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4/13页)

他们专注地盯着他。

“一个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有多大,嗯,布鲁诺先生?”

“呃——我不知道,”布鲁诺说,“不过,我不懂您怎么有办法精确地说出来。”

“就是有办法,”雷恩微笑着说,“每个人的尺寸会有差异,而且当然男人和女人又不一样。我碰巧了解这个知识,是从奎西那里得知的,他是我遇到过的人当中,对人的头部生理构造了解最多的。女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介于九到十一英寸之间。我们就说,对达到平均身高的女人而言是十英寸吧,你可以通过观察一般的女人证实这点,甚至可以用眼睛估量。

“很好,那么,路易莎的指尖碰到了凶手的鼻子和脸颊,这马上告诉我们一件事——凶手长得比路易莎矮。因为如果他长得和她一般高,她应该是摸到他的肩膀,然而,她摸到的是他的鼻子和脸颊,所以他一定比她还要矮。

“我能不能更精确地得出凶手的身高?能,路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高,即六十四英寸高。她伸出的手臂到地板的距离,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那么从凶手被路易莎碰触的脸颊到地板的距离,也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或者说,从地面算起是五十四英寸高。如果说凶手的鼻子和脸颊部位距离地板是五十四英寸,那么我们只要估计凶手从鼻子到头顶的大约距离,就可以得到他的完整身高。就一个比路易莎矮的人来算,那个距离大约是六英寸,因此,凶手的身高大约是六十英寸,或者说整整五英尺。但是凶手是踮起脚尖站着的,所以要取得他的真实身高,你必须减掉一个人踮起脚尖所增加的高度,我想你可以估算出来那大约是三英寸,换句话说,我们的凶手大概是四英尺九英寸高!”

布鲁诺和萨姆一副头晕目眩的样子。“我的天,”萨姆呻吟道,“我们还必须是数学家吗?”

雷恩平静地继续说:“另一个计算凶手身高的方法如下:假设凶手和路易莎的高度相同,如我刚才所说,她应该会摸到他的肩膀,因为她的手臂是以平肩的高度直直伸出去的。但是她摸到的是他的鼻子和脸颊,这表示他的身高等于她的身高减掉他从肩膀到鼻子的距离,一般大约是四英寸,加上他踮起脚尖的三英寸,一共是七英寸,因此凶手比路易莎矮七英寸。后者的身高我已经说过,是五英尺四英寸,那样算起来,凶手大约是四英尺九英寸高——完全证实了我原先的计算。”

“哦!”布鲁诺说,“不得了,光靠一堆用眼睛做的估计,可以得出这么确切的数字!”

雷恩耸耸肩。“你好像觉得很难,无疑我的计算听起来也好像很难,然而这实在简单得可笑。假设我给我的辩证留一点儿质疑的余地,假设路易莎伸出去的手臂并非恰好和地板平行,而是比她的肩膀稍微低一点儿,或稍微高一点儿。记住,这高或低的差距不会很大,因为她是一个盲人,盲人在走路时最习惯的动作,就是把手臂直挺挺地伸出去。但是我们就算成抬高或降低两英寸吧,这显然是一个很宽松的误差了。那样算起来,我们的凶手的身高就介于四英尺七英寸和四英尺十一英寸之间,仍然是个很矮小的人。你们可能还不服气——我从巡官的眼睛看得出他仍不服输——可能认为我对从鼻子到头顶,或从鼻子到肩膀的距离的估计太肯定。这些你们可以自行检验。但是无论如何,路易莎摸到了踮着脚的凶手的鼻子,这个事实表示他比她要矮很多。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下定论:她摸到的人一定是杰奇·哈特。”

他停下来喘了口气。萨姆叹了口气。雷恩一解释,一切就好像变得简单得很。

“为什么会是杰奇·哈特?”一会儿后雷恩接着说,“一个基本的解释就足以说明。既然路易莎和马莎是全家最矮的成人——她和马莎的身高又正好相同——这点在宣读遗嘱、全家聚集的时候显而易见,因此她摸到的那个人不是家里的成人。屋子里的其他成人也在考虑之外:埃德加·佩里个子很高,阿巴克尔先生和他太太也都很高大,还有弗吉尼亚也是。至于外人,如果犯案的人不是家里的人呢?呃,特里维特船长,约翰·戈姆利,梅里亚姆医生——全是高个子,切斯特·比奇洛中等个子,但是一个中等个子的男人当然不至于比五英尺还矮好几英寸!而凶手不可能是个全然陌生的外人,因为罪案的种种因素都证明他对这栋房子、对屋子里不同人的饮食习惯、对四周的地形,等等,都十分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