样一来,特丽萨·洛夫顿的故事不愁没有素材可用了,这件案子成了热点,热得就像垃圾桶里燃烧的火一般。这把火熊熊燃烧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然而一直没有人被逮捕,再加上其他地方又有新的案子发生,足够各家媒体找到新热点。就这样,有关这件案子的后续新闻,先是跌回到科罗拉多州诸家报纸的内页,又逐渐缩成文摘页面中一则扼要的简讯。最后,这件案子也成为毛毛雨,特丽萨·洛夫顿被埋葬了。

在这期间,所有警务人员,尤其是我哥哥这样的,都对此案保持缄默,甚至拒绝证实受害者被发现时已遭分尸的细节。这个细节得以见报实属偶然。《落基山新闻》的一个摄影师伊基·戈麦斯,当时正在那个公园里转悠着寻觅“野外的艺术”——我们通常在没有热点的“无事报道日”用此类采风照片填充版面。就这么巧,他撞上了犯罪现场。在他之前,没有一个新闻记者或摄影记者得到消息。自从警方知道《落基山新闻》和《丹佛邮报》曾监听他们的无线电通信频道后,他们便总是用固定电话通知法医和犯罪现场调查组。戈麦斯拍到了警方用两副担架搬运两个裹尸袋的照片。他打电话给本地新闻编辑部,说警方正在处理一桩需要用到两个裹尸袋的案子,而从尸袋大小看,两个受害者很有可能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