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卡尼什(第3/4页)

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是去教堂里直接把他逮捕吗?他的口袋里就有搜查令。他突然想要求证——澄清心中的疑问——拉蒙特就是杀害索瑞尔的凶手。大家都知道拉蒙特和索瑞尔吵架,然后索瑞尔就死了,但是这不是证据。如何证明拉蒙特就是那把刀的主人呢?与其冒险直接用搜查令搜查,不如先查清楚拉蒙特的左手上是否有那道刀疤。不管探长本身有多确定,法律还是讲究证据的,格兰特需要直接能把他定罪的证据,然后再实施逮捕。这并不困难,要是实在没办法,他就跳下河,吸引他们来救他。

他蹲在一块从矗在水里的巨石上,吃着从加尼酒店带来的三明治,这时候那对夫妇回来了。他们俩是从他身边那条小路离开教堂去村庄的,回来却是走了那条大路。这正好是午饭时间,他们就在他眼皮底下就餐,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

他小心翼翼地把吃剩的三明治包起来,这时一个警察推着自行车从河的上游走过来,看见格兰特后,他放慢了脚步——以他之前悠闲的神情来看,似乎任何事都不会让他停下——格兰特也抬起头,他在河边停下来脚步。

“先生,今天运气怎样?”警察问。他的脸红红的,一脸横肉,粗看之下德雷斯戴尔简直太斯文了。他蓝色的眼睛像一个洋娃娃,眼线很深,嘴唇上的一撇小胡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长得很胖,因此任何动作都很缓慢,而且他迟缓的脑袋应该也不堪大用。

格兰特说他什么也没钓到,主要原因是早上的太阳太大了。

警察说道:“的确,不过很快天就会阴下来,你今晚前一定能钓到鱼的。”

格兰特意识到苏格兰人都喜欢挑别人爱听的话说,就回复道:“我看你今天的运气跟我一样不太好,自行车的轮胎都破了。”

“是呀,我也不走运。走这种石头路可太容易爆胎了。还好我们有补助,但是罗根先生就不那么走运了。你知道的,就是那个牧师,他总是说牧师跟警察一样需要津贴呢。这个星期他已经换了三次轮胎了,对此很抓狂。”

“卡尼什村附近的汽车多吗?”

“德雷斯戴尔先生有两辆,我想你应该知道的。罗根先生有一辆,就这么多。另一位牧师有一辆侧三轮摩托车。”

“如果有人想借车,那怎么办?”

“这样啊,酒店有一台专门搭载游客的福特车,当他们不用的时候就可以出租。”福特在这名警察眼里显然还不入流。

过了一会儿,警察说道:“罗根先生去阿克里斯看新出生的一对双胞胎去了。”这时,格兰特看见一个人影踱着方步出现在公路上,从加尼村往教堂走去。

“走那条路是不是翻过小山就可以到加尼村?”格兰特问。

“是的,就是那条公路。但是那儿也有一个分岔路口,从那儿可以通往一片麦田。罗根先生就是走的那条路,他一般都喜欢开车。”

警察跟格兰特聊了挺长时间的,开心地看着格兰特钓鱼。但是格兰特满脑子都在想要是罗根先生的车突然出现在公路上,向教堂和加尼村驶去,他要怎么样才能确认车上的乘客是拉蒙特。这里距离公路太远了,根本没办法看清楚。他首先得确认目标,然后再考虑是打电话请求支援还是自己单枪匹马抓捕。旅馆的福特?他盘算着。德雷斯戴尔会把车借给他吗?下午的时光渐渐流逝,不知不觉已经四点了,阳光仍然很猛烈。警察推着自行车缓缓地走向村庄,在那儿有补轮胎的工具,但很明显他忘记了这回事。直到五点,仍然没有人进出教堂,格兰特把剩下的三明治吃了,开始考虑是否有可能直接到教堂里面去。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想到了去跳河假装求救——尽管只是那么一瞬间。随着夜色的降临,他越来越焦虑。突然,背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头看见了罗根先生正徐徐走来。

牧师真诚地向他道晚安,他的红脸和鹰钩鼻显得很慈爱,说道:“看来你今天不怎么走运啊。”

格兰特说:“是啊,我已经在这儿钓了一整天了,什么也没钓到。回到加尼的时候他们会取笑我的。”

“你没住在卡尼什酒店吗?”

“没有,我只是住在加尼酒店,但是好心的德雷斯戴尔先生还是允许我在这儿钓鱼了。”

“没钓到鱼可真不好受。你要和我一起进教堂喝杯茶吗?我的名字叫罗根。下午茶时间是五点半到六点,算起来也差不多了。”

格兰特感谢了牧师,掩饰不住被邀请的喜悦。一旦进入教堂,可就轮到他大展身手了。格兰特迫不及待地把所有渔具收拾好,抓住牧师的胳膊,沿着河一路小跑来到了教堂里。事到如今,他顾不得一贯的小心翼翼,跟着牧师的脚步穿过小桥,来到了教堂。牧师带着他穿过一排树木,来到了门前。格兰特的心扑扑直跳,紧张得笑不出来。十天前巴克把这个案子交给他的时候,他只有一块手帕,一支左轮和一把带血的匕首。现在在大不列颠的另一端,他就要与嫌犯面对面接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