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6/13页)

“秘鲁香油,根据索引,是在三十号罐子里。火灾和爆炸发生以后,那个罐子不见了。但是根据我对这些容器摆放顺序的了解,我可以确切地说出它原来摆在什么位置。因为每一段有二十个容器,而且其间没有空隙,所以三十号应该是放在顶层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经查出来,马莎·哈特是家里除了约克本人以外,唯—一名知道约克有皮肤病的成员。我把她叫来,她证实了这点:没错,她知道他使用一种软膏——她不记得名称——但是她知道那闻起来有香草味。当我问她那个罐子通常摆在哪里时——我事先摆了一些作假的瓶罐在顶层中段——她走到中段前面,取下一个摆在三十号秘鲁香油原来位置的罐子。然而当时,我发现了一件重要的事,一件和气味本身一点儿关联也没有的事!”

“是什么事?”萨姆巡官着急地问,“我当时没看见任何重大的事情发生。”

“没有吗?”雷恩微笑着说,“那么你欠缺我所拥有的长处,巡官。马莎·哈特是如何取下罐子的呢?她踮起脚尖站着,才能勉强够到罐子。那表示什么?马莎·哈特,全家最矮的两个成人之一,必须伸长了手,踮起脚尖,才能拿到顶层的罐子。但是重点是,她站在地板上就能够摸得到顶层的架子!”

“可是那有什么发人深省之处吗,雷恩先生?”布鲁诺皱起眉头。

“你马上就会明白的。”雷恩的牙齿闪闪发亮,“你记得火灾之前,我们最初调查实验室的情景吗——我们发现架子边缘有两个印迹,两个都是椭圆形的,显然是指尖留下的。第一个在第二层架子的边缘,正对着六十九号的瓶底,另一个也在第二层架子的边缘,正对着九十号的瓶底。这些印迹并未进一步延伸到整个架子的深处,而只出现在边缘的前半部分。而无论是九十号瓶或六十九号瓶,都和本案毫无关联。前者装着硫酸,后者装着硝酸,但是印迹的位置另有重要意义。正对着第一个印迹的六十九号瓶,恰好在九号瓶的正下方,而正对着第二个印迹的九十号瓶,则恰好在三十号罐的正下方,都是在往下一层的架子上。而九号瓶和三十号罐都和本案有关——九号瓶装着番木鳖碱,被用于第一次下毒,掺在路易莎的蛋奶酒里面;三十号罐装着秘鲁香油,凶手在哈特太太死亡当晚身上散发出那种味道,显然,这不纯然是巧合。所以我的心思马上跳到另一样东西上。那个三脚凳,依积尘上的三点印迹来看,它通常摆在两张工作桌之间,却被发现放在中段壁架下方,而且凳子有使用的痕迹——凳面有擦痕,灰尘分布不均匀。很显然,如果只是坐在上面,不会造成这么不均匀灰尘,因为坐下来应该会留下一个平滑的臀印,或者把大部分灰尘整个儿抹掉,不可能造成摩擦的痕迹。现在这个被搬离原位的凳子,记住,被摆在架子中段的三十号和九十号容器的正下方,这一切代表了什么?为什么要使用这把凳子?如果不是用来坐,那么是为了什么?显然是用来站,这样就可以解释擦痕和不均匀的灰尘的由来。但是为什么要站在凳子上?如此一来,故事就很明了了。

“第二层架子边缘的指印显示,有人试图取得再上一层架子上的九号和三十号容器,但是却够不到,他的指尖只能够到第二层架子的边缘。要拿到那些容器,这个人必须站在某个东西上面,所以凳子就被派上了用场。当然,取容器的努力想必是成功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容器被动过。

“这能导出什么结论?导出以下这点:如果某人在六十九号和九十号瓶子底下留下指印,那么从留下指印的架子到地板的距离,必然代表了这个人的高度。当然不是他的真实身高,而是他拉长,或者伸手的高度。因为如果你想取得某样超出你的手所能及的范围的东西,你就会拉伸你整个人的高度,自动踮起脚尖,并把手探到最大的垂直极限。”

“我懂了。”检察官缓缓地说。

“是的,马莎·哈特可以不必站在凳子上,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从顶层架子拿到罐子!这表示本案中的每一个成人,都可以不必使用凳子,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拿到顶层的秘鲁香油,因为马莎和路易莎是本案中最矮的成人。所以那个在第二层架子的边缘留下指印,站在凳子上取瓶罐的人,比马莎还要矮很多,而且不是一个成人。矮多少?很容易计算。巡官,我借了你的尺,量了两层架子之间的距离,发现从顶层架子到留有指印的下一层架子之间,正好是六英寸。我也量了架上隔板本身的厚度,是一英寸。因此,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比马莎矮六英寸加一英寸再加一英寸——因为马莎的手探到罐子前一英寸高的地方——也就是说,比马莎矮大约八英寸。而因为马莎和路易莎的身高相同,路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高,所以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是四英尺八英寸高!惊人而又不容置疑地证实了我原先的推算。这再度表明,这是一名五十六英寸高的凶手,又指向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