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落网

走进门后就来到了饭厅,餐桌上喝茶的有一位长得很像埃弗雷特夫人的老妇人,一个红头发白皮肤的女孩子,还有就是黎凡特人。格兰特躲在牧师宽大的身躯背后,仔细地观察着每一个人,然后牧师才给他让道,让他坐上饭桌。他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的猎物——拉蒙特认出他来的反应。拉蒙特注意到他之后,先是一怔,然后脸唰地因充血而通红,之后马上又变成苍白得毫无血色。格兰特以旁观者的心态想,要是丹尼·米勒被捕的话是什么神情,毕竟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而拉蒙特,作为一个凶手,看样子还嫩着呢——估计充其量就是意外杀人。

牧师介绍说:“我们有新客人来。这是格兰特先生,他是来钓鱼的。可怜的他今天一无所获,所以我把他带来喝点茶。格兰特,这是我的姐姐丁蒙特太太,这位是我的外甥女丁蒙特小姐。这位是我的朋友,洛尔先生。您也请坐吧!”

格兰特挑了丁蒙特小姐的旁边的座位,正对着拉蒙特。刚才互相介绍的时候,拉蒙特向他弯腰致意,但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不知道是因为太害怕而瘫坐在椅子上,还是打算找机会悄悄逃跑。当格兰特坐下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心怦怦直跳。拉蒙特的茶杯在餐盘的位置与别人刚好相反,他是个左撇子。

“还好你没有等我,我是从小桥的另一边绕路回来的。今晚天气真的不错。”罗根先生对她的外甥女说。

“是呀,还好您绕道带来了格兰特先生,我们人数就是奇数了,终于可以投票了。我们在争论,混血儿到底是好还是坏。我说的不是黑白混血,而是不同白人之间的混血。妈妈说纯种的白人是最优越的,当然了,她自己就是如假包换的苏格兰人,可以追溯到大洪水时期。罗根先生是麦克莱南人,麦克莱南人天生就会航海。我的父亲出生在英格兰与苏格兰交界的地带,祖母是英格兰人,而洛尔的祖母是意大利人,所以我们坚定地支持反方。罗伯特舅舅明显支持妈妈那一边,他也是一个自负高傲又固执的苏格兰人,所以我们需要寻找新的盟友。这位先生,您的祖先不会也穿苏格兰格子裙吧?”

格兰特如实地汇报,他觉得混血比纯血要优越。虽然纯血人在如今大量存在,但是给人的个性带来很多偏执,而混血则给人的个性带来很多新的品格。混血人普遍比较聪明而多才多艺,同时眼界更广,心胸更开阔。总的来说,他还是赞同丁蒙特小姐和这位拉蒙——呃,洛尔先生的观点。

格兰特自认为他的观点和语气都相当温和,没想到罗根先生愤怒而激烈地驳斥了他的观点。他反复地列举着自己的民族如何如何优越,顺带把整个西欧的其他民族都贬低了一遍。直到下午茶快结束的时候,格兰特才得知,其实罗根先生根本没出过苏格兰,就算去苏格兰低地也只是三十年前接受公务员培训时的事情,对其他国家更是一无所知。他感到很沮丧,幸好丁蒙特小姐帮他支开了话茬,使他得以专心地对付拉蒙特。

这时黎凡特人看起来好多了。他敢于直视格兰特的眼睛,虽然眼神中仍充满了敌意。他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毫不掩饰手上的伤疤。他应该已经知道,桌子上茶杯的位置已经出卖了他。他心里应该想着,这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终于结束了。不过,他仍静静等待着这场好戏的到来。格兰特看着黎凡特人脸上的表情,心想逮捕一个胆小鬼可不容易。警察们都这么想,宁愿遇到一个悍匪,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打断逃犯的手脚也不是什么事儿,而胆小鬼却可能尿裤子。

有件事情使格兰特不得不对他狠下心来:就在他留宿这短短的三天里,似乎已经讨得了丁蒙特小姐的欢心。他总是笑着回应丁蒙特小姐的回答,目光更是频繁驻留在丁蒙特小姐身上。丁蒙特小姐看上去是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女孩子,她有一头红发,既聪明又能干——即便如此,也不能原谅拉蒙特的亲近。他是不是想找个盟友?一般亡命天涯的逃犯都没有心思谈恋爱,更别说他只是初犯。这个无情而卑鄙的机会主义者!这下好了,他应该没机会追求丁蒙特小姐了,格兰特下决心尽快把他抓走。他重新加入谈话,品尝着桌上的炸鳕鱼。拉蒙特也吃得津津有味,格兰特不得不奇怪他是怎么有胃口的,难道不知道自己快要大难临头了吗?也许他根本不在乎,还是他觉得已经翻篇了?甚至粗鲁地反问:“你难道不觉得很好吃吗,格兰特先生?”他是在假装冷静吗?不过他的手倒是没有发抖——就是这双又黑又瘦的手,了结了朋友的性命——他在谈话中并不刻意隐藏自己,因此大家也感觉他此刻的表现和午餐时无异。黎凡特人这点做得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