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北方(第2/4页)

在修剪花园后,辛普森与两名女用人轮番一边喝下午茶一边闲聊了一整个下午,她们找着各种借口来跟辛普森聊天,根本不管他信不信。下午茶很丰盛,比起在拉特克里夫夫妇那儿的下午茶,他的同事没来真的可惜了。辛普森动身前往教堂。他早就前往巡视过一番——一座红色的小砖楼,又脏又破,感觉像是遭受了什么变故。玻璃窗上满是污迹,落了厚厚的灰尘,依稀看出有些是黄棕色,另一些是深蓝色。夜色降临,亮着灯的教堂别有一番阴森恐怖的气氛。

女人们三五成群在教堂内漫无目的地走动,像一群被惊动了的母鸡,说了很多话但什么也没干。她们在讨论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提出修改流程,因此只能不断地开会沟通表决。她们的辩论之烦琐冗长,远远超过了凡人能忍受的程度。辛普森在门外看了一会儿她们互相推托扯皮,感觉就像用卡尔迪克特先生的除草机除草一样没完没了。

“你是要找人吗?”其中一个妇人发现了辛普森。辛普森解释说,是神父叫他过来帮忙的。他几乎立刻就达到了他的目的。他一整晚都兴高采烈的,发现他成了晚会的中心,这与他的侦探身份或者别的什么都无关。晚上,当他与自己的对手打照面时,他此刻的兴奋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后来当他私下向穆林斯汇报这件事时,我很遗憾不能重复他当时声情并茂的描述,但是穆林斯脑海中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男人去参加了一场派对。总的来说,辛普森当晚是挺苦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的红头发和雀斑成了他通往快乐的通行证——没有人能抵挡他的魅力。他们拿着刷子把墙壁粉刷成粉红色,这可能可以伤害别人,但并不能伤害辛普森一丝一毫。他成了当晚最受欢迎的男人,需要打听的消息向他扑面涌来,毫不费力就了解到了一切。事后,当穆林斯告诉他“老板对你在布莱特林新月街的调查结果很满意”的时候,辛普森愉悦的脸上露出一丝与红发和雀斑不匹配的不屑,吼道:“老子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这次聚会在九点四十五分圆满地结束了。辛普森再度帮助太太们搬凳子,然后把最八卦的几个太太送回家,然后就等着第二天早上见格兰特,告诉他打探到的关于埃弗雷特夫人的一切。

埃弗雷特夫人其实是苏格兰人。她没有方言口音,是因为已经在伦敦生活二十五年了。她们家最早是从西海岸来的,父亲是西海岸罗斯郡内的自由派牧师,现在他的兄长继承了父亲的职位。她的本姓是罗根,守寡十五年了,膝下并没有子女。她由于比较特立独行,所以跟大家不太熟,但是很受尊敬。尽管她把她的房间租给了几个赌场经纪人,也没有降低她在布莱特林教区的威信。索瑞尔退伍后而在未成为赌场经纪人前,曾住在她家,所以她也许会因为收留了一名罪孽深重的囚犯而得到主的宽恕。这两个男人从未与教区的人会面,教区的人也对他们敬而远之。格兰特明白,作为道德上的麻风病人,他们是不会有朋友的。他们似乎有一种永不疲倦的吸引力,把所有的邪恶都看作美德,他们生活中的一切都被陌生人所监视。这两个人,正如埃弗雷特夫人所说——格兰特觉得,埃弗雷特夫人是不会在这种可以被求证的事情上撒谎的!——形影不离。他们连女朋友也没有谈过。他们都是布莱特林人公认的聪明人,埃弗雷特夫人也是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们。她在伦敦没有亲人,所以每年会回一次苏格兰探亲。如果她的访客没有离开家的话,埃弗雷特夫人甚至雇人去打扫房间,照顾他们。

辛普森西装革履地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周一晚上在国王十字车站和尤思顿值班的伙计正在向格兰特汇报工作情况。格兰特仔细地询问了当天晚上出现的可疑人物,当伙计说到有个年轻男子和他的母亲路过的时候,格兰特打断了他,问道:“描述一下他母亲的样子。”小伙子大致说了一下。

“火车上没有其他可疑人物了吗?”

小伙子回答没有。他纠结地推断道,那些黑黑瘦瘦、高颧骨的男人的家乡应该在苏格兰北部。他们成群结队地登上去往北方的列车。

“为什么你觉得他不是我们想要找的人呢?”

“他的行为方式,还有他母亲的行为方式。他们的行李就堆在行李架上,任何人都可以看见他名字的缩写——Q.L.。他只有一个高尔夫球袋,看上去是穿着便装。”

埃弗雷特夫人,干得漂亮!格兰特心想。临走前把钞票落在抽屉里的人是绝不会想到用高尔夫球袋的。他在想,他们是不是故意把行李箱留在那儿的。他觉得没有人会为了整件事的成功这样铤而走险。这应该只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