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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迪·洛伊式的人物。”帝斯德尔说道。

格兰特正在往前拉椅子,抬起头来欣赏地看了看他。

“你是个戏迷。”

“我以前差不多对什么都迷。”

格兰特的心思集中在他所说的特别字眼上。“为什么是‘以前’?”他问道。

“因为我破产了,迷需要钱。”

“那句套话‘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你不会忘记吧?”

“不会,谢谢!但那没什么影响,我只告诉你实话。如果你从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错。”

“这么说来,现在我是受审的对象喽。非常好的观点,我很欣赏。那好,你可以试试。我想知道,你是如何和一个女人住在同一座房子里的,在不知道她的名字的情况下?你和郡警察局那么说了,是吧?”

“是的。我知道这听起来难以置信,也很没头没脑。但其实非常简单。你瞧,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站在快乐酒吧对面的人行道上,想着要做点什么。我口袋里有五便士,那其实是多出来的五便士,因为我原本打算要玩到一分钱不剩。我正想着是最后花掉这五便士呢(五便士能做的事不多),还是要去招摇撞骗,当这几个鬼便士不存在。于是——”

“等一下,你也许可以对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五便士那么重要。”

“你瞧,那是一笔财富所剩的最后一点了。三万英镑,我从我舅舅那儿继承来的,就是我母亲的哥哥。我真正的姓氏是斯坦纳威,但是汤姆舅舅说我要继承他的钱,就必须跟他姓。我不介意。帝斯德尔家的人比斯坦纳威好多了,不管是耐力,还是稳重,还是其他方面。如果我像个帝斯德尔家的人,现在就不会破产了,但我几乎是彻头彻尾的斯坦纳威,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完完全全的坏榜样。继承这笔钱时,我在一家建筑师事务所工作,住在公寓里,凑合着过日子。后来我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似乎这笔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于是我丢掉了工作,去参观每一个我想去但从来没指望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布里岛和其他天知道是什么的地方。我回到伦敦时,身上还剩大约两千英镑,我想把钱存进银行,然后找份工作。两年前,这么做非常容易——我是说把钱存进银行。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帮我花这笔钱。但是那两年我在世界各地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他们同一时间总是不少于十几个在伦敦。因此有一天早上我醒来发现自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英镑了。这使我震惊不已,就像被浇了一身冷水。两年来我第一次坐下来开始思考。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别人那儿白吃白喝——只要你善于蹭吃蹭喝,在世界各地任何一个首都你都能生活优越地过上半年。这我非常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消失。消失似乎更容易,我很容易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只会问一下:‘这几天鲍比·帝斯德尔去哪儿了?’他们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就在世界上某一个他们这种人会去的其他地方,总有一天又会碰到我。他们认为我本应该有钱得要命,你瞧,趁早消失,让他们继续这样认为,比留下来等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嘲笑我要简单。我把我的账单钱全付了,还剩下五十七英镑。我想只能最后赌一次了,看看是否能赢得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于是我拿出三十英镑——一次十五英镑,这是我身上一点点帝斯德尔家的特性:谨慎——在日蚀赌马场押了红山梨,结果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几镑除了能买辆小推车去卖水果什么都干不成。除了四处流浪,我别无选择。对于流浪这个念头我并不是很排斥——那会是个转变——但你不能把二十七镑存在银行去流浪,因此我决定最后一晚把它一次花个精光。我决定我要花到口袋里一分钱都不剩。然后我会当掉晚礼服,换些合适的衣服开始流浪。我没想到的是,周六午夜在伦敦西区根本没地方当东西。但是穿着晚礼服在路上流浪太引人注目了。所以我站在那里,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对着那五便士愤愤不平,琢磨着要拿我的这些衣服怎么办,寻思着要去哪里睡觉。我站在奥德乌奇的红绿灯旁边,就在转到兰开斯特大道的路口前面的地方,这时红灯亮起了,一辆车子停了下来。克莉丝在车里,她独自一个人——

“克莉丝?”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街道上十分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的距离如此接近,她微笑着对我说话,似乎一切都很自然。她说:‘我送你一程?先生。’我说:‘好,去最西边的兰兹角。’她说:‘有点不顺路。查塔姆、法弗舍姆、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好吧,那也是一个解决办法。我不能一直站在那里,而且我也想不出什么无懈可击的理由可以让我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另外,我感觉自己已经离那群人很远了。所以我也没有思考太多就上了车。对我来说她很有魅力。我没把我告诉你的全都告诉她,但是她不久就发现我穷得一个铜子也没有了。我开口解释,但是她说:‘没关系,我不想知道,我们就这样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是罗宾,我是克莉丝。’我告诉她我的名字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但是她都不知道我在家的昵称叫罗宾,她就那样叫了我。以前那群人叫我鲍比。听到别人又叫我罗宾,我感觉有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