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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瑞比的玫瑰》是一本小说,但至少比坦纳的英格兰宪政史好读很多。此外,它还是一本相当不错的历史小说,不过是以对话形式写成的历史书,是富有想象力的传记,而不是纯属虚构的故事。不管那个伊芙琳·佩恩·埃利斯是何许人,她提供了肖像画和家谱,而且作者似乎也没打算把这本书写成他和劳拉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八股文章”。书中没有文绉绉的之乎者也,是本简单明了的作品。此书辞藻艳逸,在文采上更胜坦纳先生的著作一筹。

格兰特相信,如果你没法去了解一个人,想对他有所认识的另一个办法就是设法去了解他的母亲。无懈可击的圣托马斯·莫尔对理查做出过一些个人评价,但那本书玛塔还没带过来,在此之前,格兰特倒也十分乐意读一读约克公爵夫人塞西莉·内维尔的生平故事。

他浏览了一眼家谱,心想爱德华和理查这对约克兄弟和别的国王不同,他们不仅有着普通人的生活经历,而且血统十分纯正。他看着他们的血统,感到很吃惊。如果把威尔士人也看作英国人的话,那么从内维尔、菲茨艾伦、珀西、霍兰、莫蒂默、克利福德、奥德利到金雀花王朝的伊丽莎白女王,全都是英国人(并且伊丽莎白女王也引以为傲)。从诺曼底征服(1)到农夫乔治(2)之间,许多君主都是混血——有着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或半葡萄牙血统,与他们相比,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在血统方面完全胜出。

他还注意到,他们的母亲出身皇族,血统的纯正性绝不亚于父亲那边。塞西莉·内维尔的祖父是冈特的约翰(3),第一代兰开斯特公爵,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塞西莉丈夫的祖父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的五个孩子中,这三个人对约克兄弟有所贡献。

“内维尔家族的成员,”佩恩·埃利斯小姐写道,“因为出身于大领主,个个都颇具名望。因为家族相貌出众,个个都眉清目秀。因为善于表现自己的性格和气质,个个都特立独行。集内维尔家族的这三种禀赋于一身,并将其演绎到极致的,当属塞西莉·内维尔了。早在北方在红白玫瑰军之间做出抉择前,塞西莉·内维尔就是北方的一支玫瑰了。”

佩恩·埃利斯小姐认为,塞西莉和约克公爵理查·金雀花之间的婚姻有爱情的成分。对于这样的说法,在读到这场婚姻的结果之前,格兰特是有些怀疑的,甚至几近轻蔑。在十五世纪,每年生一个孩子除了表示生育能力旺盛,并不代表什么。而塞西莉·内维尔为风度翩翩的丈夫生这么多孩子,只能说明他们住在一起,并不意味着爱情。不过在当时,妻子的角色就是温顺地待在家里操持家务,塞西莉·内维尔却总是陪着丈夫在外面旅行,也充分表明他们在一起过得异常快乐。从孩子的出生地就能看出他们去了哪些地方旅行,出行有多么频繁。她的第一个孩子安妮出生在他们的家乡北安普敦郡的福瑟陵格。早夭的亨利出生在哈特菲尔德。爱德华出生在鲁昂,也就是约克公爵执行公务的地方。爱德蒙和伊丽莎白也在那里出生。玛格丽特出生在福瑟陵格。早逝的约翰出生在威尔士尼斯镇。乔治出生在都柏林(格兰特心想,乔治具有爱尔兰人的执拗性格,是否就因为这个原因),理查则出生在福瑟陵格。

塞西莉·内维尔并没有端坐在北安普敦郡的家中,等着男主人在他看来合适的时间来看她。她陪着丈夫周游世界,在各地居住。这个有力的证据足以证明了佩恩·埃利斯小姐的观点。不论怎么去看待,这显然都是一场非常成功的婚姻。

当爱德华的两个小弟弟住在帕斯顿家族的宅邸时,他之所以每天前去看望,或许也和这有关系。甚至在苦难发生前不久,约克家族一直都很团结。

格兰特用拇指翻起书页时,出人意料地发现有几页很特别,那里记录着一封信。一封两个较大的男孩爱德华和爱德蒙写给他们父亲的书信。男孩们在勒德洛城堡(4)接受教育,在复活节那周的星期六,趁着信差返乡,他们写信托他带回,在信里大肆抱怨了家庭教师的种种不是,说他有多么“讨厌”,并请求他们的父亲听听信差威廉·史密斯带来的故事,他们把所有受压迫的细节都告诉了信差。这封求救信从头到尾都符合礼数,不过结尾有些美中不足,他们对他寄来衣服表示感谢,但他忘了寄他们的每日祈祷书。

细致入微的作者佩恩·埃利斯小姐还标明了这封信的出处(似乎出自科顿的一篇手稿),他翻书翻得更慢了,试图发现更多的东西。警察对证据总有着如饥似渴的追求。

格兰特什么也没找到,不过接下来的那场家庭剧却让他消遣了好一阵子。