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第5/10页)

是的,居然来了回信。虽说这看来不切实际,可我的确收到了拉朗德夫人的回信,我所崇拜的美丽而富有的拉朗德夫人的回信。她的眼睛,她那双漂亮得惊人的眼睛,没有辜负她高贵的心灵。像她那样一个真正的法国女人,她服从了她理智的坦率指令,服从了她天性的强烈冲动,因为她鄙视世俗的假装正经。她没有对我的求婚不屑一顾。她没有让自己躲避在沉默之中。她没有把我的去信原封不动地退回。她甚至用她的纤纤玉指亲笔写给我一封回信。信的内容如下;

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不能像应该的那样用贵国优美的语言写好此信。这是因为我最近才来贵国,还没有机会学好英语。

在为此辩护的同时,我现在想说,唉!辛普森先生真是猜得太准了。我还需要说什么吗?唉!我是不是已经多嘴了?

欧仁妮·拉朗德

我把这封心地高尚的回信吻了无数遍,而且当然因它之故而有过上千种我现在已不记得的其他痴言痴行。塔尔博特还不想回来。天哪!要是他能稍稍想到他的离去给他的朋友带来的痛苦,难道极富同情心的他还不想立即飞回来拯救我?然而他还没回来。我去了信,他回了信。他被急事耽搁,但很快会回来。他在信中求我不要急躁,劝我控制住自己的激动,读点轻松读物,别喝比白葡萄酒更刺激的饮料,并且要求助于哲学的安慰。这个白痴!即使他本人不能回来,可他为什么不能动动脑子,在信中给我附寄一份引见信呢?我再次给他写信,恳求他马上寄一份引见信给我。可这封信被那位仆人退回,信封上用铅笔写着如下签名附言。那条恶棍已经去乡下和他的主人做伴:

昨天离开S,去处不明,没说去什么地方,也没说啥时回来。所以认为最好把信退回,因为认识你的笔迹,并知道你总是多少有点着急。

你忠实的斯塔布斯

读完这段附言,不消说我早已把那主仆二人一并献给了地狱之神。可生气发怒毫无作用,任何抱怨也都于事无补。

不过我还有一条出路,那就是我天生的冒险精神。这种精神一直使我获益匪浅,而这次我决定用它帮我达到目的。此外,在和拉朗德夫人有过书信来往之后,只要我不太过分,那什么样的不拘礼节会被她认为是无礼呢?自从收到那封回信以来,我已经习惯于监视她的住处,并由此发现每天傍晚时分,她习惯在她住处窗户俯瞰的一个花园广场散步,跟随她的只有一名穿仆人制服的黑人。就在那个公共广场,在茂密而阴凉的小树林间,在仲夏黄昏的薄暮之中,我看准了我的机会并上前与她搭话。

最好是能骗开伴随她的那名侍从,所以我招呼她时露出一副老朋友的姿态。以真正的巴黎式的镇定自若。她马上接过话头向我问好,并伸出了她那双迷人的小手。那名仆人立刻知趣地躲到了一边。于是,怀着两颗激情洋溢的心,我俩长久而坦诚地谈起了我们的爱情。

由于拉朗德夫人讲英语甚至比她写英语更糟,我们的交谈必然是用法语进行。用这门最适合谈情说爱的甜蜜语言,我任凭一腔火热的感情宣泄无遗,并以我所具有的全部口才,恳求她答应立即同我结婚。

看我这么急切,她莞尔一笑,接着便大讲礼仪规范这个古老的故事。正是这无端的恐惧阻止了多少人去获取幸福,直到幸福的机会永远失去。她说,我极其轻率地让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渴望认识她,因而让他们知道了我并不认识她,结果我们就不可能隐瞒我们初次相识的日期。然后她红着脸谈到了我们相识的时间太短,马上结婚不太恰当,不合礼仪,有悖常规。她以一种天真可爱的神态谈起这一切,这使我伤心,使我信服,又使我入痴入迷。她甚至笑吟吟地责备我太急躁、太轻率。她要我记住,我实际上甚至不知道她到底是谁,不知道她的前程、她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她请求我重新考虑我的求婚,不过她请求时叹了口气。她把我的爱称作是一时糊涂,是磷火的闪现,是片刻的遐思或者说悬想,是想象力飘忽不定的产物,而不是出自心底的真情实感。她说话之间暮色越发深沉,我们周围变得越来越暗,然后随着她仙女般的小手轻轻一摁,她在一个美妙的瞬间结束了她那番穷根究理。

我的回答之精彩只有真正的恋人才能做到。最后我不屈不挠地谈起了我忠贞不渝的爱,她超凡绝伦的美,以及我对她的热诚渴慕。结束时我以一种令人心悦诚服的说服力,详论了爱情之路上充满的种种危险。真正的爱之历程绝不会一帆风顺,因此无谓地延长这历程其危险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